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元潭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四川省老年人太极拳(剑)之乡”创建活动的通知
各村(居)委,镇老体协:
为充分发挥太极拳(剑)运动在推进全民健身事业和健康中国建设中的积极作用,根据南江县委办公室,南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江县创建“四川省老年人太极拳(剑)之乡”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为确保我镇创建工作顺利推进,特将相关要求通知于后,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为引领,推广太极拳中华民族的传统体育运动项目,进一步丰富全民健身品牌的内涵,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助力全民健身活动开展,打造群众体育新亮点。
二、创建目标
2021年10月底前,全镇建成“太极拳(剑)活动场地12个,每个行政村有太极拳(剑)骨干(教练员、辅导员、社会体育指导员)2人以上。其中楠丰村、下坝村、彭家堟村、熊家坝村、凉水村、康家岭村、字库村、治坪村、石寨子村、元泉村等10个村有8人以上太极拳(剑)队,元潭社区、凉水社区达100人以上,全镇经常参加活动的人数达到老年人总数25%以上。
三、工作步骤
(一)第一阶段(2021年6月底前)
1.成立镇创建“太极拳(剑)之乡”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分解创建任务,各村(社区)由主任担任太极拳(剑)领导小组组长。
2.落实参加太极拳(剑)活动人员,填写好《南江县参加老年人太极拳(剑)活动登记表》(附后)
3.落实好太极拳(剑)活动场地,各村(社区)要落实太极拳(剑)室外、室内活动场地,场地要登记造册。
(二)第二阶段(2021年7月1日至9月30日)
1.培训骨干。每村(社区)确定1至2名太极拳(剑)辅导员,由镇老年人体育协会统一组织培训。
2.队员培训。太极拳(剑)队员培训由各村(社区)自行组织,村参加活动人员会打8式或24式太极拳,社区参加活动的人员会打24式或42式太极拳。
3.开展比赛。镇文化站和老体协要利用“国庆节”“重阳节”等节日组织开展太极拳(剑)展示和比赛活动。
(三)第三阶段(2021年10月至11 月)
迎接核查、评审。
(四)第四阶段(2021年12月至长期)
1.组织开展创建活动总结。
2.针对存在的问题实施整改,巩固深化创建成果,建立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镇成立创建“四川省老年人太极拳(剑)之乡”领导小组。各村(社区)也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落实工作人员,并将领导小组及工作人员名单制表上报,要保障创建经费,明确工作职责,确保创建工作顺利进行。
2.加强宣传引导。各村(社区)要采取各种形式,扎实开展宣传工作,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和积极性,要及时帮助解决创建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创建工作高效推进。
3.加强督促检查。镇创建领导小组要加强对村(社区)创建工作的督促检查,对活动开展好的村(社区)及个人要进行通报表扬,对工作开展不力,进展缓慢的村(社区)进行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附件:1.南江县元潭镇创建“四川省老年人太极拳(剑)之乡”活动领导小组
南江县元潭镇创建“四川省老年人太极拳(剑)之乡”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黄 跃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李 旭 党委委员、组织宣传委员
汪 涛 党委委员、政法统战委员 杨晓林 镇老体协主席
成 员:李 芳 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杨 雷 党政办主任
陈珊明 财政所长
周庆国 工会主席
余定云 党建办主任、妇联主席
廖 军 文化站长
高 英 卫计办主任
赵 林 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张利明 太极拳辅导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镇老体协,由杨晓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