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南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决算公开

2023-08-30 09:00 来源: 综合行政执法局

目录

 

公开时间:2023年 8月 30 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是贯彻执行党中央和省、市有关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县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是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负责对县城规划区内占道经营、占道堆码等影响城市市容市貌行为的查处;负责县城规划区内对违规倾倒垃圾(含建筑垃圾)、排放污水等影响城市环境卫生行为的查处;依法拆除在临街两侧和公共场地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设施;负责城乡规划区内环卫设施的运行维护,城乡垃圾处理费的征收及城乡垃圾外运无害化处理工作。

三是行使城市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负责对县城规划区内侵占园林绿地、损坏园林绿化设施和花草树木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

四是行使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负责对县城规划区内侵占和损坏城市市政设施、城市照明、环卫设施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

五是负责对县城规划区内侵占城市非机动车道路及在非机动车道路上违法停放车辆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

六是行使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

七是行使水利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负责对县城规划区内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及违规取土、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

八是行使生态环境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负责对县城规划区内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

九是参与大、中型市容环卫设施项目的规划、建设的审核,参与城乡新建、改(扩)建项目中市容环卫配套设施建设方案的审核,参与建设项目中有关市政设施、城市排水以及市场建设等设施的建设方案评审、监督和竣工验收。

十是承担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负责全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并对各乡(镇)实施监督考核。

十一是负责城市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十二是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三是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南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下属二级单位3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

纳入南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南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机关

2.南江县环境卫生管理所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5,131.91万元。与2021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834.45万元、641.06万元,分别增长16.26%、14.3%。主要变动原因是增加城区环卫社会化购买服务等项目。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年收入合计5,131.9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82.01万元,占36.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249.9万元,占63.3%。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年支出合计5,131.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19.01万元,占33.5%;项目支出3,412.90万元,占66.5%。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131.91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834.45万元、641.06万元,分别增长16.26%、14.3%。主要变动原因是增加城区环卫社会购买服务项目等。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82.0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6.7%。与2021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018.96万元,下降51.8%。主要变动原因是由于临聘人员减少,导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122.36万元,人员减少使卫生健康支出减少87.46万元,城区社区事务支出由于城区临聘人员减少及项目调整导致支出减少1707.15万元,项目减少导致农林水支出减少131.27万元,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在职人员绩效需缴纳住房公积金,导致住房公积金增加29.28万元。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82.0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1.1万元,占11.2%;卫生健康支出121.4万元,占6.5%;城乡社区支出1,458.17万元,占77.5%;农林水支出3.73万元,占0.2%,住房保障支出87.61万元,占4.7%。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882.01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10.37万元,完成预算10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86.96万元,完成预算10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数5.11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支出决算为8.66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24.0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21.87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5.92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支出决算为69.6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510.3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行(项):支出决算为424.9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8.8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支出决算为418.4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支出决算为90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支出决算数为155.4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城乡社区支出(类)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52.3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支出决算为75.5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7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87.6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19.0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547.1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06.64万元、津贴补贴119.74万元、奖金138.64万元、绩效工资207.1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86.96万元、职业年金缴费5.11万元、职工医疗保险缴费115.48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5.9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8.6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54.28万元、生活补助109.01万元、奖励金1.95万元、住房公积金87.61万元等。

公用经费171.8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6.97万元、印刷费0.5万元、水费0.5万元、电费3万元、邮电费11.38万元、物业管理费2.5万元、差旅费31.04万元、维修(护)费5.72万元、会议费0.09万元、培训费1.05万元、公务接待费0.1万元、劳务费2万元、工会经费9.31万元、福利费17.3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78万元、其他交通费29.5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1.6万元、办公设备购置6.45万元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2.88万元,完成预算100%;较上年增加18.36万元,增长406.2%,主要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三公”经费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2.78万元,占99.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1万元,占0.4%。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21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2.78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1年增加18.55万元,增长438.5%。主要原因是我局公务车6辆,为了保障公务车辆日常运转,合理调整了预算,加之2022年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每天对城区进行巡察,公务用车使用频率增加,导致车辆损耗增大。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2.7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运行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1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1年减少0.19万元,下降65.5%。主要原因是2022年仅接待了一批客人。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1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10人次,共计支出0.1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巴中市调研生活垃圾分类用餐费0.1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3,249.9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南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1.84万元,比2021年增加66.48万元,增长63.1%,主要原因是机关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需要购置新的办公设备及对原办公设施设备进行维修维护,为了保障工作顺利开展,需要经常出差进行执法检查,导致经费投入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南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4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45万元。主要用于更新办公设备。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南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共有车辆48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42辆,其中:主要用于生活垃圾转运以及日常公务开展。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2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城区环卫社会化购买服务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春节氛围营造等10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2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

