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4-01-03 13:58 来源: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相关规定编制。本文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电子版通过南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cnj.gov.cn)全文公开。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南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巴中市南江县光雾山大道朝阳中段168号619室,邮编: 636600;联系电话:0827-8269373)。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系统观念谋划政务公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立足部门职能,规范依申请公开,扎实开展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公开政府信息,及时回应群众诉求,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主动公开方面。我局积极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2023年,我局全年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政府信息71条,其中包括:政策类信息2条、机关简介类信息1条、公示公告类信息5条、规划计划类信息2条、预算/决算类信息15条、政府采购类信息2条、重大项目类信息1条、重大民生类信息1条、其他法定类信息11条、部门动态31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3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我局进一步规范本单位政府信息发布和管理,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三审三校”制度,严格保密审查。成立了南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分解到各股室,办公室专人负责全局相关信息收集整理报送。本年未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

(四)平台建设方面。一是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落实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处理、发布政府信息。二是2023年,我局未经备案,私自开设政务新媒体(“南江综合行政执法”微信公众号),2023年6月16日,我局发布了“南江综合行政执法”微信公众号关停公告,6月19日完成注销,并将相关佐证资料报送至县政务信息管理办公室。今年及时修订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维护,实现数据同源。

(五)监督保障方面。按照“一把手挂帅、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到部门、落实到人头”的工作机制,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单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推动各股室、下属事业单位、执法中队依法依规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三审三校”、保密审查等机制,对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不履行公开义务或公开不应当公开事项,并造成严重影响的,将严肃追究责任,确保有效保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2023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上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上级要求、群众期盼还存在差距和不足一些问题:一是政府网站方面,发布信息不规范,部分栏目信息发布格式不规范以及部分信息无内容。二是政务新媒体方面。未严格落实相关制度,未经报备,私自开设政务新媒体(“南江综合行政执法”微信公众号),已按相关要求关闭。

(二)整改措施。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大主动公开力度。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意识,根据企业和群众的信息需求,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落实“三审三校”和读网制度,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队伍建设,加强队伍人员主动学习意识,提高对新人培训的重视程度,全面提升政务公开队伍能力和水平。二是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进一步规范栏目建设,持续做好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运行工作,切实对照工作要求落实平台建设。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南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南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1月3日

南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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