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光雾山镇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1年度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2021-03-09 11:43 来源: 光雾山镇人民政府

各村(社区),相关科室,辖区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2021年度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防止重大动物疫情发生,保障全镇畜牧业健康稳定发展,维护公共卫生和畜产品质量安全,根据《南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做好我镇2021年度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于后,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充分认识动物防疫工作的重要性

畜牧业产值是农村经济和农民增收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促进我镇农村经济发展和增加农民收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重大动 物疫病防控直接关系到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畜产品稳定有效供 给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各村(社区)、辖区相关单位务必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重大动物防控工作的重要意义,毫不放松抓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的底线,为畜牧业稳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全面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重点工作

(一)扎实开展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免疫。根据全县统一部署,3月10日至4月30日,9月20日至10月30日,集中开展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等重大动物疫病春秋季免疫工作。各村(社区) 要提前谋划,精心组织,落实防疫员扎实开展春秋季重大动物疫病免疫接种工作,按照应免尽免,不留空档的要求,分社包干,确保辖区饲养畜禽免疫覆盖率达到100%。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要加强对村级防疫员免疫操作培训、督导指导,确保辖区畜禽免疫抗体合格率超过70%。

(二)认真做好动物疫情监测预警。各村 ( 社区 )要持续开展动物疫情巡查排查,密切关注疫情动态,突出做好养殖密集区、饲养场等重点场所的巡查,及时报送动物疫情排查日报告表。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要做好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的病原学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及时掌握疫情动态,科学评估疫情发展态势,认真开展动物疫病免疫抗体检测,对免疫抗体水平未达标的要及时督促补免。

(三)持续抓好非洲猪瘟疫病防控。严格落实中央、省市县非洲猪瘟防控工作部署和要求,常态化开展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各村(社区)要组织人力在辖区开展养殖环境消毒工作,利用村民大会宣讲非洲猪瘟防控有关知识,并将消毒、宣传的相关影像资料交农村经济科存档备查,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要及时发放消毒药品、劳保用品和防控有关知识宣传册。镇纪委、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要加强对非洲猪瘟防控网格员履职情况的督促。市场监督管理所要严肃查处泔水饲喂生猪违规行为。桃园寺动物防疫检查站要认真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对过往运输畜禽车辆严格查证验物,做好登记,防止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及其产品输入我镇。

(四)防止人畜共患病传播。镇中心卫生院、寨坡卫生院、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要加强协调配合,在人畜共患病防控领域实现通力协作、信息互通,强化布病、狂犬病、结核病、高致病性禽流感等人畜共患病联防联控措施落实。各村(社区)要加强辖区犬只管理和狂犬病免疫宣传,逐步提高犬只栓养面和免疫率。

(五)规范畜禽检疫。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要进一步规范检疫出证行为,对未实施免疫或免疫抗体检测不达标、未佩戴免疫标识或标识不齐全的畜禽一律不得出证,严格执行动物运载车辆和运销户备案登记及清洗消毒制度,对待检动物要认真开展临床健康检查和瘦肉精检测。各村(社区)要加强对本条上述内容的宣传。

(六)积极推进无疫小区建设。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要加强对 辖区规模养殖场(户)开展法律法规、防控技术、生物安全等知  识培训,督促指导养殖场(户)建立健全卫生防疫和消毒制度,增强养殖业主防疫主体责任意识,不断提高疫病防控能力和水平, 使动物疫病在区域内得到有效控制和消除。

(七)加强应急物资管理。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要对全镇防疫 储备物资进行清理盘点,检查设施设备是否损坏,及时收回借出 的消毒设备,并根据重大动物疫情防控应急储备需要,及时补充疫苗、消毒药品、消毒设备、防护用品等防疫物资,落实专人管理,做好出入库登记。

三、认真落实各项综合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重大动物疫情防控的相关责任单位、各村(社区)要提前谋划,做好工作上的统筹协调,特别是在动物疫病集中免疫期间,各村(社区)务必站在讲政治的高度,以辖区畜牧业发展为大局,做好动物集中免疫期间人力、物力、财力保障,切不可出现“动物防疫是防疫员的事”的消极心态,在集中免疫期间不闻不问。其他相关单位科室要各司其职保障重大动物疫情各项防控措施落地落实。

(二)做好信息报送。各村(社区)在新当选的村委班子成员分工中要明确一名村委干部负责动物防疫工作,并将姓名、职务、电话,于3月12日前报农村经济科。

(三)严格督查考核。镇纪委、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要加强对各村(社区)及相关单位动物防疫工作开展情况的督导检查,对集中免疫组织不力、工作落实偏差大的村(社区)及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开展诫勉谈话,责令改正。同时,将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作为各村(社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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