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人民政府土地征收预公告

2023-04-20 11:06

为保障重点项目建设,促进全县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规定,经研究,决定拟对南江县张家坪文商旅综合建设项目用地实施征收。现发布土地预征收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和面积

拟启动南江县张家坪文商旅综合建设项目,征收土地位于南江县集州街道林家坝社区、黄金村、朝阳村、槐树坪社区。拟启动征收土地总用地面积28.3304公顷,其中农用地24.0016公顷(含非基本农田耕地19.2046公顷、林地4.6344公顷、园地0.1626公顷)、集体建设用地3.3060公顷、交通运输用地0.8118公顷、水利及水利设施用地0.1855公顷、设施农用地0.0255公顷。

二、征收土地目的 

拟用于南江县张家坪文商旅综合建设项目用地。

三、土地现状调查

集州街道办事处在公告发布之日起组织相关社区、村组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开展实地勘测,对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开展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积极支持配合。

四、其他事项

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凡拟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农村村民在被征土地上抢搭、抢建的建(构)筑物,抢栽、抢种的农作物、经济作物、花草、林木等一律不予办理登记和补偿并自行无偿处理。同时暂停办理拟征收土地涉及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户口的迁入以及房屋交易、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结构等有关事宜,暂停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建房申请审批、土地使用权调整和流转等事项。

公告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3  年  5 月 6 日(不少于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南江县人民政府

2023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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