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沙河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沙河镇学生溺水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2023-07-04 19:23


 

各村(居)民委员会,镇域各单位:

《沙河镇学生溺水事故应急预案》已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文件要求,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南江县沙河镇人民政府

                                            2023年6月14日




沙河镇学生溺水事故应急预案

 

一、总则

  1.编制目的

  为科学应对学生溺水事故,规范应急处置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暑期学生溺水事故,最大限度减少因溺水造成的伤害,切实保护广大学生的人身安全。

  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南江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预案的规定,结合我镇防溺水实际,编制本应急预案。

  3.工作原则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坚持预防和救援相结合的原则,以危急事件的预测、预防为基础,以对危急事件过程处理的快捷准确为重点,以全力保证人身安全为核心,以建立危急事件的长效管理和应急处理机制为根本,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将危急事件的损失和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保障人民生命安全。

  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沙河镇境内发生的学生溺水事故应急工作。

  二、应急预案内容

  (一)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1.指挥领导小组

  组   长:杨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党委副书记

     党委委员、副镇长

             副镇长

  员:全体镇干部、村(社区)两委干部、驻片民警、中小学教师、卫生院医务人员

下设溺水事故应急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应急办,主任由周俊同志兼任。

溺水事故应急办公室职责:负责对溺水事故应急预案执行情况的监督;负责日常监督管理工作;每年组织相关人员修订本预案;对发生的危急事件及时汇报、调查、处理。

联络员联系电话:周俊15198228393

镇政府值班办公室电话:0827-8251103

  报警电话:110120119

  2.指挥领导组下设各小组及职责

  (1)救援及疏导组:

   长:杨鹏

   员:杜斌、周俊、朱珂、梁柱、朱禹、沈世杰,派出所干警

联络员:杜斌  

   责:负责伤员的抢救现场施救、秩序维护和人员疏散。

  (2现场救护组:

   长:杨方

   员:石文兰、包苾力、徐毓,卫生院医护人员

联络员:石文兰

   责:负责医院的联系、伤者抢救及运送。

  (3事故调查及善后处置组:

   长:黄平

   员:谢永明、马绪全、刘树文、冉毅、李明全、赵晓刚,各中小学教师

联络员冉毅 

   责:负责事故人员处置、家属的安抚、信访稳定及调解

  (4舆论引导组:

   长:王一

   员:赵婉竹、沈娇、杨

联络员

   责:负责与有关单位联系和沟通,加强防溺水工作的舆情应对

  (二)危急事件的预防

  1.预防学生溺水事故各单位责任分工

1)村(社区):组织召开村组干部、所有家长和学生参加的专题防溺水安全会议,利用村村响、社区小蜜蜂、流动宣传车等常态开展安全防范知识宣传教育提醒。督促学生家长履行监护责任,建立留守儿童、单亲家庭儿童和困境儿童信息台账,组织开展结对帮扶。组织和动员村组干部、驻村民辅警、联点干部、辖区教职工、妇联执委、青年团员、五老志愿者和其他志愿力量走村入户,全方位开展劝导引导和提醒教育,开展本区域内学生溺水安全隐患排查和日常巡查。

2)中小学(幼儿园):加强教育宣传、警示提醒,通过家访、打电话、发短信、微信提示、发放告知书等方式,在节假日及暑期进行一对一、点对点的每周安全宣传提醒,必须一户一户喊醒,着力强化七不两会教育引导(不私自下水游泳或到水边玩耍嬉戏;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监护人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在上下学的途中下溪、河、圳、沟、水库、水坑、山围塘等危险水域游泳、游玩、嬉水;不盲目下水施救;会相互提醒、劝阻、报告;会基本的应急自救、求助、报警方法;若有同伴及他人落水,坚决不盲目下水施救;提醒家长管控好自己的孩子等主要内容),并及时跟踪反馈情况,确保覆盖到每一名学生及每一位家长或监护人。

3)镇综合执法办:一是做好防溺水的宣传、警示和防护工作。二是将预防学生溺水工作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

4)镇纪委:督查各村(社区)、各单位预防学生溺水工作措施的落实。

  (5)农业服务中心:一是协调县水利部门在重要河段及水库等设置醒目的防溺水安全警示标志,在特别危险区段设立防护栏、隔离网等安全设施。二是负责在管辖水域设置醒目的防溺水安全警示标志,在特别危险区段设立防护栏、隔离网等安全设施。

  (6)城建办:加强在建建筑工程内深基坑的安全监督管理,督促施工单位对在建建筑工程内的深基坑、沟槽、水池等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并设立安全警示牌。

  (7)派出所:一是积极配合开展学生溺水事故救援工作,强化涉溺水事故接处警及警力调度,第一时间赶赴现场配合施救,维护好现场治安秩序。二是会同相关部门及时控制事故肇事人,做好涉案事故的调查取证工作。

  (8)卫生院:组织好对溺水学生的救治,确保溺水人员第一时间得到有效抢救。

  2.救援人员须学习掌握急救方法和其他安全救护措施,避免因延误而产生不利因素;

  3.做好对事故易发区的安全管理、健全记录资料。

  (三)应急预案的启动

  1.学生溺水人身伤亡事故类型:游泳、失足落水等。

  2.学生溺水人身伤亡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启动本预案。

  3.危急事件的应对

  (1)最早发现溺水事件的人员应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或镇政府办公室报警;一旦出现溺水伤亡事件,镇党政办公室要及时如实将有关情况上报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应急管理局;

  (2)接到报警电话后,应迅速按本预案的职责范围通知有关部门,发出救援指令,赶往事故现场;

  (3)到达事故现场后,应根据事故状态和程度做出相应的应急决定,同时展开积极的救援方法,保证救援工作的及时性;

  (4)做好对危急事件现场的安全管理,避免由于混乱造成系列不安全事故发生,安保人员应对事故现场采取必要的组织措施,保障救援工作的有效性;

  (5)迅速查明溺水事故发生的原因及过程;

  (6)经过现场采取急救措施,有关人员配合医务人员将伤者送往医院,做进一步的救护和观察直至结束;

  (7)当事故控制后,组成相关人员参加的事故调查组。做好事故原因的调查上报和防范措施的制订。

  4.事故处理及应急预案取消

  (1)现场人员应配合医疗人员做好受伤人员的紧急救护工作,做好现场的保护、拍照、事故调查等善后工作。

  (2)做好伤者或死者家属安抚工作。

  (3)事故处理工作完毕后,应急行动也宣告结束。

  三、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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