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流镇:关于印发《双流镇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9-06-04 10:40 来源: 南江县双流镇人民政府 作者:双流乡人民政府

各村(居)民委员会、镇级相关单位:
    根据非洲猪瘟疫情发展情况,及流行病学调查结果显示,不法分子在利益驱使下违法调运生猪、饲喂泔水是疫情扩散传播的主要原因。要高度重视生猪违法调运和饲喂泔水的危害,务必做细做实“堵外疫、禁泔水、严排查”等防控措施,严防疫情传入我镇,根据(巴非防指〔2019〕19号)文件精神和上级工作安排,为切实做好全镇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加强疫情应急处置,特制定《双流镇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实行乡镇干部包村、村社干部包场包户,依据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处理为属地管理的原则,以村委会为主负责扑灭本行政区域内突发非洲猪瘟疫情,各村委会按照《双流镇非洲猪瘟疫情应急预案》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疫情应急处理的相关工作。
   (二)快速反应,措施果断。各村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建立突发重大动物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提高突发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处理能力,若一旦发生非洲猪瘟疫情,应迅速作出反应,采取坚决果断措施,及时控制和扑灭疫情。
   (三)完善机制,做好准备。各村委会要进一步建立完善的非洲猪瘟疫情预警、预报体系和机制,做到早发现、快报告、严处理。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疫病的发生和流行。
   (四)广泛宣传,群防群控。各村委会要加强非洲猪瘟防控知识宣传,提高养殖场户防范非洲猪瘟的意识,一旦发生非洲猪瘟疫情,要依靠群众,形成群防群控的局面。
    二、强化生猪调运监管
    严禁外市县生猪及其产品流入我镇,重点是与旺苍县白龙镇交界的十字垭村、与恩阳区玉井乡交界的元包村、与苍溪县石马镇交界的黄垭村、与旺苍县白龙镇交界的万山村要在交通路口落实专人轮班值守,重点排查,杜绝车辆、行人将外地生猪及其产品输入我镇,一经发现,核实手续有效的,予以劝返,手续不符合要求的,逐级上报,依法进行处理。
    三、严禁泔水饲喂生猪
    各养殖场、户要严格执行“四个一律”,即一旦发现泔水喂猪,一律按非洲猪瘟疫情予以扑杀,政府不予补偿;对提供泔水喂猪的餐饮企业,一律停业整顿,情节严重者由镇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对运输泔水喂猪的车辆,报由公安部门一律扣留,坚决打击收、售泔水饲喂生猪的行为。发现泔水喂猪,一律问责包场包户责任人,
    四、强化生猪动态监管
    严格按照“乡镇干部包村、村社干部包场户”的原则,实行“一日一巡查,一日一报告”制度,对辖区生猪补栏情况进行排查,各包场包户责任人要督促场、户建立生猪补栏、出栏“两本帐”,动态管理生猪存栏情况,报镇农业服务中心收集汇总后报由县农业部门备查。自2019年3月14日起,所有生猪出拦前凭村社干部书面证明其场、户未饲喂泔水、未发生重大动物疫情等,镇动物检疫员凭证明开具产地检疫合格证。
    五、强化行风政风肃纪
    各村(居)、各责任人务必牢固树立风险意识、底线思维,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对防控中存在的问题切实抓好整改,把各项工作做细做实。对防控工作中出现的渎职、失职、履职不力等行为,直接移交纪检监察立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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