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南江县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2024-03-29 15:59 来源: 政协办

政协南江县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部门收支预算已于南江县财政局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四川省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2022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文件规定,现将2024年部门收支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能职责

南江县政协办职能简介。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是政协的基本职能,其主要工作是:召开协商会议、开展民主监督、组织专题调研、开展视察活动、组织撰写提案、反映社情民意、开展民主评议、收集文史资料、宣传政协统战理论实践、开展界别联络联谊、服务中心工作、助推南江发展。

二、2024年主要工作

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是人民政协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县政协工作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认真学习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市委五届七次全会、县委十四届七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强城兴乡”城乡融合发展路径,树牢一线意识、践行一线要求、保持一线状态,紧扣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一条主线”,带好政协机关干部和政协委员“两支队伍”,发挥好重要阵地、重要平台、重要渠道“三个作用”,持续打造学习好、履职好、服务好、形象好的“四好”政协,抓实同心共建、有事来协商、聚引帮、爱心助学、书香政协“五项重点”的“12345”工作思路,全面提升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水平,更好凝聚共识、汇聚力量,为加快建设“两地三县一城”、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南江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坚持党的领导,筑牢共同思想政治基础

1.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始终坚定政治立场,把牢政治方向,坚定落实党对政协工作的全面领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做到重点工作及时请示、重大事项及时报告、重要文件依规审定,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确保人民政协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行。

2.强化政治理论学习。切实发挥县政协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主席会议、常委会会议等平台作用,坚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政协工作的根本遵循,全面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市县委各项工作会议精神,用新思想武装头脑,以新思想定向领航,向新思想寻策问道,不断筑牢共同思想政治基础。

3.扎实抓好党的建设。全面加强政协党的建设,推进党组织活动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严格落实县政协党组成员联系界别及无党派界和台侨民宗界委员、党员常委联系党外常委、党员委员联系党外委员制度,用好用活党员干部“评分制”,开展党员委员“先锋岗”活动;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持续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常态抓好意识形态工作,以党建高质量引领保障政协履职高质量。

(二)、聚焦中心任务,推进政协工作提质增效

4.广泛协商议政。持续构建以“全委会整体协商、常委会专题协商、主席会重点协商、专委会对口协商”为基础的协商体系,不断提升协商议政、建言献策质量;紧扣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科学制定年度协商计划,提高协商建言的针对性、实效性;围绕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城乡融合发展等议题,广泛深入开展专题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和提案办理协商,助推经济社会发展;健全完善政协协商向基层延伸的运行框架和制度体系,不断丰富协商的制度化实践和成果运用。

5.加强民主监督。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规范民主监督工作程序,探索民主监督方式方法,提升监督效果,重点围绕加快“两地三县一城”建设、“强城兴乡”等重大战略,以及项目投资建设、工业经济发展、招商引资项目落地等一系列重大任务,开展专题民主监督,力促党政决策落到实处、取得实效。进一步提高提案督办、民主评议、反映社情民意信息等多种途径的监督成效,持续拓展民主监督的内涵和外延。

6.加大提案办理。发挥党政主要领导领办重点提案的引领带动作用,加大高位牵头和协商共办力度,助推提案工作提质增效。坚持提案质量、办理质量、服务质量同向发力、整体推进,深化提案“六办”模式,持续推进民主评议提案办理和重点提案办理情况“回头看”,开展重点提案办理第三方评估,强化精品意识,积极发挥“提、交、办、督”多方参与的互动平台作用,推动提案办理协商更加有特色、有成效,确保提案办理结果让委员满意、让人民群众满意。

7.开展专题调研。坚持“四下基层”,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推行体验式调研、融入性视察。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重点、社会治理焦点、群众生产生活难点,科学确定调研议题,深入开展视察调研,精心撰写视察、调研报告,为全县经济社会事业发展聚智慧、献良策。坚持调研监督相结合,对于富有价值的建言献策成果,采取视察督办等方式,跟踪落实,促进委员调研建议更好地向现实成果转化。

(三)、强化履职尽责,不断提升人民幸福指数

8.加大社情民意信息报送。充分发挥社情民意信息“直通车”作用,完善报送工作机制,围绕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民生改善等领域,深入走访调研,广泛汇集民情民意,及时准确地反映各界关切和呼声,把更多有价值的意见建议及时上报,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参考。强化社情民意信息跟踪反馈,把党委政府批示指示的办理落实情况作为民主监督重要内容,促进信息成果的转化和落实,助力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9.全力做好“五项重点工作”。持续开展“同心共建”专项行动、“聚引帮”“四访一帮”等工作,充分发挥政协优势,继续精准招商引资,努力感召在外乡友和优秀企业回乡就业创业、来南投资兴业,深入调查研究,积极为全县工业经济发展建言献策,积极为挂联企业纾难解困,协调解决发展掣肘;扎实开展“爱 心助学”“爱心捐赠”等活动,持续关心关注留守儿童、孤寡老人、残障人士等群体;继续深化“有事来协商”工作,关注民生、倾听民意、反映民愿,通过协商沟通、平等对话,打开心结、理顺情绪,凝聚共识、助力发展。

10.切实抓实民生实事。按照县委统一安排部署,继续有力有序开展县政协机关驻村帮扶各项工作,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发展;积极参与重点项目推进以及其他阶段性重点工作,做到政协履职与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同轴运转;认真做好联系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建设、挂联乡镇安全底线工作及巡路、巡河、巡林、巡田等工作,助推县域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组织广大政协委员投身全县改革发展主战场,发挥优势、贡献力量,争做社会主义现代化南江建设的参与者、实践者、推动者。