2022年度,组织对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等项目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形成南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整体绩效自评报告,海创垃圾处理费等10个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其中,部门整体绩效自评得分为95分,绩效自评综述:我局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大力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违法建设整治、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工作,进一步加强城区市容卫生的监督管理力度,规范城区城市建设和户外广告管理,城乡环境卫生面貌和市容秩序得到进一步提高,保证了机关工作的正常运转,人民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高,自评结果为优秀;春节氛围营造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绩效自评综述:黄金大道每根电杆悬挂8盏灯笼,红塔大道每根电杆悬挂10盏灯笼并点亮,质量全部验收合格,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面完成,成本控制在预算内,助力了经济发展,营造了良好的节日氛围,群众满意度较高。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事业单位离退休指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事业单位医疗指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公务员医疗补助指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指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1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城管执法指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等方面的支出。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指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指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指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地方政府在征地和收购土地过程中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支出。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指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其他方面的支出。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支出(项)指从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安排用于其他支出。城乡社区支出(类)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项)指上述项目以外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支出。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12.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的支出。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6.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7.“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2022年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组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为县人民政府组成部门,内设办公室、政策法规股、执法监督股、信访股、计划财务股、执法装备股,设立城区中队、长赤中队、正直中队、沙河中队、大河中队、桥亭中队等6个派出机构,所属事业单位3个,即县光雾山景区执法大队、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巡查中心、县环境卫生管理所。

(二)机构职能和人员概况。按照职责,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主要负责贯彻执行党中央和省、市有关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县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行使市容环境卫生、城市绿化管理、市政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负责全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县城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的日常监督管理等工作。2022年,我县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我局主动作为,真抓实干,攻坚克难,积极创新城市管理理念,不断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全面深化城区秩序和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城市管理工作逐渐向规范化、精细化、常态化转变。

2022年南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编制数96人,其中公务员编制6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编制39人,事业编制51人。截止2022年12月31日,实有在编在岗人员84人。临聘人员117人。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一是持续加强党的建设。学习贯彻中央、省、市、县委会议精神,全面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二是建立常态化管理体制。进一步改善我县城乡市容市貌,逐步消除楼顶违法建设多的问题,建立城乡建筑第五立面管控的长效机制。三是积极推进环卫服务改革。进一步完善我县环卫工作管理机制,积极落实环卫作业市场化服务,对标三步走,积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出台生活垃圾分类试点方案,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宣传及设施设备投放工作。四是加强队伍管理与业务培训。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队伍训练和队容风纪培训,提升素质形象,建立协管人员管理、考核机制,规范执法行为。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年无害化焚烧处理垃圾约6万吨,日清扫保洁面积约164万平方米,全年进行集中市容市貌整治约4次。县城区清扫保洁达标率90%以上,新增违章建筑处理率100%;12月底前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一般公共预算成本控制在1882.0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控制在3249.9万元。群众生活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受益群众满意度达90%以上。

二、部门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总体收支情况

1.部门总体收入情况:2022年执法局部门预算收入合计5131.9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82.0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249.90万元。

2.部门总体支出情况:2022年部门支出决算总额为5131.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19.01万元(人员经费1547.17万元,占基本支出90%,公用经费171.84万元,占基本支出10%),项目支出3412.90万元。

3.部门总体结转结余情况:无结转结余。

(二)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1.部门财政拨款收入情况:2022年执法局部门预算收入合计5131.9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82.0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249.90万元。

2.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情况:2022年部门支出决算总额为5131.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19.01万元(人员经费1547.17万元,占基本支出90%,公用经费171.84万元,占基本支出10%),项目支出3412.90万元。

3.部门财政拨款结转结余情况:无结转结余。

三、部门整体绩效分析

(一)部门预算项目绩效分析

1.人员类项目绩效分析: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养老保险、医保等人员经费,我单位制定了切实可行的绩效目标、工资发放及时、社会保险缴纳及时、支出控制在预算内、按月缴纳保险、预算完成100%、资金无结余。

2.运转类项目绩效分析: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物管费、维修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制定了合理的绩效目标,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完成了办公费用等一般性商品和服务支出,开支控制在预算内,保障了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任务的顺利落实。

