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元潭镇人民政府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9-02-27 09:34
元潭镇 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相关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17年度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和投诉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工作人员和费用支出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附表共九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http://xxgk.scnj.gov.cn/GPI/index.aspx?dept=92337865)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元潭镇党政办联系,电话0827-8619001。
  一、概述
2018年,我镇切实按照《条例》要求,认真落实了《巴中市2017年政务公开目标任务分解表》下达的任务,严格规范了信息公开工作程序,积极编制政府信息,组建了专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完善了网络平台建设、丰富了公开内容。落实专门办公室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提案办理。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服务水平不断提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元潭镇人民政府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8个,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305个(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15条),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349个,内容涵盖法规公文、行政执法、社会救助、农业补贴、承诺事项、其他信息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相关的各类信息。镇信息公开主要采用政府文件和信息的形式发布,积极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此外,各站所、各村还根据需要,结合实际通过短信平台、便民手册、公开栏等形式,及时公开了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相关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8年,元潭镇人民政府未收到要求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四、咨询和投诉情况
2018年度我镇没有接到群众主动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目前尚无发现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而未予公开的情况。
五、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元潭镇人民政府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申请,也未发生针对行政机关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和申诉。
六、工作人员和费用支出情况
(一)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2018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由党政办负责。
(二)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和实际支出情况
2018年我镇目前还未发生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费用,未发生支出项目。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2018年,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也存在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有待加强;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及时性有待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方面还不够全面。
改进情况:2018年,我镇将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把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深化,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常态化、便民化。
一是着力加强组织领导。我镇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初,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明确了专职人员负责日常工作。
二是进一步规范公开行为。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评议制度,将评议工作日常化、规范化、制度化;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加强宣传和普及力度,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知度。
三是不断完善公开内容。以群众关注度高、公共利益大的政府信息作为突破口,推进制定不同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细则,逐步探索形成工作规则。及时妥善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有效化解存在的隐患和矛盾,有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健康发展。
八、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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