中共黑潭乡委员会 关于召开2018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

2019-03-08 10:46 来源: 南江县黑潭乡人民政府 作者:黑潭乡人民政府

党支部

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严格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按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县委组织部《关于召开2018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准确把握主题

这次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要紧紧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三次、四次全会市委四届六次、七次全会县委十三届十次、十一次全会决策部署,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组织体系建设为重点,突出基层党组织组织力和政治功能,激励引导广大党员勇于担当作为,为建设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示范区凝聚强大力量。

二、扎实有序做好各项工作

组织生活会按照会前组织学习、深入谈心谈话、广泛征求意见,会上认真查摆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明确整改方向,会后列出整改措施、逐一整改落实的步骤,严肃认真地召开,特别是要重点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突出重点组织学习。党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前,要采取适当方式组织党员集中学习、相互交流。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和职能职责,重点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敢于担当负责,狠抓工作落实,突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提高基层党建工作质量,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重要指示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掌握《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学习理解省委十一届三次、四次全会市委四届六次、七次全会和县委十三届十次、十一次全会精神。通过深化学习,准确把握党中央和省、市、县委要求,准确把握党章等规定,把党支部职责任务搞清楚,把合格党员标准搞清楚,打牢开好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思想基础。对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集中学习的党员,党支部要采取灵活方式,及时向他们提供学习材料,传达党组织相关要求。没有组织集中学习的,不得召开组织生活会。

(二)普遍开展谈心谈话。会前,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与党员之间要普遍进行一次谈心谈话,谈心谈话要诚恳听取党员对支部工作和班子成员的意见建议,注意了解党员工作生活情况、思想状况和心理状态,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沟通思想、交换意见。对流动党员、退役军人党员、家庭生活困难党员、身心健康存在问题的党员,以及受到纪律处分或者组织处置的党员等,党支部委员特别是支部书记要重点谈,表达组织关怀,做好心理疏导,针对思想实际给予帮助和引导。

(三)述职评议查摆问题。党支部根据党员人数等实际情况,以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或者党小组会形式,召开组织生活会,并组织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党支部书记代表党支部委员会向党员大会述职,党员对党支部委员会的工作、作风等进行评议。党支部委员会着重从发挥政治引领作用、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工作部署、定期开展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监督、联系服务群众、改进工作作风等方面,查摆存在的问题。党员着重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和履职践诺、担当作为、真抓实干、遵规守纪等方面,从服务高质量发展、“一多支、五区协同”“四向拓展、全域开放”、打赢脱贫攻坚战、实施六大突破、建设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示范区和推进生态经济强县建设等方面,查找差距和不足,并采取个人自评、党员互评的方式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批评和自我批评要联系具体人、具体事,直接点问题、摆表现,不说空话套话,不搞一团和气。党员领导干部要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自觉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四)客观公正作出评定。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党员大会根据民主测评情况,综合党员日常表现和先锋指数管理等情况,实事求是地对每名党员提出评定意见,不搞好人主义,不搞平衡照顾。评定为“优秀”的党员比例一般不超过支部党员人数三分之一。对党员的评定意见要向本人反馈。对评定为“优秀”的党员要予以表扬褒奖,上级党组织开展党内表彰一般应从评定“优秀”中遴选。对评定为“基本合格”的党员,要进行教育帮扶。对评定为“不合格”的党员,要按规定程序作出相应组织处置。对党支部委员会的评议结果,作为基层党委考核党支部的参考依据。

流动党员按照《南江县党员外出管理制度》要求,根据党支部统一安排部署和自身实际,按时参加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也可在流入地党组织参加。

(五)言出必行抓实整改。根据查摆出的问题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党支部委员会要制定整改措施,党员要作出整改承诺。整改措施和整改承诺要对着问题去,落在具体实事上,实打实、可操作,定一条、做一条、兑现一条,不放空炮,不搞大而全。整改措施要向党员群众公开,向上级党组织报备,接受各方监督。党支部书记是党支部委员会整改第一责任人,向上级党组织和党员大会述职时,应报告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党员要在每季度党员大会或党小组会上报告兑现承诺情况。对整改敷衍应付、问题原地打转转、党员群众不满意的,上级党组织要及时批评纠正,必要时采取组织措施。

三、强化督促指导

镇党委成立督导组,各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进行全覆盖督促检查和指导,镇党委要有至少一名领导班子成员参加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并进行点评镇党委要邀请县委组织部领导到会指导部分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

各党支部在召开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前必须向督导组报告筹备情况,经督导组长确认准备就绪,方可向镇党委报告具体开会时间。开会时间确定后,有县级部门(单位)挂联的村要邀请挂联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指导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准备不充分召开会议、未向镇党委报告擅自召开会议和督导组未参加会议的一律重新组织召开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

2018年度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20193月底前完成,有关情况和《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情况统计表》务于2019年3月30日前镇党委,并同步报送会前学习、谈心谈话、征求意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整改台账和整改方案等资料。镇党委要结合指导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情况,对党支部班子运行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对症提出整改措施,帮助他们提档升级,扩大先进支部增量

中共黑潭乡委员会

201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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