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沙河镇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4年“春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通知

2024-02-04 13:21 来源: 农业服务中心

各村(居)员会、镇域相关单位:

为扎实做好春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确保全镇辖区内森林防灭火形势持续稳定,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落实主体责任

节将至,进入林区人员不断增加,野外火源管理难度增大,火险潜在隐患增多,”期间也是森林火灾易发、频发期。各村(居)、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对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生态环境安全的重要性,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辖区负责、失职追责”负责制落到实处,着力解决思想麻痹、工作松懈、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把思想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重要决策部署上来,认真履职尽责,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全面落实森林防火各项制度和防范措施,切实加强森林防灭火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节假日期间无森林火灾发生。

二、强化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各项责任

村级林长、联村干部及村(居)主要负责人要深入村社、田块地头加强农事活动用火管理,禁止上坟烧纸、焚香、燃放鞭炮烧灰积肥等违规用火行为,提倡文明祭祀亲自督促检查落实森林防灭火工作。各村(居)要进一步加强义务扑火队伍建设,深入推进五不准、十不烧三项制度巡山护林、轮户值班、信息员落实,确保山有人管、林有人护、责有人担。

三、加强防灭火宣传,提高森林防火意识

要把宣传教育工作作为当前森林防灭火的头等大事抓紧抓好抓实,增强广大人民群众依法用火的自觉性。要采取召开群众大会、坝坝会、短信温馨提示、出动宣传车、村广播、发放森林防灭火宣传单、悬挂(书写)宣传警示标语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引导广大群众牢固树立“带火不进山、进山不带火”的意识,积极引导入山进林人员加强自我约束,时刻注意森林防火。

四、落实防范措施,切实降低火灾发生率

加强对林区周边农户、入山作业人员的教育管理。各村(居)要管住“五类”特殊人员,督促各户落实专人监护老人、小孩和智障人员,防止上山玩火、弄火引发森林火灾。

五、严格督促检查,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以林区、火灾多发区为重点,认真开展森林防灭火督促,全面排查火灾隐患。要逐级检查包片责任、管护责任、岗位责任是否明确,村级应急处置办法是否健全完善,扑火队伍是否准备充分,通信是否保持畅通,林火处置是否能主动及时等,生态护林员加强巡山护林,切实把预防工作放在首要位置。

六、加强应急处置,确保打早打小打了

镇村两级扑火队伍要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同时加强监测,实现火情早发现、早处置、早扑灭。一旦发生火情,做到快速出击,确保打早、打小、打了,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科学处置”“三先四不打”的原则,坚决杜绝森林火灾安全事故的发生,努力减轻森林火灾损失。

七、加强值班值守,保证火情信息畅通

切实加强防火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严格执行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带班制度和24小时值班制度,坚决杜绝离岗、漏岗、逃岗,确保通信畅通。遇有火情,要严格执行火情归口上报制度,准确、及时、逐级上报火情信息,不得迟报、瞒报和漏报。(森林火灾报警电话:12119,镇森林防灭火值班电话0827-8251103

 

 

南江县沙河镇人民政府

                             2024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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