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元潭镇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2024-03-29 14:14 来源: 元潭镇

元潭镇2024年部门收支预算已经南江县财政局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四川省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2022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文件规定,现将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基本职能职责

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稳定农村基本经济制度,承担促进经济发展、加强社会管理、搞好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和巩固基层政权等职能,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协调发展。

二、2024年重点工作

(一)履职尽责抓党建。一是持续推动“两制”工作,强化党员干部管理,夯实党的执政基础,提升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二是认真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加强党员理想信念教育。三是扎实推进每周读书会,三会一课,进一步提升党员、干部政治理论水平和专业技能水平,提升服务群众的能力。

(二)未雨绸缪抓项目。一是紧紧围绕市“1+3”、县“1+1”产业布局,依托巴中“后花园”、南江“南大门”的区位优势,凸显本地特色招商,增强招商的比较优势,提升招商的吸引力。二是聚力“巴商回家”,打好“乡”情招商牌,“招大商、大招商”,力争招引企业4个,储备县级项目6个。三是发展培育线上企业1家,成功申报1家。

(三)千方百计抓发展。一是强化宣传,增加粮食播面,全面完成耕地进出平衡任务,保证粮油目标;力争黄羊养殖规模突破10000只,能繁母牛达到1500头、存栏肉牛3500头,出栏肉牛1400头。二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路、水、电、房等基础设施建设。三是巩固茶叶、黄桃产业,优化结构、提升效益,增加群众收入。

(四)持之以恒抓底线。一是实行基本农田保护片长制,不定时开展动态国土巡查,完善耕地动态巡查机制。二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常态化抓实抓细交通、防火、溺水、食品等安全警示、安全整治,确保安全事故为零。三是坚决维护社会稳定,深入推进民生诉求大起底、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企业合理合法诉求问题动态清零等行动,用心用情化解君子老街、彭宗兴等老难积案,千方百计确保辖区稳定。

三、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情况

南江县元潭镇人民政府属全额预算的行政单位。核定编制人数54人(其中:行政26人,机关工勤3人,事业25人),实有人数49人(其中:行政23人,机关工勤1人,事业25人)。机关内设党政综合办公室、经济发展办、财政所等机构,下属事业单位4个(农业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农民工服务中心、公共事务服务中心)。

南江县元潭镇人民政府全部收入和支出都纳入预算管理。主要包括1个预算单位。2024年财政预算供给人员共49人。

四、部门收支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元潭镇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834214元、上年结转结余收入1143996.58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147539.18元、文化旅游体育和传媒支出3000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72664.4元、卫生健康支出161073元、城乡社区支出333600元、农林水支出2546524元、交通运输支出21350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60700元、住房保障支出604760元。元潭镇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12978210.58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166927.42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结余纳入年初预算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收入预算总额12978210.58元,比上年减少元166927.42,其中: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834214元,占总收入91.19%。上年结转结余收入1143996.58元,占总收入8.81%。

(二)支出预算情况

支出预算总额12978210.58元,比上年减少166927.42元,其中:基本支出11964810.58元,占总支出92.19%,项目支出1013400元,占总支出7.81%。

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2978210.58元,比上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166927.42元,主要原因为上年结转结余纳入年初预算减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834214元、上年结转结余收入1143996.58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147539.18元、文化旅游体育和传媒支出3000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72664.4元、卫生健康支出161073元、城乡社区支出333600元、农林水支出2546524元、交通运输支出21350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60700元、住房保障支出604760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2978210.58元,比上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166927.42元,主要原因为上年结转结余纳入年初预算减少。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147539.18元,占比62.78%、文化旅游体育和传媒支出30000元,占比0.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72664.4元,占比8.27%、卫生健康支出161073元,占比1.24%、城乡社区支出333600元,占比2.57%、农林水支出2546524元,占比19.62%、交通运输支出21350元,占比0.16%、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60700元,占比0.47%、住房保障支出604760元,占比4.66%。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4859369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1869630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协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883872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 )政协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386444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101363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41852.18元,主要用于: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项)2024年预算数为5009元,主要用于: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支出。

