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雾山镇网格员管理目标任务考核办法

2021-03-09 11:45 来源: 光雾山镇人民政府

为切实加强光雾山镇网格员管理目标任务的考核工作,规范网格化日常管理,提高社会服务水平,现结合我镇实际, 特制定本办法:

一、网格员职责和要求

(一)工作职责。网格员在镇综治办、村(居)党支部和村(居)委会的领导和管理下开展日常工作。主要职责任务是:

1、全面走访辖区居民,及时采集网格内人口、房屋、单位等基础信息,并录入管理信息平台,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信息准。

2、及时了解群众服务需求和诉求事项,积极提供帮助,实行直接办理或代办服务,最大限度满足群众的需求。

3、及时排查和化解网格内发生的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本人无法化解的,上报村(居)予以化解。

4、及时排查网格内治安、安全隐患,加强治安巡查,发现治安问题及时解决或上报社区予以解决。

5、积极向群众宣传社会管理和法律知识,提高居民对网格化服务管理的知晓率和参与率。

6、组织群众开展积极健康的文体娱乐活动和社会公益行动。

(二)工作要求

1、账号活跃度。村网格员的活跃度达到8天/月,社区网格员的活跃度达到22天/月。

2、信息掌握。对网格内人口、房屋、单位(经营门店)等基本信息釆集和更新,信息采集准确率达100%,对流动人口、特殊人群基本信息掌握率达100%;对网格内居民年度走访率达100%;如有出租房,走访率达到100%。如有精神障碍患者、社区服刑人员、刑释人员等等特殊群体每月至少走访1次。

3、事件处理。对网格内矛盾纠纷及时排查、及时掌握、及时上报,排查率达95%以上,信息录入率达9成以上,无矛盾激化。事件处理信息的报送,村网格员录入10条/月,社区网格员录入40条/月,报送的信息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

4、隐患排查。对网格内治安和安全隐患及时排查、及时掌握、及时上报,排查率达95%以上,重大治安、安全隐患发现和上报率达100%°安全隐患类数据在总数据数量中,村网格员录入5条/月,社区网格员录入10条/月。

5、宣传教育。网格内群众对网格员的熟悉率达85%以上,对网格员服务管理的满意率达85%以上,对网格员不满意的投诉率不超过5%。

二、工作制度

1、工作例会制度。实行网格员每月例会制度,原则上由镇综治分管领导主持,总结上月工作,分析存在的问题, 安排本月工作。

2、学习培训制度。根据工作需要,实时对网格员开展培训,实行专门培训和以会代训相结合,主要是学业务、教方法、强素质。

3、规范网格员工作流程。网格员信息采集工作流程为:上门入户采集——利用手机填写(或纸质填写)有关信息登记表——认真核对采集信息——录入信息平。

三、工资待遇

村网格员230元/月,社区网格员元530元/月,其中含手机月度套餐费部分。工资待遇将根据县综治部门确定的待遇水平适时予以调整。

四、考核机制

镇综治办每季度对各网格员的工作情况进行全面考核。考核情况与工资待遇挂钩,对玩忽职守、工作不力的网格员,由镇纪委启动诫勉问责,或者由镇综治办解除网格员劳动关系。

活跃度每少1天,扣工资10元/天;特殊人群每月未走访1次,扣工资20元/次。信息录入每少1条,扣工资10 元/条。录入的信息未及时办结,扣10元/条.未履职到位,导致矛盾激化、安全事故,被通报批评、约谈教育的,扣20 元/次。

本办法自2020年11月2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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