3.特定目标类项目绩效分析:2022年度,我单位专项资金为3412.91万元,按财务管理制度执行,资金使用严格把关,对10个项目进行了绩效分析,根据每个项目按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制定了绩效目标。其中:海创垃圾处理费500万元,2022年累计焚烧垃圾6万余吨,达到年初预期年处理垃圾能力≧60000吨,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100%,完成预期;2022年春节氛围营和造资金58.83万元,共悬挂灯笼6292盏、LED灯泡3717个,悬挂辅材横杆1933个,完成数量指标、质量指标。偿还强盛公司补偿款借款900万元,维护了政府公信力;环卫车购置税及滞纳金45.58万元,为乡镇53辆垃圾清运车补缴税款,及时上户,杜绝了安全隐患;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衔接驻村经费3.73万元,有效保障了驻村第一书记工作的开展,巩固了脱贫成果;非税工作经费20万元,推动了综合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完成非税收入≧680万元,规范了城市管理秩序;乡镇垃圾中转站沉淀池清污34.86万元,清理全县55个垃圾中转站,减少了环境污染,提高了周围群众的生活环境质量;城区环卫作业市场化购买服务1632.57万元,该项目建立覆盖县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清运压缩—转运”体系,以及城市道路一级、二级、三级清扫保洁体系。日常清扫面积164万平方米,清扫保洁验收合格率达90%以上,解决困难人员就业达300余人,冲洗降尘全年空气质量优良达标率96.5%以上,群众满意率达90%以上,营造了干净整洁、环境优美、生态文明的人居环境。乡镇清运、人员工资、药品、车辆保险102.34万元,保障了环卫车辆的运行,有效的控制了车辆的运行成本,及时对中转站进行消毒、灭菌处理,有效地保护了周围环境。环卫车燃修费115万元,保障了环卫车辆的日常运行。

(二)部门整体履职绩效分析。2022年,我单位积极履职,强化管理,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我单位自评得分95分,在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中,预算配置控制及预算执行较好,预算管理制度健全,资金使用合规,制度执行总体有效,预决算在规定时限内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开,2022年度我单位在全体干部的共同努力下出色完成了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得到社会大众的肯定和好评。

(三)结果应用情况。将评价结果促使我单位进一步完善内控管理制度,用于改进单位管理,调整预算安排方式、增减预算规模和优化支出结构,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通过评价,不仅提高业务水平,而且在资金使用合理规范的同时,更注重绩效的重要性,绩效管理贯穿于工作全过程。

(四)自评质量。我局高度重视财政资金的支出绩效,从预算、执行、验收、资金支付等流程层层把关,所有项目严格按项目申报的实施方案组织实施,相关项目股室全流程监督,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绩效自评优秀。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我局围绕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履行基本职能职责、以党建为引领、全面强化队伍管理、聚焦主责主业、不断提升管理水平方面做出积极努力。部门组织机构完善、管理制度完善及执行、宣传培训、会计核算、会计档案规范,绩效目标合理、绩效目标完整性、绩效目标覆盖率、绩效目标操作性与预算资金匹配度、绩效运行监控、资金评价覆盖率、评价质量、评价结果应用、项目支出绩效管理方面做得较好,根据评价指标体系测算,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等次为优秀。

(二)存在问题。由于资金紧缺,存在支付不及时情况。

(三)改进建议。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规定要求进行预算编制,督促干部职工及时报账,做到日清月结,确保财务核算质量。

附件2

南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春节氛围营造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职能职责。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3周年,大力营造喜庆热烈、文明祥和的节日氛围,全面展示我县高质量发展的新形象新面貌新风采,激发全县干部群众的爱党爱国热情,凝聚团结奋进力量,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2022年春节期间将在城区主干道、桥梁、主要广场等悬挂新春喜庆灯笼,营造春节期间“安定祥和、欢乐文明、优美靓丽”的浓厚节日气氛,展示全县人民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安居乐业、蓬勃向上、经济繁荣的新气象。根据县委、县政府安排,由我局承担悬挂灯笼任务。

2.资金申报依据。根据《中共南江县委宣传部关于做好南江县2022年国庆节社会氛围营造工作的通知》南委宣发〔2022〕24号文件精神实施。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我局制定了统一的《财务管理制度》,按程序申报资金。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政府财政支出以满足公共利益为目的,促进经济发展、改善民生,春节氛围营造,旨在营造喜庆热烈、文明祥和的节日氛围,全面展示我县高质量发展的新形象新面貌新风采,激发全县干部群众的爱党爱国热情,凝聚团结奋进力量,根据公共利益的需要,合理安排此项财政支出。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在黄金大道、光雾山广场周边。黄金大道(东榆工业园至朝阳广场)、红塔大道、大堂坝、彩虹桥沿中医院至中嘴桥路灯杆两边悬挂灯笼,且用LED灯点亮。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绩效目标细化到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经济指标、社会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都达到指标效果。

3.评价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南财建追【2022】144号及南财建追【2022】77号共计安排项目资金58.53万元。项目验收合格后,我局按合同及验收表据实申报资金。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县财政安排资金58.53万元,资金全部到位,到位率100%,经验收合格后,全部支付给施工方,支付依据合规合法,资金支付与预算相符。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我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该项目由执法装备股负责,严格按县委、县政府的安排在指定地点悬挂灯笼,达到美化、亮化效果,营造了较好的节日气氛。

四、目标及绩效完成情况

黄金大道每根电杆悬挂8盏灯笼,红塔大道每根电杆悬挂10盏灯笼并点亮,质量全部验收合格,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面完成,成本控制在预算内,助力了经济发展,营造了良好的节日氛围,群众满意度较高。

五、评价结论

营造春节期间“安定祥和、欢乐文明、优美靓丽”的浓厚节日气氛,展示全县人民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安居乐业、蓬勃向上、经济繁荣的新气象。该项目总体评价好。

