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流镇稻飞虱等重大病虫害防控实施方案

2023-07-24 14:24 来源: 南江县双流镇人民政府

今年稻飞虱迁入时间早、迁入虫量大、发生范围广。据县植保站监测,有虫田块占31.8%,百丛虫量12-4860头,平均百丛虫量260头,达到防治指标田块占0.56%。由于水稻中后期受降水偏多、外地虫源持续迁入等影响,稻飞虱暴发态势明显。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相关文件精神要求,坚决遏制稻飞虱等重大病虫害暴发危害,保障粮食安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植保方针,树立公共植保、绿色植保、科学植保理念,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生态环境安全,奋力实现水稻虫口夺粮保丰收目标。

二、防控范围

在全镇7个行政村内水稻种植区域开展稻飞虱防控工作。

三、实施时间

2023720—830

四、资金概算及用途

(一)资金来源依据《南江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南江县稻飞虱等重大病虫害防控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农函〔202347号)文件要求拟使用县财政资金共计3.1万元。

(二)资金划拨。根据各村水稻防控需求面积进行物资分配,资金由县农业农村局拨付到双流镇人民政府,由双流镇人民政府组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和各村民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三)资金用途。由镇农业服务中心按10/亩的标准统一采购稻飞虱防治及促弱转壮物资,各村领取物资后自行组织专业化服务开展水稻稻飞虱统防统治,实施完成后提交农户防治面积花名册、防治影像等资料。

五、组织保障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镇长张旭同志为组长,分管领导张雁同志为副组长,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全体工作人员、各村支部书记、村主任为成员的监测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由张雁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罗飞同志负责相关事宜协调联络工作,切实加强对稻飞虱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落实信息及时汇报制度。镇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专人负责稻飞虱防治信息的收集整理工作,并按县农业农村局要求及时收集、汇报各类相关信息,各村于每周三、周五以电话、微信或纸质材料形式汇报稻飞虱发生和防治进展情况。

    (三)做好防治物资保障。各村加强与农户的联系和协调,备足防治器械,确保防治物资能到田见效,同时配合县相关部门,开展以稻飞虱防治药剂为主的农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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