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雾山镇清理规范便民服务事项工作方案

2023-04-17 10:39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2215)文件精神,按照《南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江县进驻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政务(便民)服务事项指导目录清单>的通知》(南府办函202254号)要求,结合实际,现就清理和规范我便民服务事项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二十大、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市委五届五次全会、县委十四届五次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工作要求,坚持“便民、高效、务实、廉洁”的原则,全面清理和规范便民服务事项,进一步提高政府服务群众的公开度和透明度,推进服务型、效能型政府建设。

二、工作目标

通过清理和规范便民服务事项,将便民服务事项名称、办理机构、受理条件、申报材料、办理程序、收费依据等汇编成册,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提高为民服务意识,提升政府服务效能,方便群众办事。

三、工作原则

(一)职权法定原则。便民服务事项以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依据。

(二)科学规范原则。科学设计便民服务事项的办理程序和工作流程,突出有效管用。

(三)便民高效原则。通过清理规范,力求便民服务事项办理程序最简、办结时限最短、办事成本最低、服务质量最优。

四、工作方法及步骤

(一)制定方案(324326日)。镇便民服务中心牵头负责全镇便民服务事项清理工作,并根据实际制定工作方案。

(二)下发通知(327328日)。根据《南江县进驻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政务(便民)服务事项指导目录清单》向各办所、直属事业单位下发《关于清理报送便民服务事项的通知》。

(三)申报汇总(329420日)。各办所、直属事业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对本单位的便民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清理、核查,上报便民服务事项清单。镇便民服务中心负责收集并汇总形成镇本级《便民服务事项清单》(初稿)。

(四)审核确认(421430日)。由镇便民服务中心报请政府领导同意,组织各办所、直属事业单位召开便民服务事项清理工作专题会,对汇总的镇本级《便民服务事项清单》(初稿)进行审核论证,镇便民服务中心根据审核论证意见修改完后报镇党委会审定。

(五)对外公布(5月底前)。将镇党委会审定的《便民服务事项清单》向社会公布,并印制办事指南供群众查阅。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清理规范便民服务事项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时间紧、任务重,各分管领导要加强组织领导,督促指导各办所、直属事业单位有序开展便民服务事项清理工作。

(二)狠抓工作落实。各办所、直属事业单位要按照方案要求,明确责任分工,迅速启动清理工作,要充分结合工作实际,把与群众密切相关的便民服务事项纳入清单,并对便民服务事项的办事流程进行优化再造。

    (三)按时完成任务。各办所、直属事业单位要按照方案的安排,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各项工作,按照时间节点,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各阶段工作任务,确保清理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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