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七、2022年绩效评价中存在的问题整改情况

附件3

南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海创垃圾处理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职能

我局负责城乡规划区内环卫设施的运行维护,负责全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并对各乡(镇)实施监督考核。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为响应国家循环经济发展的号召,进一步促进地方经济又快又好的发展,实现城市生活垃圾的“减量化、无害化、处理化”处理目标。我局结合我县实际申报该项目资金。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我局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该资金主要用于全县32个乡镇、55个垃圾中转站,城乡生活垃圾进行无害化焚烧处理。

4.资金考虑因素。为提升南江县的生活垃圾处理水平,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环境。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对全县32个乡镇、55个垃圾中转站,城乡生活垃圾进行无害化焚烧处理。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为加快乡村人居环境提升整治行动,有效地减少项目村面源污染,有效杜绝垃圾乱堆乱放,循序渐进的建成村庄垃圾收运设施、实现生活垃圾处理的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最终实现“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卫生保洁运行模式。与海螺公司签订水泥窑协同处理城市生活垃圾项目合作协议,对城乡生活垃圾进行无害化焚烧处理。

3.申报目标合理可行,实现生活垃圾处理的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改善了项目村人居环境。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根据签订的《南江县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理城市生活垃圾项目(BOT模式)》合作协议,项目运营期间,甲方同意给予本项目专项垃圾处理费,标准定为156元/吨(进厂垃圾),甲方要保证垃圾供应量,当月平均日送达量不高于170吨时。按170吨/日计收,若月平均日送达量高于170吨时。按实际运送量计算,收集的数量现场过磅计量并由送达人签字确认为准。

(二)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到位。截止评价时点,预算安排资金500万元,实际到位500万元。

2.资金使用。截止评价时点,项目到位资金全部支付到位,支付依据合规合法。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我局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该项目由环卫所负责,于2014年6月与巴中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委托合作协议书,将全县生活垃圾转运直海螺水泥厂进行无害化处理。

(二)项目管理及监管情况:由环卫所负责对海创垃圾处理进行管理,落实专人进行计量,保证了垃圾处理的及时性。

四、目标及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项目资金用于对全县32个乡镇、55个垃圾中转站,城乡生活垃圾进行无害化焚烧处理。

2.质量指标: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3.时效指标:垃圾转运及时率达90%。

4.社会效益指标:有了无害化焚烧工艺处理后,人居环境得到改善。

5.生态效益指标:在生态效益方面明显改善,将继续推行无害化焚烧工艺处理。

6.可持续影响指标:海创协同水泥窑焚烧垃圾无害化处理工艺,在未来较长一段时间内,还将作为垃圾处理工艺之一,水泥窑协同焚烧处理,核心内容是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后续能一直维持稳定的社会环境和效益。

五、评价结论

该项目业务开展、质量考评、资金管控等措施到位,项目运行正常,政策执行良好,费用支出都按照预算规定执行。该项目的实施,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无垃圾山、垃圾围村现象,生活垃圾进行了无害化焚烧处理,有效地减少面源污染,有效降低环保事件的发生,有效预防生态环保的安全隐患。总体评价为优。

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七、2022年绩效评价中存在的问题整改情况

附件4

南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环卫车辆购置税及滞纳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职能:我局负责城乡规划区内环卫设施的运行维护,承担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负责全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并对各乡(镇)实施监督考核。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根据《全市环卫车辆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通知》和市、县环卫车辆专题会议上牌一批、更换一批、停用一批、报废一批的要求,为全县53辆乡镇转运垃圾车办理上户上牌手续,我局结合实际申报该项目资金。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我局制定了统一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按照省、市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工作部署,结合四川省“户分类、村收集、乡转运、县处理”的工作模式,利用涉农整合资金为全县32个乡镇配备垃圾转运车53辆,用于乡镇垃圾收转运,保障农村环境卫生的建设。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为全县32个乡镇配备垃圾转运车53辆垃圾车办理上户上牌手续。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为加快乡村人居环境提升整治行动,有效地减少项目村面源污染,有效杜绝垃圾乱堆乱放,循序渐进的建成村庄垃圾收运设施、实现生活垃圾处理的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最终实现“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卫生保洁运行模式。为全县32个乡镇配备垃圾转运车53辆垃圾车办理上户上牌手续。

3.申报目标合理可行,实现生活垃圾处理的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改善了项目村人居环境。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根据《全市环卫车辆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通知》和市、县环卫车辆专题会议上牌一批、更换一批、停用一批、报废一批的要求,为全县53辆乡镇转运垃圾车办理上户上牌手续。

(二)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到位。截止评价时点,实际资金到位45.58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2.资金使用。截止评价时点,项目资金全部支付到位,支付依据合规合法,资金支付与预算相符。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该项目由环卫所负责。于2022年6月完成53辆环卫车完成上户上牌手续。

