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元潭镇委员会 元潭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元潭镇森林火灾扑火应急处置办法》的通知

2024-03-14 10:47 来源: 元潭镇人民政府

 各村(居)委会、镇级各单位:

为了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护生态,促进生态文明,现将2024年度《元潭镇森林森林火灾扑火应急处置办法》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元潭镇森林火灾扑火应急处置办法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科学扑救、安全第一”的森林防灭火工作方针,规范处置行为,提高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南江县森林防灭火应急预案》等有关文件规定,并结合元潭镇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元潭镇境内发生的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置工作。

(四)基本原则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负责编制和协调实施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同时指导各村、社森林防灭火单位运用此应急处置办法,根据统一领导,分职管理的要求,落实应急处置责任制。

协调配合,快速反应。我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积极协调本预案涉及的职能办公室和相关镇级单位,密切协作,形成合力,确保处置办法实施的快速高效。

以人为本,安全防范。在处置森林火灾时,要把保护人民群众和扑救人员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强化安全防范措施,把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警钟长鸣,常备不懈。各村(居)民委员会要落实预防森林火灾的各项措施,做好应对处置森林火灾的思想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做到常抓不懈、快速反应、处置得当。

(五)预案启动

我镇按照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接到森林火灾报告时,指挥部办公室应及时与当地责任人取得联系,密切注视火情动态变化。一是燃烧持续20分钟以上或面积0.2公顷以上仍未得到有效控制;二是对大面积森林、林区居民区、重要设施可能构成极大威胁时;三是需要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直接参与协调组织指挥扑救和紧急处置的其他情形。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

成立由党委书记任总指挥,镇长为指挥长,分管副镇长任副指挥长,相关职能办公室负责人任成员的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于镇应急办。

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协调有关部门,调动扑火力量,采取应对措施。具体职责任务是:

(一)组织扑火力量,保证通讯联系,做好火场监测及部门间的协调等各项具体应急处置措施落实工作。

(二)负责协调扑火队伍调动,确保扑火机具、装备及救援物资快速运输,为扑火救灾工作提供后勤保障。

(三)负责对火场态势进行科学分析和评估,为扑救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四)镇指挥部开展扑火救灾工作,负责及时向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反馈火场信息,协调解决在扑火工作中存在的实际困难。

三、落实扑救队伍,备足扑救器械

为了预防可能发生的火灾,必须组织扑火队伍,备足扑火器械,落实车辆,服从镇指挥部的统一调派。

(一)镇成立一支至少30人的义务扑火队,各村(社区)组织一支至少10人以上的扑火应急分队,花名册及联系电话报镇指挥部办公室。

(二)各村落实汽车一辆,镇落实汽车二辆,实行统一调配。

(三)镇应急办备好40套作训服、解放鞋,20把柴刀,40支灭火扫把、2套油锯等扑火机具和装备,对扑火物资必须做到保管完好,建立台帐,及时进行维修、保养、更新。

(四)各支队伍人员要求思想作风过硬,身体素质较好,有一定扑火经验和技术,备好相应的扑火工具,达到招之能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的目的。

四、扑火预案,抢险措施

(一)当火险等级进入四级,镇实施24小时值班,各村要派出护林员、防火员进行全天巡逻。

(二)重要节假日,如冬至、春节、元宵节、清明节期间,各村对林区坟地集中的地域要派专人看守,防止因上坟烧纸引发火灾。

(三)森林火灾信息由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归口管理,一旦发生火灾,各村要迅速上报镇指挥部,说明火灾地点、方位,镇按规定的时限和程序县防灭火指挥部,同时快速集结扑火队伍,由各村书记、主任带队,按指定地点集中,服从镇防灭火指挥部统一指挥。

(四)各支队伍要听从指挥、服从命令,行动要快,扑救及时,方式方法得当。要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扑火人员和重要设施的安全。要尊重自然规律,保证重点,兼顾一般。减少人员伤亡和森林资源损失。要采取分段包干、分片负责,明确扑明火、清余火和看守火场的责任。

(五)因森林火灾造成人员伤亡时,前线指挥部要积极开展救治和善后处置工作。

五、后期处理

(一)火灾扑救工作结束后,由镇政府、村要及时组织人员对火灾现场进行调查,准确掌握火灾面积,森林资源损失、组织扑救森林火灾情况、起火原因、肇事者等相关情况第一时间开展侦破。

(二)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将情况汇总统计后,及时进行全面总结分析火灾发生原因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上报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

六、应急结束

森林火灾得到有效控制后,由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适时宣布应急结束,恢复正常森林防灭火工作秩序。

(一)奖励与责任追究:对在扑火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参照《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等相关规定执行奖励与表彰;对在扑火工作中牺牲人员需要追认烈士的,依据国家相关规定上报;对火灾肇事者,报司法部门依法查处;对火灾事故负有行政领导责任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二)灾后安置及灾后重建:火灾发生后,由镇人民政府根据有关规定妥善处理灾民安置和灾后重建工作,以保证灾民不受冻、不挨饿、情绪稳定,并重点保证基础设施和再建工程。

森林防灭火成员单位及其职责不受其责任人变动的影响,如有人事变动,及时做好交接工作。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元潭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名单

 

 

元潭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名单

 

长:      党委书记

   镇长

副指挥长:  张映泉  副科级干部,分管应急、林业工作

指挥部成员:易世军  人大主席

魏志金  党委副书记

   组织统战委员

   宣传政法委员

赵兰梅  副镇长

   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朱长林  建工作公室负责人

   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负责人

廖彩云  财政所负责人

   农业服务中心负责人

郑红梅  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负责人

李俊华  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公室干部

柳昭阳  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公室干部

各村(社区)支部书记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于镇应急办,蒋刚同志任办公室主 任,由柳昭阳具体负责办公室工作。   

指挥中心值班电话:0827-8619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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