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雾山镇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工作方案

2022-12-06 12:55 来源: 光雾山镇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部署要求,推动我镇扫黑除恶斗争工作常态化开展,切实巩固提升专项斗争成效,全力维护辖区社会安全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特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加强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确保“班子不散、人员不减、力度不软”,保持严打高压态势,突出行业乱象根治,健全工作制度机制,不断提升扫黑除恶斗争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切实把专项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相结合,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基层“拍蝇”、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相结合,把扫黑除恶与法治建设、平安建设和美丽乡村建设相结合,形成长效机制,为法治光雾山建设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各村(社区)要深刻认识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巩固专项斗争成果的重大意义,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上来,统一到中央、省、市、县部署要求上来,严打黑恶犯罪,严防“死灰复燃”。通过长效管理,采取强有力措施,不断进行整改、落实、完善,从根本上遏制全镇涉黑涉恶问题,全面整治涉黑涉恶治安乱点,全力营造更加安定和谐的社会环境,使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

三、工作内容

(一)固化组织机构。按照中央、省、市、县有关要求,我镇继续保留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充实人员队伍,明确机构和人员负责日常工作,强化经费保障,确保具备数量充足、配备精良、业务过硬的专业队伍,做到机构不减,人员不散,让扫黑除恶工作常态化有序运行、专项斗争深入扎实推进。

(二)常态线索核查。各村(社区)要时刻对本村所有领域扫黑除恶线索摸排核查,有针对性的对信访案件治安案件、职务犯罪案件、轻微刑事案件、涉众型经济案件等涉及人员重点关注,对摸排线索进行研判后建立专项台账,并立即上报镇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确保第一时间处置办理,打早打小、露头就打,防止其坐大成势、称霸一方。

(三)深化专项整治。把源头治理作为扫黑除恶斗争的治本之策,持续推行行业乱象滚动式排查机制,实行清单化管理,对久治不愈的、群众反映强烈的乱点乱象,由镇党委政府上报县扫黑办进行专项整治,特别是工程建设、资源环境、城乡客运市场等重点行业领域,坚决防止乱生恶、恶变黑;全面落实“六建”任务,通过乱点乱象治理,切实堵塞行业监管漏洞,不断健全完善行业管理长效常治机制,积极探索创新机制,切实防范传统行业粗放管理、资源行业非法垄断、娱乐行业藏污纳垢、新兴行业非法野蛮生长;加强对刑满释放人员、无业人员、辍学青少年等的服务管理措施和社区矫正工作,防止其被黑恶势力拉拢利用;村(社区)要加强与镇党委政府信息共享和工作联动,镇纪委要强化跟踪问效、督办问责,实现全链条打击整治。

(四)夯实基层组织建设。把扫黑除恶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筑牢防黑防恶堤坝,为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提供坚强组织保证。每年常态排查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加强监督,对出现村党组织书记政治素质差、领导能力弱、面对歪风邪气不讲正气、软弱无力的,坚决调整撤换、及时选优配强。全面落实村党组织书记由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管理制度和村“两委”成员资格联审机制,实行村“两委”成员近亲属回避,净化、优化村干部队伍。创新完善“行政村党组织一网格(村民小组)党支部(党小组)一党员联系户”的村党组织体系,推行网格化管理和服务,提升党建引领乡村治理精准化、精细化水平。党组织生活要长期开展活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制度,着力引导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旗帜鲜明地同邪教迷信、“黄赌毒”等不法行为作坚决斗争;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实行“四议两公开”,加强民主管理监督和协商,完善村规民约,涵养文明乡风,提升群众防范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能力,让黑恶势力在农村无处生根。

(五)广泛深入宣传。一是畅通线索举报渠道,引导群众通过电话、微信、QQ、信件等方式向村、镇进行实名或匿名举报,结合提高举报奖励标准、严格落实举报人保护措施等,进一步发动群众积极检举揭发,深挖隐藏在幕后的涉黑涉恶线索;二是加强对群众的宣传教育,深入宣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广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普及法律知识,针对典型案例开展以案说法,切实弘扬法治文化,加大对扫黑除恶斗争重大举措、显著成效和先进典型的报道力度,倡导见义勇为精神,为扫黑除恶斗争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三是健全落实依法办理、舆论引导、社会面管控“三同步”机制,对社会关注的重大敏感案(事)件正面发声、及时引导、回应关切。推进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抵制腐朽文化侵蚀,引导群众树立正气,勇于同一切不良风气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最大限度地铲除滋生邪教组织、黑恶势力的土壤。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充分认识扫黑除恶工作的长期性、重要性、复杂性、艰巨性,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要求,压实工作责任。各村(社区)支部书记为辖区扫黑除恶斗争工作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部署,勇于担当、敢于碰硬,旗帜鲜明支持扫黑除恶斗争,切实把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确保取得实效。

(二)切实履行职责。将排查和整治贯穿整个扫黑除恶斗争工作中,制定工作计划,定期召开专题会议,按时上报排查线索,做到不漏报、不少报、不瞒报。镇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纪委定时到各村(社区)督查排查情况,对上报线索及时核查处理,不能处理的及时移交上级部门。镇党委政府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对各村(社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对重点难点工作进行部署安排。构建长效机制,营造扫黑除恶高压氛围。

(三)强化考评激励。将扫黑除恶斗争工作纳入年度考核项目,强化结果运用,对成绩突出的村(社区)及个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加分和表扬奖励。健全完善工作问责倒查机制,对不敢打、不真打、不深打的村(社区)严格通报督办;对重视程度不高、工作推进不力的逗硬扣分问责;对打击整治不彻底、行业乱象反弹、治安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组织开展专项整治,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及其“关系网”“保护伞”,并依纪依法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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