(二)项目管理情况:按相关程序,与税务衔接及时缴纳税款及滞纳金,严格按程序给53辆办理上户手续。

(三)项目监管情况。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层层把关,严格执行,确保项目依法依规按质进行。

四、目标及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项目资金用于为全县32个乡镇配备垃圾转运车53辆垃圾车办理上户上牌手续。

2.质量指标:53辆垃圾车办理上户上牌手续合格率100%。

3.时效指标:于2022年6月为53辆垃圾车上户上牌手续办理完成并投入使用。项目执行率100%;项目实施达到预期产出绩效目标。

4.社会效益指标:为更好的提高全县城乡人居环境,助力乡村振兴,巩固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明显改了善城乡人居环境。

5.生态效益指标:在生态效益方面明显改善,有力推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减量化工作。

6.可持续影响指标:通过对环卫车辆上牌有效提升环卫作业安全性。为安全作业生产提供有益保障。

五、评价结论

该项目业务开展、质量考评、资金管控等措施到位,项目运行正常,政策执行良好,费用支出都按照预算规定执行。该项目总投资45.58万元,有效降低无牌车上路,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为安全作业生产提供有益保障。

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七、2022年绩效评价中存在的问题整改情况

附件5

南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年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衔接驻村工作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根据南江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部门、政策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南财绩〔2022〕5号)文件要求,我局高度重视,组织专人对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项目实施及管理等情况开展自查,现将自评情况报告于后。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主要职能职责。我局负责高塔镇高塔村、射鸿村、仙庵村、五山村驻村帮扶工作。派驻驻村第一书记1人,驻村队员1名。

2.综合执法经费资金申报依据。根据财政预算口径,驻村第一书记3万元/人/年,驻村队员8000元/人/年申报资金。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制定了《南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财务管理制度》,遵照制度执行。

4.资金分配原则。根据驻村情况申请拨付资金,待财政审批后,支付驻村工作补助及办公费用。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的主要内容。主要用于驻村人员差旅费及日常办公费用等。

2.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高塔镇三个贫困村即高家河村、仙俺村、五山村,二个非贫困村,即高塔村及射鸿村的驻村工作经费。

3.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驻村工作经费3.73万元,填报财政资金用款计划申报审批表,经财政审批后在大平台进行申报支付。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根据南江县财政局(南财预〔2022〕1号)文件批复,驻村工作经费3.73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根据安排,驻村工作经费3.73万元。

2.资金到位。财政安排资金合计3.73万元,资金到位3.73万元,到位率100%。

3.资金使用。 截止目前,该项资金主要用于驻村人员差旅费及日常办公费用等。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为加强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我局专门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所有项目资金的使用都严格财务管理制度执行,在财政资金使用过程中,全部按程序使用,使项目资金能最大限度地发挥其作用。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该项费用全部用于驻村人员差旅费及日常办公费,保证驻村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目标及绩效完成情况

(一)目标任务量完成情况。三个贫困村脱贫率达100%,人均纯收入增长率为8%以上,非贫困村经济持续发展。

(二)项目效益情况。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决策部署,紧扣“一超过、两不愁、三保障、一安全”脱贫攻坚标准和“三率一度”要求,全面推动落实脱贫攻坚工程,形成了“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的良好态势,全局脱贫攻坚工作取得了新的重大进展。 通过一年来扎实工作,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贫困户全部脱贫,得到了上级部门肯定和广大贫困户的好评。

五、评价结论

该项目政策执行良好,有效地实现贫困户顺利脱贫,各项政策得到贫困户拥护和一致好评。

六、问题及建议

七、2022年绩效评价中存在的问题整改情况

附件6

南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偿还强盛公司民事赔偿借款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职能

我局负责城乡规划区内环卫设施的运行维护,承担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负责全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并对各乡(镇)实施监督考核。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2003年原建设局同强盛公司签订了《南江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建设及经营协议书》,约定经营期限21年。县人民政府于2014年6月12日与芜湖海螺投资有限公司、巴中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南江县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理城市生活垃圾项目合作协议》焚烧处理垃圾。2017年,县人民政府十八届第11次常务会议审定通过了《南江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关闭工作方案》,决定关闭强盛公司修建的垃圾处理场,强盛公司对关闭垃圾处理场补偿不服提起诉讼,经南江县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7)川1922民初2301号判决,由原城乡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局赔付强盛公司1477.2924万元。经县委财经领导小组第12次会议及县政府第73次常务会议审定通过,同意由鼎丰国投公司暂借县城管局1477.2924万元,专项用于南江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关闭补偿,截至目前,鼎丰国投暂借我局900万元用于垃圾处理场关闭补偿,按签订的借款协议,协议已到期,应予以偿还鼎丰国投。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我局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该资金用于偿还鼎丰国投借款900万元。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按借款协议,现借款已到期,应予以偿还。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因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关闭,造成强盛公司损失,经法院判决,由我局予以赔偿。因我局无资金,经县政府第73次常务会议审定通过,由鼎丰国投公司暂借我局,截至目前,鼎丰公司已暂借我局资金900万元,现根据借款协议,应予以偿还本金。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提高政府公信力,维护政府良好信用,切实履行借款协议。