(四)、深化团结联谊,充分激发各界参政热情

11.加强统战工作。支持各民主党派、党外代表人士积极申报调研课题,开展提案以及社情民意撰写工作,扩大社会影响力和美誉度。认真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关心关注民族人士的愿望和诉求,努力促进民族团结。定期邀请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有关人民团体成员参加政协组织的重要会议,围绕重要议题联合开展调研、视察、走访活动,通过提案、信息、建议等形式,努力寻求最大公约数、画出最大同心圆。

12.拓展联谊交流。争取上级政协重视、支持和指导,配合做好来南江调研、视察等工作。完善与各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和无党派人士的协商机制,深化合作共事,搭建协商平台。加强与在外乡贤的联系交往,鼓励其积极回归参与家乡建设。进一步加强与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联系沟通,不断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凝聚新生力量。坚持“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积极参加政协工作横向交流联谊。坚持走访委员和委员企业制度,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企关系。加强县政协书画院管理,组织开展书画联谊交流等活动,为南江文化发展聚智助力。

13.强化文史宣传。注重以文化人、以史资政,编写《南江文史(2024)》,配合省、市政协完成文史资料征集编撰工作,完成《红四方面军战斗在南江》编撰出版工作。密切与各级新闻单位的联系与协作,着力宣传政协工作亮点、履职成效和委员风采,不断扩大政协工作影响力。抓好县政协门户网站和委员微信群建设管理,加快信息发布和更新。发挥书画院功能,加强书画作品创作、展示和交流,助力提升南江文化软实力。

(五)、加强自身建设,不断增添政协工作活力

14.加强制度体系建设。聚焦机关工作谋划、内部管理、会议组织、委员服务等重要工作和关键环节,加快构建责权清晰、程序规范、关系顺畅、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框架,促进机关高质量履职。加强专委会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更好发挥专委会基础性作用。注重制度执行,尊崇制度、维护制度,自觉学习和运用制度,推动政协协商履职郑重有序而又生动活泼地开展。

15.加强委员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委员队伍建设,办好委员主体培训班,分期分批组织对委员进行集中培训和专题培训,增强委员履职本领;进一步发挥委员主体作用,不断完善委员考评、激励及约束机制,继续坚持落实政协常委年度履职报告制度,常态开展政协委员“五个一”考核评价机制,进一步增强委员履职尽责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16.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健全考核激励机制,强化机关文化建设,营造务实担当、奋勇争先的浓厚氛围,努力打造一支勤政务实、勇于创新、敢于担当的政协干部队伍。充分发挥机关党委与工会作用,多形式开展党建活动和工会活动,不断增强机关工作活力。深化书香政协建设 “六个一”活动,激发履职热情,提升履职水平,展现新时代政协干部履职新风采。

17.加强机关履职能力建设。坚持党建强基、文化铸魂、创新赋能,强化“四好”政协机关建设,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弘扬“务实、高效、优质”的作风,发挥好机关的统筹协调作用、日常运转的枢纽作用、后勤服务的保障作用、服务委员的纽带作用。

全力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职,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努力把握方向、总揽全局、带好队伍,以政协系统党的建设新成效促进履职质量新提升。

三、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情况

政协南江县委员会办公室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纳入预算管理。1个一级预算单位。2024年财政预算供给人员共27人,无供给车辆。行政单位1个,下属事业单位1个(经费未独立核算)。

四、部门收支情况

(一)收入情况。收入预算总额814.01万元,比上年减少187.0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14.01万元,占总收入100%。

(二)支出情况。支出预算总额814.01万元,比上年减少187.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35.51万元,占总支出78.07%,项目支出178.5万元,占总支出21.93%。

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814.01万元,比上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187.04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预算人员减少。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

1.当年拨款变化情况。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14.01万元,比上年减少168.49万元。

2.支出结构情况。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72.09万元,占82.5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8.09万元,占7.14%;卫生健康支出35.02万元,占4.3%;农林水支出3.5万元,占0.43%;住房保障支出45.31万元,占5.56%。

3.具体使用情况说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72.09万元主要用于政协工委、政协会议、委员视察等开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8.09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及单位离退休等开支;农林水支出3.5万元主要用于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衔接驻村支出;住房保障支出45.31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存开支;卫生健康支出35.0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和单位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

2024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较上年减少18.55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

2024 年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较上年持平。

六、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人员类项目)。 人员支出574.04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54.95万元,津贴补贴86.98万元,奖金126.81万元,绩效工资9.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58.09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0.25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1.0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1.27万元,住房公积金45.3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9.42万元,其中:生活补助49.4万元,奖励金0.02万元。

(二)运转类项目支出。运转类支出61.46万元。其中:办公费7.29万元,水费0.8万元,电费1.2万元,邮电费8万元,差旅费2万元,劳务费1万元,福利费6.27万元,工会经费5.02万元,印刷费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交通补贴)27.68万元,无公务用车维护费。

(三)项目支出。项目共支出178.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178.5万元,主要用于 "一创二引三帮”活动经费支出,政协全委会换届会支出, 常委会视察调研经费支出, 政协常委会议经费支出,政协全委会经费支出, 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衔接驻村经费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6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较上年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较上年持平。

(三)公务接待费6万元,较上年持平。

八、其他重要事项说明情况

(一)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安排政府采购支出预算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我单位无实物保障车。

2024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 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三)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6个发展类项目科学完整地编制了绩效目标,发展类项目预算涉及财政资金178.5万元。

九、名称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安排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收入: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行政运行: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事业运行: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行政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六)事业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八)行政单位医疗: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九)事业单位医疗: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公务员医疗补助: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十一)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日常公用经费:为保障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部门预算批复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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