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流镇2023年粮食烘干设施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2023-10-30 14:41 来源: 南江县双流镇人民政府

    为推进双流镇粮食烘干能力建设,加快补上粮食烘干设施装备短板,根据《南江县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3年粮食烘干设施建设项目的通知》(南农函〔202387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产业布局和村情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项目建设地点

该项目重点在菩船村、苏家营村建设,以点带片提高邻村烘储水平,综合提升全镇粮食产地烘干能力。

二、项目具体建设内容

(一)项目投资:项目计划总投资30万元(南农函〔202387号),其中下达项目总资金的80%以上用于购置烘干设备,烘干基础设施建设使用不超过项目总资金的20%

(二)项目建设内容:拟建成2个日烘干2-10吨粮食的小、中型烘干厂房,解决辖区内水稻、玉米、小麦等粮食产后烘干需求。

(三)项目实施主体:该项目由南江县井湖农产品开发有限公司统一实施建设内容、管理和物资采购等建设任务。项目完成后,对实施主体建设内容进行镇级初验,县级抽验,合格后,资金直接支付到项目实施主体。

(四)项目设备选购:一是设备类型选择。务必购置全自动循环式(电加热、生物质燃料、天然气和太阳能)烘干机,同步购置粮食密封袋,确保烘干后有效储存;二是烘干能力选择。本次安排建设的烘干设备重点是满足周边农户粮油作物烘干,首选批次处理量2-5吨左右的小、中型的烘干设施,避免农户粮食烘干时混杂;三是建设模式。项目主体可结合项目总资金和实际需求,在一个项目区内购买组合式循环式烘干设备。

三、建设计划安排

(一)前期调研(20231030日前)

完成粮食烘干建设项目选址、技术、设备、工程、节能、环境保护和劳动安全与消防,同时对粮食烘干项目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做出审慎分析与预测。

(二)制订工作方案(2023115日前)

根据调研结果召开会议、制订项目实施方案与实施计划。

(三)规划设计与建设实施(20231115日前)

根据产业发展规模、发展规划和发展现状寻求专业设计单位进行场地设计、区域布局、确定工程量等要素设计,并通过公开、公正、择优选择施工队伍进行场地建设。组织询价采购人员通过公开招标、竞标竞价等方式完成粮食烘干设备采购,购置全自动循环式(电加热、生物质燃料、天然气和太阳能),批次处理量2-5吨左右的小、中型的烘干设施,并完成安装与调试。

(四)组织验收与报告(20231220日前)

项目建设完成后进行场地、设备、厂房、消防、环境等各方面进行验收,验收通过报镇政府备案。

(五)投入生产和安全运行(20231230日前)

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后由专人负责进行标准化粮食烘干加工处理,保障粮食产后服务。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双流镇粮食烘干设施建设项目推进专班,由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财政所、农业服务中心负责同志、各村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全面负责粮食烘干设施建设项目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指导督促。全面研究决定项目实施重大事项,协调解决实施中的重大问题,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二)压实工作责任。目实施主体要明确任务、压实责任、落实专人专责,做好粮食烘干设施建设的技术指导和督促检查,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三)项目管理和验收。项目实施主体务必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严格项目程序、强化项目跟踪监督、完善项目资料、完成项目验收。务必在1230日前完成项目建设各项建设任务,并及时组织人员进行自查验收,形成验收报告上报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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