3.申报目标合理可行,提高政府信誉。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根据南财建追【2022】65号追加单下达我局偿还强盛公司民事赔偿借款900万。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南财建追【2022】65号下达资金900万元。

2.资金到位。截止评价时点,实际资金到位90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3.资金使用。截止评价时点,项目资金全部支付到位,支付依据合规合法,资金支付与预算相符。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通过借款偿还部分强盛公司民事赔偿款,化解了社会矛盾,缓解财政资金压力。

(二)项目管理情况:根据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程序支付资金,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三)项目监管情况。严格按借款合同,确保专款专用。

四、目标及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借款900万元,分批次支付强盛公司生活垃圾处理厂关闭补偿费。

2.时效指标:借款协议一年

3.社会效益指标:化解了社会矛盾,提升了政府信誉。

4.生态效益指标:关闭强盛生活垃圾处理厂,利用水泥窑采取新的垃圾处理方式,减少了裸堆、焚烧,对土壤、水体、空气等环境造成了严重污染。

5.可持续影响指标:建立了长效管理机制,有效的改善人居环境。

五、评价结论

该项目开展、质量考评、资金管控等措施到位,政策执行良好,费用支出都按照预算规定执行。该项目总投资900万元,截至目前支付资金900万元,不仅缓解财政资金压力,而且提高政府公信力,有序化解矛盾,有效预防生态环保的安全隐患。总体评价为优。

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附件7

南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非税征收工作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非税收入征收管理情况。我局贯彻落实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的法律、法规,依照相关规定,负责一般罚没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等收入的征缴工作。我局紧紧围绕“依法征收、应收尽收、纳入预算、统筹安排”的总体目标,规范执行行为。

2.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我局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返还的非税征收工作经费用于弥补公用经费不足。

3.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原则按征收任务10%返还,再适当压减。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2022年非税工作经费20万元,主要用于弥补公用经费不足,用于支付差旅费、办公费等。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解决我局公用经费不足的问题,促进了非税收入征收,为非税收入的征收提供了保障,较好的促进了县域经济发展。

3.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根据南财建追【2022】78号追加单下达我局非税征收工作经费20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南财建追【2022】78号下达资金20万元。

2.资金到位。截止评价时点,实际资金到位2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3.资金使用。截止评价时点,用于支付差旅费,支付依据合规合法,资金支付与预算相符。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1.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通过填报财政资金用款计划申报审批表,由财政审批后,再通过一体化平台支付。

2.项目管理情况: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流程审批,经领导审核后支付。

3.项目监管情况。资金由财政审批后,支付时由经办人签字、股室及分管领导审核,财务对票据进行查验,分管领导审批,主要领导再次审核后才予以支付,确保资金支付安全。

四、目标及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在非税收入征收过程中,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在压力面前毫不示弱,主动迎接挑战,多次召开非税收入形势分析会议,研究部署非税收入在征收管理过程中的薄弱环节,突出工作重点,把全年非税收入目标任务分解到相关股室,实行一月一汇总,一季一小结,半年一考核,超额地完成了非税收入全年目标考核任务,有效地遏制了违法建设的增长。

五、评价结论

该项目开展、质量考评、资金管控等措施到位,政策执行良好,费用支出都按照预算规定执行。该项目总资金20万元,截至目前支付资金20万元,为非税收入的征收提供了保障。总体评价为优。

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附件8

南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年环卫车燃修费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主要职能职责。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成立于2019年3月,现有内设股室6个,南江县城区环境卫生管理所系我局下属事业单位,属公益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对城区环境卫生实施有效科学管理,妥善收运处理生活废弃物,防止污染,保护人们身体健康;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县发布的有关环境卫生法律法规及局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组织专业队伍清扫冲洗城区街道,清运城区内垃圾,维护县城的环境卫生。

2.环卫车辆燃修费立项、资金申报依据。根据南江县财政局《关于2022年部门预算批复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实行资金预算和申报,财政预算环卫车辆燃修费115万元。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针对环卫所环卫车辆运行的具体情况,制定了《车辆管理办法》,资金的使用上严格遵循财政预算资金的管理制度和程序,根据使用计划,按照报账程序审核、签字,再将资金支付给加油站或车辆定点维修单位。

4.资金分配原则。根据(南财预〔2022〕1号)文件要求,下达环卫车辆燃修费115万元,按计划申报资金,划拨到车辆定点维修公司及加油站。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的主要内容。主要用于支付环卫车辆运行的油料费和维修费。

