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元潭镇人民政府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2021-08-26 17:39 来源: 元潭镇人民政府


一、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南江县元潭镇人民政府为行政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本单位内综合设置党政机构7个,分别是党政综合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社会治理办公室、财政所。设置乡镇直属公益一类事业机构4个,分别是:便民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公共事务服务中心、农民工服务中心。

(二)机构职能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市委四届九次全会、县委十三届十七次全会精神,主动融入省委一干多支、五区协同”“四向拓展、全域开放的战略部署,紧扣市委建设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示范区和县委打赢三大翻身仗、决胜三大攻坚战、攻克三大突破口’”的目标任务,坚定空间发展布局:一心一橫两片一心是指围绕元潭集镇中心,辐射拓展;一横是指依靠元顶子至天马山横向旅游公路打通,带状突破;两片是指着力茶叶和道地药材两片产业,全域拉动。具体发展路径为:深化发展两片特色主导产业,建设8-10个绿色农副产品供应基地,推出2条乡村旅游小环线,突出发展4-5个文旅中心村,集中打造一座产村旅融合的特色宜居小镇。

(三)人员概况

2020年末在职人员50人,其中行政编24人,事业编25人,工勤编1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0年本年收入合计1823.5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37.12万元,占89.9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6.41万元,占10.02%。

)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0年本年支出合计1823.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12.62万元,占55.53%;项目支出810.88万元,占54.47%。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本单位按《会计法》、《预算法》制定部门绩效目标及目标完成计划,预算编制准确、支出控制、预算动态调整、执行进度监督检查,严格执行预算标准,坚持保稳定、保运转、促发展的预算原则,杜绝无预算上项目,无违规违纪超预算执行情况。圆满实现2020年度预算任务。

(二)专项预算管理

本部门建立健全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专项预算程序严密、规划合理、结果符合、分配科学、分配及时、专款专用,专项预算绩效目标按期完成,实施绩效、无违规违纪超预算执行情况。多数群众受益,群众满意度提升,充分发挥专项预算资金效益。

(三)结果应用情况
包括绩效自评公开、评价结果整改和应用结果反馈等情况。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通过全面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强化了支出绩效理念,切实发挥了财政资金的资源配置作用,保证了部门正常运转,发展了部门的各项事业。
(二)存在问题

预算编制的合理性有待提高。预算公用经费、医疗保险费经费不足,预算编制工作需更细化。
(三)改进建议

细化预算编制工作,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做好预算的编制,全面编制预算项目,优先保障固定的、相对刚性的费用支出项目,尽量压缩变动的、有控制空间的费用项目,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控性。严格财务审核,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

 

                                                           元潭镇人民政府

                                                            2021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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