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兑付工作的通知

2024-04-09 15:35 来源: 长赤镇

各村民委员会:

根据南江县农业农村局 南江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兑付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做好2024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兑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补贴对象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享受补贴的农民要做到耕地不撂荒,地力不降低。农民承包地委托他人代耕代种或实施流转的,对补贴归属若有约定由代耕代种或流转土地方享受,从其约定。整体消亡户承包的耕地,承包方不再享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二、明确补贴依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与耕地面积挂钩,耕地面积的核定,以土地确权面积为基础,按排除法进行调整,并扣减自留地。确权面积有误的,以实际面积为准。

三、明确补贴范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主要目的是落实“藏粮于地”战略,保护和提升粮食生产能力,种植药材、花卉、苗木等的耕地,种植果树、茶树和林木且耕作层未破坏的耕地,只要属于耕地的范畴,无论是耕种粮食作物还是经济作物,均可申领补贴。以下5种情形不得纳入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范围。

(一)未发包的耕地(含自留地)

(二)已颁发林权证的林地和已享受退耕还林补贴的土地

(三)挖塘养殖稻渔综合种养除外和用于畜禽养殖、水产养殖的设施农业等土地;

(四)已改变农业用途的

(五)抛荒一年以上的土地,取消次年补贴资格

四、规范工作程序

(一)村申报。各村要组织专班,落实专人,现场核实统计、录入补贴对象的基础信息(身份证号、姓名、民族、联系电话、是否户主等)和补贴申报信息(承包耕地面积、代耕代种和流转面积、不予补贴面积、实际补贴面积)及材料信息(代耕代种和流转材料等)内容,通过四川省农业农村厅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资格审批系统进行申报。

(二)村公示。采取张榜或“村村通”广播公示每个农户的补贴面积,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并形成电子化的数据留痕。出现申报数据与实际不符的及时给予纠正,确保补贴对象、补贴面积精准。

(三)镇核实。村级面积公示结束后,镇将组织专班调查补贴对象是否符合补贴条件,承包耕地面积实际补贴面积是否与实际一致,对于不符合条件的申报数据,通过系统退回,村(社区)限时整改,重新进行申报。

(四)镇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并形成电子化的数据留痕,若有申报数据与实际不一致情况,限时整改。待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核算出补贴标准与金额进入两级资金公示环节,镇业务办理人员通过系统进行两级资金公示确认,公示确认后申请补贴结算,推送补贴对象到发放系统进行补贴资金发放。

五、明确计算方式。实际补贴面积=承包耕地面积+代耕代种和流转土地面积-不予补贴面积代耕代种和流转土地面积是指签订了书面协议由种植方代耕代种方或流转方享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面积,需提供佐证资料没有书面协议的,补贴由承包方享受。

六、强化组织领导。镇成立由党委副书记、镇长为组长,分管农业副镇长为副组长,党建办、纪委、财政所、经发办、农业服务中心负责人及各驻村(社区)干部为成员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兑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农业服务中心,由钟勇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谢莉负责具体业务工作。各村(社区)成立由村(社区)支部书记任组长,分管农业副主任任副组长,常职干部、社长、群众代表为成员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兑付工作领导小组。

七、压实工作责任。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兑付工作采取主要领导挂帅、分管领导抓、联片领导包片、驻村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社、社干部包户责任机制,实行辖区负责制

八、从严督查追责。各村(社区)要精准、按时申报补贴对象的基础信息(身份证号、姓名、民族、联系电话、是否户主等)和补贴申报信息(承包耕地面积、代耕代种和流转面积、不予补贴面积、实际补贴面积)及材料信息。对不认真履行职责、政策执行不力的,对骗取、套取、贪污、挤占、挪用补贴资金、授意变更发放信息的个人、组织,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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