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村饮水安全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2-09-27 18:50 来源: 元潭镇人民政府



各村(居)民委员会:

现将《元潭镇农村饮水安全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元潭镇农村饮水安全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全面落实县委巡察组巡察发现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整改要求,持续巩固饮水安全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切实解决当前我镇农村饮水安全保障中存在的个别供水水质不达标、供水保障率不高、水费收缴不到位、供水工程闲置、管理机制未建立等问题,经研究决定,在全镇开展为期3个月的农村饮水安全问题专项整治。为抓好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全面排查、彻底整改农村集中供水工程(100人及以上,下同)运行管理和责任落实中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压实农村饮水安全政府主体责任、水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监管责任、工程管理单位运行管理责任,进一步强化集中供水工程规范化运行管理,进一步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确保供水安全。

二、整治重点

围绕工程运行、日常管理、责任落实三个方面,对农村集中供水保障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和集中整改。

(一)工程运行方面问题

1.水源保障问题。重点排查整治季节性、工程性缺水和水源保护不到位,存在污水、垃圾、养殖污染源等问题。

2.净化消毒问题。重点排查整治塘库水源无净化设施或配备的净化加药消毒设施未正常使用等问题。

3.供水管网问题。重点排查整治供水管网暴露在田间地坎未埋设,或未按照要求合理布局供水管道,存在爆管现象等问题

4.水表安装问题。重点排查整治水表未安装、随意安装及安装不规范不便于管理等问题。

(二)日常管理方面问题

1.管理机制问题。重点排查整治未建立符合当地实际、用水户普遍知晓认可的工程管理制度,未制定用水价格和未明确水费收取方式,未足额落实保障管护经费等问题。

2.管理人员问题。重点排查整治未落实专管机构、管理人员,或管理机构及管理人员履职不到位等问题。

3.水质检测问题。重点排查整治净化设施和消毒设施未正常加药、消毒,或使用不正确,未定期开展水质检测等问题。

4.水费收缴问题。重点排查整治管网延伸工程和村内供水工程漏损大,集中供水工程利用率低,水费收缴力度不够或直接未收取水费等问题。

5.工程使用问题。重点排查整治建成后2 个月以上未正常使用或未运行的供水工程等问题。

(三)责任落实方面问题

1.建章立制问题。重点排查整治乡镇村社未建立水源地巡查方案、管网巡查方案、水源保护区制度、仪器设备药品管理等相关规章制度的问题。

2.责任落实问题。重点排查整治镇水利履行行业监管责任、县卫健局对千吨万人供水工程水质检测及其它集中供水工程水质抽检责任、巴中市南江生态环境局对原水检测责任及检测不合格整改责任、各辖区内千吨万人以下供水工程水质检测责任履行问题。

3.人员培训。重点排查整治集中供水工程乡镇分管领导和水利员技术培训开展不到位、供水管理人员不熟悉操作技能的问题,未积极推进村级集中供水管理人员持证上岗等问题。

4.问题整改。重点排查整治水利部“12314”监督举报服务平台、政务服务热线“12345”等平台反映问题、群众信访投诉及媒体报道反映的饮水安全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

三、时间安排

整治工作时间:202281日至1031日。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方案制定阶段(8月1日-8月5日)。各村居依据本方案,制定辖区内农村饮水安全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于84日前报送镇水利办。

(二)问题排查阶段(8月5日-8月30日)。以村居为单位,以社为单元,对照工程运行、日常管理、责任落实3个方面13类问题,逐一排查,形成分社问题明细台账,建立村居问题汇总台账。830日前将排查情况经村居支部书记和村主任双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镇汇总。

(三)问题整改阶段(9月1日-10月18日)。以村居和供水工程为主体,制定分社分工程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间节点、落实整改责任人,每10天报送一次阶段整改情况(含整改佐证资料)

(四)整改验收阶段(10月21日至10月28日)。整改结束后各村居要认真总结并形成整改报告于1028日前报镇水利办。镇对整改情况进行抽查验收。

四、工作要求

(一)坚持分级负责。对排查出的工程运行、日常管理、责任落实等方面问题,坚持分级负责整改。工程管护存在问题的,由各村居督促各村整改落实;水源无保障(季节性缺水)、工程设施缺乏(净化消毒设施、调压池等)等方面的问题由各村居排查汇总后统一报镇政府研判后,制定解决办法。管网延伸工程水费收缴不到位的问题,由村居会同镇实地调查后提出具体解决措施并整改落实;村级供水工程水费收缴不到位的问题,由镇落实解决办法,并整改到位。

(二)坚持即查即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能够立即整改到位的,要立即进行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及时制定有效的解决方案,并限期整改到位。

(三)坚持督查通报。镇纪委、将针对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组建专班常态性进行暗访,对排查走过场、整改不力的村在全镇通报,通报1起扣减村支书年度目标绩效考核0.5分。

(四)坚持追责问责。对运行管理责任不落实造成工程长时间无法正常供水的、供水水质长期不达标、欠缴水费整改不力、供水无保障等典型事例,要依法依规将问题线索移交相关部门处理。对不按照方案要求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或不报告、不解决突出问题的,依纪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建立长效机制。排查整改完成后,各村居要对照排查整改的问题举一反三,建立有效的管理制度、落实工作责任、充分发挥工程效益,有效保障人民群众饮上安全水、放心水。

五、组织保障

成立由镇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镇纪委、水利办、卫生、国土办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各村居、镇级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元潭镇农村饮水安全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水利办,由分管水利魏志金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各村居也要成立农村饮水安全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压实责任、扎实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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