(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30000元,主要用于: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项)2024年预算数为38400元,主要用于:开展城乡社区治理、城乡社区服务(乡镇便民服务)、村(居)民自治、村(居)务公开、乡镇(街道)服务能力建设等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工作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767146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73032元,主要用于: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抚恤(款) 死亡抚恤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94086.4元,主要用于: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丧葬补助费以及烈士褒扬金支出。

(13)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 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2024年预算数为130000元,主要用于:重大疾病、重大传染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1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31073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支出。

(15)城乡社区支出(类) 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2024年预算数为333600元,主要用于:城乡社区、防灾减灾、历史名城规划制定与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16)农林水支出(类) 水利(款)防汛(项)2024年预算数为200000元,主要用于:防汛业务支出。有关事项包括防汛物资购置管护,防汛通讯设施设备、网络系统、车船设备运行维护,防汛值班、水情报汛、防汛指挥系统运行维护、水毁修复以及防汛组织(如防汛预案编制、检查、演习、宣传、会议等),汛期调用民工及劳动保护,水利设施灾后重建退田还湖,蓄滞洪区补偿、水情、雨情、决策支持,防汛视频会商,应急度汛,山洪灾害防治等。

(17)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农村基础设施(项)2024年预算数为590000元,主要用于:农村欠发达地区乡村道路、住房、基本农田、水利设施、人畜饮水、生态环境保护等生产生活条件改善方面的支出。

(18)农林水支出(类) 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25000元,主要用于: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

(19)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2024年预算数为1731524元,主要用于: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支出。

(20)交通运输支出(类) 公路水路运输(款) 公路养护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21350元,主要用于:公路养护支出。

(21)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国有资产监管(款)其他国有资产监管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60700元,主要用于:其他国有资产监管支出。

(2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604760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

2024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

2024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元潭镇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978210.58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减少166927.42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结余纳入年初预算减少。

(一)基本支出11964810.58元,其中:其中:人员经费9656371.58元,公用经费2308439元。

1.工资福利支出7124461.18元,其中:基本工资1925196元,津贴补贴993948元,奖金1727127元,绩效工资606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67146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2852.18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82883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59423,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25126元,住房公积金604760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2308439元,其中:办公费1607694.1元、水费20500元、电费50000元、差旅费150000元、公务接待费10500元、劳务费45000元、工会经费66584.4元、福利费83230.5元、其他交通费用25028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4650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生活补助)支出2531910.4元。其中:抚恤金194086.4元、生活补助2261924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5900元。

(二)项目支出1013400元,其中:

1.免费开放资金项目30000元;

2.基层社会治理专项经费项目38400元。

3.防汛减灾及疫情防控保障资金130000元;

4.防汛减灾保障经费200000元;

5.2023年元潭镇字库村钟家湾塘和票子塘维修整治项目500000元;

6.2023年元潭镇南丰村刘家院山坪塘整治项目90000元;

7.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衔接驻村经费25000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10500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0元,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10500元,比上年预算总额增加1000元。2024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多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持平。

八、其他重要事项说明情况

(一)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财政厅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元。

(二)预算绩效情况

2024年元潭镇人民政府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41个,

涉及预算金额12978210.58元。

九、名称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安排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结余收入: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行政运行: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事业运行: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行政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人员的支出。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离退出。

(六)事业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八)行政单位医疗;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九)事业单位医疗: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公务员医疗补助: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十一)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日常公用经费:为保障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附件:一是部门收支总体情况(1.部门收支总表,1-1部门收入情况表,1-2部门支出情况表)。二是财政拨款情况(1.财政拨款支出总表,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4.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5.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7.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9.政府采购情况表,10.社会购买服务情况表)。三是绩效目标情况(1.部门整体目标绩效表,2.部门项目目标绩效表)。

部门预算公开报表(部门公开)元潭.xlsx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