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元潭镇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4-01-08 10:53 来源: 元潭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23年度元潭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统计数据时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如有疑问请与元潭镇人民政府联系(地址:南江县元潭镇南门大街149号,联系电话:0827-8619001)。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元潭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省、市、区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围绕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持续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提升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强化政策解读与回应关切,政务公开工作成效显著。现将我镇今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汇报如下:

(一)主动公开方面。全年通过县政府网站公开信息26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3年,元潭镇人民政府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一是持续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分管领导为组长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二是强化信息公开意识。深刻认识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明确公开内容、公开形式、方法步骤及工作要求等事项。三是持续加强审核把关。遵循“谁公开、谁审核,谁发布,谁负责”的基本原则,认真落实信息撰写审核发布流程。各办、所、中心、村(社区)报送信息由镇党政综合工作办公室统一汇总发布。本年未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

(四)平台建设方面。我镇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不断健全工作机制。根据辖区各办、站所、中心职能职责,明确、细化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主体、方式等,进一步规范了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及时审定、更新、充实了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内容。二是加强政务公开宣传建设。进一步强化对政务公开的重视,依托便民服务中心,在辖区内放置宣传展板,印发宣传单,紧抓政务公开工作。今年及时修订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维护,实现数据同源。

(五)监督保障方面。一是建立健全督查考核制度,将督查考核成绩纳入镇年终考核绩效。二是落实责任追究机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着重督查反馈,确保工作效果。三是定期召开专题会,对上级反馈及本级自查发现的问题,责任到人,整改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镇通过积极努力、认真细致、扎实负责的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了新的进展。但仍然存在以下不足:一是主动公开内容缺乏时效性;二是业务水平有待加强,在采编、收集及运用网络载体公开水平能力上还存在不足。

2024年,我镇将切实抓好公开内容落实,一是加强与各部门的衔接,收集完善公开内容信息,加强监督信息质量,拓宽信息渠道,丰富发布信息的内容,对基层群众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精准推送,重抓平台信息监管,加强发布信息审核,确保栏目信息更新及时,保证发布信息时效性。二是主动对接县政务信息管理办公室,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努力提升在采编、收集及运用网络载体等方面的公开水平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元潭镇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南江县元潭镇人民政府

2024年1月8日

元潭镇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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