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沙河镇人民政府关于肉牛产业发展实施的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根据《巴中市财政局、巴中市乡村振兴局关于下达2022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的通知》(巴财农〔2022〕36号)文件精神和加快肉牛产业转型升级,促进肉牛产业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发展,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充分发挥项目资金、财政资金、产业助推乡村振兴,实行“新增能繁母牛,建犊补母”的原则,由本地母牛与安格斯公牛杂交,培育出适合本地的优质肉牛。走种、养、销一体化发展之路,实现肉牛产业扩量、提质、增效“三同步”、农户增收、牛产业增效“三目标”。
二、基本情况
我镇现存栏牛4350头,其中基础母牛2412头,存栏50头以上的养殖户15户,10头至50头肉牛养殖户110户,黄牛冷配改良点1个,冷配改良全覆盖。养殖生产圈舍面积21万平方米,青储2475吨。现有乡村兽医13名。 全镇月均出栏肉牛350余头。
三、建设内容及要求
(一)建设内容
天桥村支部引领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组织建设100头规模肉牛养殖示范场一个(母牛50头以上),其余村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动员农户、新型经营主体、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发展肉牛养殖。
(二)建设要求
各村对自己辖区新建肉牛养殖户的补助申请进行严格把关,并对真实性负责。凡是发现利用肉牛养殖项目套取国家资金的,坚决不予兑现补助资金,并对已兑现补助资金如数追回。
三、资金使用
资金安排具体如下。
(一)资金安排。
1.肉牛养殖示范场。计划使用资金80万元用于天桥村肉牛养殖示范场建设的购买母牛按照3000元每头的标准进行补贴,项目规定实施时间范围内补完为止,未补完资金收回国家财政。
2.肉牛养殖户购外购能繁母牛按照1000元每头补贴,外购母牛自繁小牛按照2000元每头补贴。其中,脱贫户和贫困监测户在外购能繁母牛和外购母牛自繁小牛补贴中按原有标准基础上增加1000元每头。项目规定实施时间范围内补完为止,未补完资金收回国家财政。
(二)申报补贴时间节点及要求。
肉牛养殖示范场外购母牛补贴在2023年12月31日之前由业主申报和新建肉牛养殖户外购能繁母牛补贴由业主在2023年3月31日之前完成申报,外购母牛自繁小牛补贴由业主在2023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申报。各业主凭《沙河镇2022—2023年肉牛养殖补贴申报表》、引种检疫证明、验收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向镇农业服务中心申报补贴。
(三)资金兑现。
由各村养殖经营主体向镇人民政府申请验收合格后,镇财政所凭验收单(合格)按程序将资金直接兑现。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成立沙河镇肉牛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加强对肉牛产业工作的组织领导,保障推动肉牛产业提质增效,健康快速发展。
(二)严格验收。对涉及建设内容补助项目资金,各村要成立以包片领导为组长,包村干部、第一书记、村干部为成员的验收小组,明确验收标准和程序,做到阳光操作、公开透明,确保项目资金用于产业发展,发挥最大效益。
(三)严格奖惩。制定考核办法,将肉牛产业建设纳入各村年度效能目标管理考核,根据平时工作督查及年终各项指标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评。
附件
沙河镇肉牛产业发展领导小组
组 长:刘 亮 党委书记
杨 智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黄 平 镇人大主席
成 员:李明全 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朱 禹 经济发展办主任
陈洁龙 农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赵 正 农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何志华 农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尤 红 农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简 敏 农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各村居书记主任、驻村工作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