2.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所有车辆实行统一管理和调度,项目实施后,保障了环卫车辆的有序运行,按时按质完成各条线的环卫作业工作,城乡环境卫生显著改善。垃圾收集全面实行袋装收集、运输,达到日产日清;全面完成了“户分类袋装、村分类收集、乡转运压缩、县运输处理”的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建设。改善了人居环境和城乡建设面貌,为南江人民创造出干净整洁、舒适优美的宜居环境。

3.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2022年预算的环卫车辆燃修费支出115万元,主要用于支付环卫车辆运行的油料费和维修费,近年来,南江的城乡面貌显著提升,有效提升了南江形象,申报环卫车辆燃修费资金与实际相附并合理可行。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根据(南财预〔2022〕1号)文件批复,环卫车辆燃修费115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根据年初财政预算批复,预算环卫车辆燃修费115万元。

2.资金到位。资金到位115万元,到位率100%。

3.资金使用。 支出115万元,主要用于支付环卫车辆运行的油料费和维修费。资金使用专款专用,支付依据是合规合法,资金支付与预算相符。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为加强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我局统一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车辆管理办法》等相应制度,在实施项目过程中按实按时结算环卫车辆的油料费和维修相关费用,使项目资金能最大限度地发挥其作用。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保证了项目资金安全,突出了项目资金使用的效益性。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环卫车辆燃修费按照《南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财务管理制度》和《车辆管理办法》执行,严格遵循财政项目资金的管理制度和程序,车辆维修、保养和加油实行定点,由专人负责管理,油料费根据实际情况,经领导同意后通过预付的方式支付给定点加油公司,维修费用实行先维修后报销,报销实行审批制,由项目实施单位根据实际,依照报账程序审核、签字后,再将资金支付给车辆维修单位。

(二)项目管理情况。为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车辆维修、保养、加油实行定点,由专人负责管理,加油卡由执法装备股统一管理。车辆维修由司机送车到定点修理厂维修,并填写维修保养审批单,车辆管理人现场核实确认,并由环卫所分管领导、所长审批后方可修理。

(三)项目监管情况。项目资金由我局根据实际填写环卫车辆燃修费计划申请,对项目资金核算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项目资金。

四、目标及绩效完成情况

(一)目标任务量完成情况

1.目标任务量完成情况。在财政专项资金保障下,能够保障环卫车的正常运转,及时、全面地完成清运工作。

2.目标质量完成情况。项目实施后,环境卫生显著提升,清扫保洁达到常态化,垃圾收集达到日产日清;改善了人居环境和城乡建设面貌,为南江人民创造出干净整洁、舒适优美的宜居环境。

3.目标进度完成情况。全面完成了生活垃圾的垃圾清运工作,改善了人居环境和城乡建设面貌,目标进度完成为100%。

(二)项目效益情况

该项目实施以来,整洁优美的城市环境对南江县城经济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为南江人民创造出干净整洁、舒适优美的宜居环境,提升了城市品位,市民满意度不断提升,为南江营造了良好的人居和经济发展环境。

五、评价结论

该项目业务开展、质量考评、资金管控等措施到位,项目运行正常,政策执行良好,费用支出都按照预算规定执行。保障了环卫车的正常运行,改善了南江县城市环境,提高了城市品位,比较有效地发挥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达到了预期目标,实现了环卫工作与经济社会效益的双赢。总体评价为优。

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附件9

南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乡镇垃圾中转站清污费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职能。我局负责城乡规划区内环卫设施的运行维护,承担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负责全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并对各乡(镇)实施监督考核。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因垃圾中转站淤泥池积存影响垃圾中转站排污,进而影响周边环境卫生,为进一步提高垃圾中转站的管理和服务质量,提升城乡环境卫生整体形象。我局结合我县实际申报该项目资金。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我局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该资金主要用于为全县32个乡镇(街道办)共55个垃圾中转站,共清运淤泥。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因垃圾中转站淤泥池积存影响垃圾中转站排污,进而影响周边环境卫生,为进一步提高垃圾中转站的管理和服务质量,提升城乡环境卫生整体形象。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为全县32个乡镇(街道办)共55个垃圾中转站清运淤泥。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为杜绝中转站“脏、乱、臭”情况的发生,为全县55个垃圾中转站清淤。

3.申报目标合理可行,实现生活垃圾处理的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人居环境得到有效提升。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全县32个乡镇5个垃圾中转站沉淀池溢满、淤堵,排污不畅,使用时出现异常,需要清理、维护,根据需要,安排专项资金34.86万元。

(二)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到位。截止评价时点,实际资金到位34.86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2.资金使用。截止评价时点,项目资金34.86万元全部支付到位,支付依据合规合法,资金支付与预算相符。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1.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该项目由环卫所负责。于2022年10月开始实施,经验收合格。

2.项目管理情况:制定了项目管理制度,严格按程序实施,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3.项目监管情况。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合同签订层层把关,严格按合同执行,并派专人监督,确保项目依法依规按质进行。

