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光雾山镇防溺水安全巡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各办所、辖区各企事业单位:
现将《光雾山镇防溺水安全巡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南江县光雾山镇人民政府
2023年6月14日
光雾山镇防溺水安全巡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夏季防溺水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落实巡查工作责任,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根据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理念,全面加强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安全教育管理,织密青少年儿童溺水防护网,遏制溺亡事件
发生。
二、组织领导
组 长:王中武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蒋友军 党委委员、副镇长
成 员:胡 江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蒲晓梅 党委副书记
何连山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吴思云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副镇长
李 韬 党委宣传政法委员
彭 浩 党委组织统战委员、人大副主席
雷胜兰 副镇长
韩朝良 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岳 龙 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人
吴 松 财政所所长
方晓聪 党建办主任
王禹乔 综合行政执法办主任
黄 飞 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主任
岳 麟 社会治理办主任
李 高 社会事务管理办主任
石 甫 光雾山片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冯 刚 光雾山派出所所长
周 伦 光雾山交警中队中队长
蒲 明 光雾山市场监管所所长
梁 娟 光雾山司法所所长
万浩东 光雾山税务所所长
贾智东 光雾山镇信用社主任
梁长生 南江县大坝国有林场场长
杜雪平 南江县魏家坝国有林场场长
符洪铭 南江县玉泉国有林场场长
马 涛 南江县大江口国有林场场长
罗尚志 景区管理公司总经理
郭成文 光雾山旅游发展公司总经理
唐 松 光雾山镇桃园供电所所长
张 智 光雾山中心卫生院院长
陈明强 红军小学校长
文升仕 寨坡小学校长
各村(社区)支部书记、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位于综合行政执法办,由蒋友军同志任主任,谢尚志具体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巡查目标
镇辖范围内以河道、水库、池塘、沟渠等重点水域,全面做好防溺水隐患排查工作,遏制溺水事故。
四、巡查安排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辖区水域巡查要求。
(一)巡查时间。2023年6月14日至9月30日,每日10: 00至20: 00。
(二)巡查区域。光雾山镇域内河流、水库、水沟、鱼塘、水池、堰塘、水坑等重点区域进行日常巡查。
(三)巡查队伍。各村(社区)成立以联村(社区)领导和驻村(社区)干部、村社干部、网格员等人员组建10人以上的防溺水巡逻队;各联村(社区)领导要督促指导村(社区)该项工作的开展,每周到所驻村(社区)带队巡逻不少于1次,并加强对防溺水巡逻队的管理。
辖区各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能职责做好防溺水工作;四川光雾山诺水河景区管理有限公司要结合公司实际组建防溺水巡逻队开展日常巡查,全覆盖设置好警示标识标语、救生设备、并落实专业救生员;其他建设施工企业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做好防溺水工作,确保不发生溺水事故。
(四)信息报送。各村(社区)每周星期五18点前将《光雾山镇防溺水安全巡查记录表》(附件1)报送至光雾山镇综合行政执法办,联系人:谢尚志,联系电话:19882196156,QQ邮箱:3328979255@qq.com。
五、巡查要求
(一)各村(社区),镇辖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防溺水巡查工作的重要性,严格落实镇党委政府的部署,全力抓好防溺水巡查工作。
(二)各村(社区),四川光雾山诺水河景区管理有限公司要在重点水域配齐配足竹竿、游泳圈、救生衣、“跟屁虫”等救援救生装备。
(三)巡查人员要注意自身安全,要遵守纪律,服从安排,切实履职尽责,全力做好防溺水日常巡查工作,确保防溺水巡查工作落实到位。
六、强化督查
镇纪委将对防溺水巡查工作严格督查,对不认真履职引发溺亡事故发生的,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附件:1.光雾山镇防溺水安全巡查记录表
2.光雾山镇村(社区)2023年防溺水安全包“河流、水沟、水库、堰塘、水坑”责任台账(样表)
3.光雾山镇村(社区)防溺水安全巡逻宣传队名单(样表)
4.光雾山镇村(社区)防溺水救援队人员名单(样表)
5.光雾山镇防溺水责任书
附件1
光雾山镇防溺水安全巡查记录表
巡查时间 |
巡查地点 |
巡查人 |
发现问题 |
处置情况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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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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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雾山镇 村(社区)2023年防溺水安全包“河流、水沟、水库、堰塘、水坑”责任台账(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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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盖章): 填报人: 书记(主任)签字: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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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基本信息 |
包保责任人 |
村(社区)责任人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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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社区) |
起点 |
途径点 |
止点 |
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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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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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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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类型包括“河流、水沟、堰塘、水库、水坑、湖泊、溪沟”等所有涉水场所; 2.务必包完包尽、落实到具体人头; 3.经村(社区)书记主任签字盖章发扫描件至安办,并同时发电子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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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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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雾山镇 村(社区)防溺水安全巡逻宣传队名单(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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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盖章): 填报人: 书记(主任)签字: 填报日期:2023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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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 名 |
性别 |
年龄 |
单位及职务 |
特长或技能 |
联系电话 |
备注 |
注:1.各村(社区)要至少落实10名人员开展巡逻检查宣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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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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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雾山镇村(社区) 防溺水救援队人员名单(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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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村(社区)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联系电话 |
现详细居住地 |
是否会游泳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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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每个村(社区)8-10名应急救援人员,必须是会游泳人员; |
附件5
光雾山镇2023年防溺水安全责任书
夏季来临,爱玩水的天性使得涉水行为增多,溺水风险加大,为加强安全管理、从溺水事故中吸取教训,“珍爱生命、防止溺水”,有效预防溺水事故,保障学生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确保辖区安全稳定,特签定本责任书。
一、做到“七不准”。1.不准私自下水游泳;2.不准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3.不准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队的情况下游泳;4.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5.不准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6.不准不会水性的学生擅自下水施救;7.不准私自到江河、湖泊、水库、堰塘、水坑、溪沟边玩耍。
二、做到“两应”。1.发现险情时应相互提醒、劝阻并报告;2.应学会基本的自护、自救方法。
三、做到“四牢记”。1.天气再热,不到河、塘、沟戏水降温;2.水景再美,不到水中去感受;3.水性再好,没有保障别下水;4.别人再劝,不用生命去逞能。
请家长务必履行好监护责任,做到子女不离开家长视线,不脱离家长监管,严防溺水事故发生。
四、村(社区)居民要相互监督、互相提醒。具体做到发现有下河、沟、塘、库等游泳者要及时劝阻提醒,同时向村(社区)报告。
五、本责任书一式三份,村(居)民一份、村(社区)一份、报镇人民政府备案一份。
下达责任单位(签章) 责任人(签字):
2023年 月 日 2023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