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潭镇扶贫资金项目“三盯”“三公开”实施方案

2020-11-03 11:53 来源: 元潭镇人民政府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实做好扶贫资金项目“三盯”“三公开”(盯住县里的权,盯住乡里的情,盯住村里这个点,在县级四套班子公开,在乡镇一级党委、政府、人大公开,在村里、社区公开)工作,进一步推动我镇扶贫资金项目全面公开、基层廷伸和阳光操作,根据相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省市县委全会精神,确保我镇项目在阳光下管理,资金在阳光下运行,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

  二、重点工作

  (一)明确公告公示内容。 各相关业务办公室、村(社区)要严格按照《四川省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实施办法》(见附件1)明确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结果、精准扶贫贷款安排使用情况、行业扶贫相关财政资金和东西部协作资金使用情况、脱贫攻坚规划、脱贫攻坚项目库、年度扶贫资金项目计划安排情况、年度扶贫资金项目完成情况、项目实施情况、受理方式和办理结果等九大类具体公告公示内容和时限要求,及时、完整公告公示。(牵头单位:镇扶贫办;责任单位:宣传、 财政、农业、住建、水利、交通、卫健、教科体、人社、民政、经信、商务、林业等各相关业务办公室,各行政村,下同)

  (二)规范开展公告公示。各相关业务办公室、村(社区)要参照《四川省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参考模板》(见附件2), 围绕“三盯”“三公开”工作要求,结合实际,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参考模板具体内容,公告公示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四川省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实施办法》(川脱贫办发( 2018 )24号)明确的公告公示内容,切实做到应公示尽公示,阳光运行。

  (三)坚持分级公告公示。一是镇级公开。各业务办公室收到资金项目文件后,应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或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编制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实施方案由镇党委审定,审核资金使用方向是否合规、审核是否有切实可行的带贫益贫机制、审核项目技术方案是否可行和投资是否合理。审批后的项目实施方案、脱贫攻坚项目库项目申报和审核情况、项目验收(完工)报告等应向镇党委政府、人大公开。二是村内公开。村脱贫攻坚项目申报和收到镇级反馈纳入脱贫攻坚项目库通知,应及时在村内公告公示;项目实施前,项目实施单位应公告公示项目名称、实施地点、建设任务、补助标准、资金来源及规模、实施期限、实施单位及责任人和项目绩效目标、带贫益贫机制等;项目竣工验收后,项目实施单位应公示项目验收情况、竣工决算情况、受益人名单等。让全体村民清楚投入了多少钱、干了什么事、哪些人受了益,接受全体村民的监督。

  (四)创新公示公开方式。一是注重公告公示形式多样化,探索运用信息平台、政务新媒体、新闻媒体、手机短信微信、政务服务平台等多种载体和方式开展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可通过同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微信群开展公告公示。二是运用会议、公开栏、广播电视、入户宣传、“村村响”“户户通”等传统方式开展公告公示;通过微信公众号、短信、便民服务终端查询设备、宣传册和告知书等渠道广泛开展公告公示。三是面积较广或居住分散的村(社区),要以自然村落或村(居)民小组为单位开展公告公示。要通过多种方式有效提升信息覆盖面、到达率,实现公开的扶贫资金项目信息可检索、可核查、可利用。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相关业务办公室、村(社区)要把“三盯”“三公开”作为推动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重要举措,强化责任担当、务实创新作为,分项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扶贫资金项目按规定要求公开到位。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相关业务办公室、村(社区)根据职责负责本领域、本行业、本地区具体工作,对需要跨区域跨行业解决的要加强沟通和协调,要互相支持、密切配合、协同推进。各责任办公室、村(社区)要履行相关职责,加大对扶贫资金项目公示公开的督促指导和工作调度,于每月15日将本领域、本行业、本地区公开公示情况报镇扶贫办。

  (三)逗硬督查考核。镇纪委要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综合目标绩效考核,定期会同镇脱贫办对此项工作开展专项督导,通过实地察看、走访了解等多种方式,适时开展督促检查,对工作进度滞后的村(社区)和个人予以通报并扣减年度综合目标绩效分值。同时,对不作为、慢作为造成严重影响的村(社区)和个人,将按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