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2018年全覆盖农村危房改造工程验收工作的通知

2018-05-14 09:16 来源: 南江县下两镇人民政府 作者:下两镇人民政府

各村民委员会、各驻村工作队:

根据《下两镇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及上级相关要求,为切实做好我镇2017-2018年全覆盖农村危房改造工程验收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验收工作领导小组

为确保我镇2017-2018年全覆盖农村危房改造工程验收工作顺利开展,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下两镇农村危房改造验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验收工作进行组织、指导和监督。

组 长:孙 江 镇党委书记

罗晓东 镇 长

执行组长:张泽佳 党委副书记

副 组 长:杨光宗 纪委书记

成 员:张钊辉 纪委副书记

伏柯霖 建管所负责人

王志国 国土办负责人

陈 艳 建管所工作人员

程晓东 安办工作人员

张嘉豪 建管所工作人员

张成伍 国土办工作人员

验收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建管所,由伏柯霖同志负责具体业务工作。

各村驻村工作队长任验收小组组长,各驻村工作队副队长任验收小组副组长,各驻村工作队员、各社长为成员,负责本村验收工作。

二、总体要求

农村危房改造验收工作由各村验收工作组负责,农村危房改造工程验收的总体要求:完成各村危房改造任务、完成D级新建后危房的拆除、完成补助资金发放。具体做法:核查档案资料(村级资料和一户一档资料)、检查改造内容是否达标、分户核算改造资金。在2018年4月30日前完成各村农村危旧房改造验收工作,并做好我镇迎接市、县两级检查验收的准备工作。

三、验收内容

按照确保全镇农村群众住房安全和居住环境得到有效改善的总体要求,农村危房改造验收分:资料检查、现场检查和资金检查三部分。

(一)资料检查

1、检查村两委召开危房改造动员大会、评议会会议记录、签到簿(参加人员:驻村干部、村两委成员、各村第一书记);

2、检查危改户房屋改造前现场鉴定表;

3、检查危改农户村级初审、公示的资料和公示照片;

4、检查村两委成立农村危房改造业主委员会会议记录(业主委员会成员原则上应包括:村两委成员、村民代表、农村危房改造户代表以及是否明确一名安全员和质量监督员);检查业主委员会选择危改建筑工匠队伍会议记录,以及对选择的危改建筑工匠队伍的公示资料、照片。

5、检查建筑工匠队伍与危改户分户制定的一户一策规划表和分户签订改造合同;农村危房改造业主委员会与危改建筑工匠队伍签订农村危房改造施工安全责任书;同时,检查安全员和质量监督员对危房改造过程中的巡查力度和巡查记录(没户不少于3次巡查记录)。

(二)现场检查

根据《下两镇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精神,具体可分为:验收标准一:对C、D级危房户中采取除险加固方式进行危房改造的,原则上由各村组织经过培训的农村建筑工匠队伍按照《农村危房改造基本标准(一户一策方案)》统一实施统规统改,在统规统改中,坚持分户规划,根据农户自愿原则,按照“一加二改三配套”(加固、改门窗通风、改餐厨厕所、配套排水设施、配套庭院环境、配套增收产业)的总体要求,对照“屋顶翻漏、主体加固、墙面粉刷、厨厕配套、庭院整治”等建设内容为验收标准,确保改造后“顶不漏雨、墙无裂缝、主体稳固、排水通畅、厨卫配套、庭院整洁”;验收标准二:对C、D级危房户中采取全部拆除重建、到城镇购买安全住房方式的:新建住房危改户需达到房屋主体完工,厨卫功能配套、阳沟排水通畅,庭院环境整洁等验收标准;购房户需提供购房网签合同、房管局备案合同(如购买“小产权”房屋,需提供公证机关公证书和有资质的房屋鉴定机构提供的房屋安全鉴定证书);验收标准三:对改不起、建不起、买不起房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分散供养五保户、残疾人贫困家庭等四类人员,原则上由各村通过集体新建砖瓦结构房屋、回购、租赁、改造集体闲置房的方式,提供保障性住房,确保群众居住安全,进行维修加固的参照验收标准一,购房和新建的参照验收标准二进行验收。

(三)资金检查

对危房农户分户核定改造投资,即对危改农户房屋改造进行现场收方(见附件1)。

检查村级拨款资料完善情况,以及补助资金使用、发放、管理情况的情况。

四、验收办法

各验收组按《南江县农村危房改造竣工验收表(非四类人员)和(四类人员)》(见附件2),对各村危房改造工程任务完成情况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地方,要立即终止验收程序,限期整改,并进行补验;验收合格的,原则上不进行补验。

五、方法步骤

(一)、各验收工作组先了解各村农村危房改造任务的完成情况,再查阅农户申请、房屋现场鉴定、各村会议记录、初审公示、农户“一户一档”资料、建筑工匠队伍与危改户分户制定的一户一策规划表和分户签订改造合同、以及安全员和质量监督员对危房改造过程中的巡查记录(没户不少于3次巡查记录)等,最后深入危改农户家中进行现场收方和检查改造内容是否规范达标并填写《南江县农村危房改造竣工验收表》。

(二)、各验收工作组完成验收工作后,要将有关材料(含现场收方记录、《南江县农村危房改造竣工验收表》、村级会议记录、村级初审公示、农户一户一档、巡查记录等)汇总,并报送镇农村危房改造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验收工作组督促村级完善拨款资料,以及监督后续危改补助资金使用、发放、管理情况的情况。

(四)、各验收工作组上交验收资料后,镇农村危房改造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抽调专人组建巡查小组,对该村危房改造按照不低于50%的比例随机抽查核验。

六、验收时间安排

全镇农村危房改造工程验收安排在2018年3月1日开始至4月30日结束。具体安排为:

(一)、各验收工作组按照本验收方案的要求于2018年4月30日前结束验收,并完成验收资料、档案资料等工作。

(二)、镇农村危房改造工程领导小组根据各验收工作组上交的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的验收情况报告,随时、随机进行抽查核验。

七、验收工作要求

本次农村危房改造工程验收,是对我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一个总检验,具有政策性强、任务繁重等特点,各验收工作组务必从确保全镇农村群众住房安全和居住环境得到有效改善高度,重视此项事关党和政府形象、事关困难群众切身利益、提高群众满意度的重大民生工作,验收工作组成员务必相互配合、积极协调,本着对党、对国家、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细致、严谨地做好验收的各项工作。

各验收工作组成员要廉洁自律,不得接受超标准接待和任何礼品,做到严格公正。对因玩忽职守、马虎了事或不实事求是而造成情况不实的,对在验收工作中弄虚作假、违法违纪的,将视情况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八、奖惩措施

对工作出色、任务完成较好的村两委予以表彰;对验收不合格的村两委予以通报批评。对在级验收工作中发现重大违法违纪问题的,将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下两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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