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10月农村低保对象评定结果的通知

2020-11-03 17:46


各村(居)民委员会

根据《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  《四川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等四个规程的通知》(川民发〔2017〕155号) 《巴中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巴中市人民政府令第39号) 《市民政局 市发改委 市财政局 市统计局 国家统计局巴中调查队关于调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的通知》(巴市民发〔2020〕13号)《巴中市民政局关于城乡低保对象实行分类调节补助的通知》(巴市民发〔2020〕1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八庙镇城乡低保工作开展实际,动态管理,对符合困难群体进行调查,公开评议,并在村(社区)公示栏、政务公开栏张榜公示。

通过各村(社区)低保调查小组对申请对象家庭情况进行入户调查,评议小组评定,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核查,镇办公会议审核等程序,最后评定出全镇202010农村低保对象12532841人,月保障金436753元,其中:退保11135元,复查26,减少0元,新增000经公示无异议。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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