四、目标及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项目资金用于为全县32个乡镇(街道办)垃圾中转站清运淤泥。

2.质量指标:垃圾中转站清运淤泥约2900方,验收合格率100%。

3.时效指标:项目执行率100%;项目实施达到预期产出绩效目标。

4.社会效益指标:该项目的实施为居民创造了较为优美、舒适、清洁的城乡环境,有益于城乡居民身心健康,其社会效益明显。

5.生态效益指标:在生态效益方面得到明显改善。

6.可持续影响指标:及时清理垃圾中转站淤泥,提升城乡环境治理,为人们提供宜居的城市环境。

五、评价结论

该项目开展、质量考评、资金管控等措施到位,项目运行正常,政策执行良好,费用支出都按照预算规定执行。该项目支付资金34.68万元,中转站吸污减少站内污淤积存,有效杜绝了二次污染,减少了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有益于城乡居民身心健康,项目总体评价为优。

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附件10

南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乡镇清运、人员工资、药品、车辆保险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职能。我局负责城乡规划区内环卫设施的运行维护,承担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负责全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并对各乡(镇)实施监督考核。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为确保乡镇垃圾清运及时,保证乡镇清运工作顺利运转、防止垃圾转运过程中二次污染,我局结合我县实际申报该项目资金。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我局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该资金主要用于乡镇清运车辆日常维修、加油、保险,中转站垃圾箱维修维护、中转站驱蚊、除臭、消杀药品购置,乡镇清运人员口罩、毛巾、手套等防护物资购置,临时清理劳务费等。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按照城乡环境治理及环保工作相关要求,2022年安排预算资金102.34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该资金主要用于乡镇清运车辆日常维修、加油、保险,中转站垃圾箱维修维护、中转站驱蚊、除臭、消杀药品,口罩、毛巾、手套等防护物资,临时清理劳务等。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垃圾中转站在处理垃圾的过程中,会出现恶臭,不仅影响周边居民身体健康对周围环境也造成一定的污染,垃圾中转站除臭、杀菌可以确保环境舒适,除臭抑臭,以及环卫车辆修理、加油、保险,保证垃圾清运工作有序开展。

3.申报目标合理可行,常态化对垃圾中转站除臭,提升城乡环境治理,为人们提供宜居的城市环境,车辆维修、保养、加油、保险的购置,很大程度上降低了安全隐患,保证乡镇清运工作正常运转。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2022年预算安排102.34万元。

(二)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到位。截止评价时点,实际资金到位102.34万元。

2.资金使用。截止评价时点,到位的项目资金全部支付,支付依据合规合法。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采用授权支付形式,严格进行计划申请、划拨审批程序,及时、规范进行账务处理和会计核算。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管理情况:制定了《车辆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二)项目监管情况。该项目车辆加油、保险服务由执法装备股负责,车辆维修由装备股及环卫所共同管理,消杀药品由装备股负责采购,由环卫所领取发放。劳务清理由环卫所负责,确保项目依法依规按质进行。

四、目标及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改善乡镇农村人居环境,农村生活垃圾得到了有效治理,有效杜绝了农村就地焚烧和填埋生活垃圾行为,基本实现了垃圾日产日清,有良好秩序、有长效机制,基本达到了建设生态、洁净、宜居、美丽乡镇的目标。城乡差距逐步缩小,城乡一体化发展趋势明显。

五、评价结论

该项目运行正常,政策执行良好,费用支出都按照预算规定执行。该项目的实施,提升人居环境,群众的幸福指数提高,乡镇生活质量进一步提高,该项目自评结果优。

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附件11

南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城区环卫作业市场化购买服务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基本职能。我局负责城市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城区环卫作业总面积约164万平方米(含集洲街道办事处〈县城区〉以及公山镇街道〈社区〉所涉及的背街小巷〈不包括小区〉及红线作业外适度扩展)进行机械化及人工清扫,保持地面洁净。其中城区主街主路:一级道路约63.51万平方米,二级道路约56.53万平方米;城区背街小巷:三级道路约43.91万平方米。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依据。为更好的推进全县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巩固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按照县委、县政府总体部署,以建设“美丽宜居县城”为目标,完善基础设施、增强保洁力量、健全工作机制,切实提升环境卫生管理水平,推动县城人居环境明显改善。根据县人民政府第十八届第133次常务会议精神,确定实施此项工作。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我局制定了统一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该项工作顺利开展。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按项目合同金额,合同期三年,每年安排预算。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以县城建城区为主体,城区环卫作业总面积164万平方米,服务内容涵盖县城建成区内环卫清扫保洁、冲洗降尘、垃圾清运等,采用机械化作业与人工清扫相结合,将城市道路划分为一、二、三级进行清扫保洁,做到路面干净卫生,环境治理无死解,垃圾转运及时等。

2.项目具体绩效目标。按照现行标准和规范,建立覆盖县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清运压缩—转运”体系,以及城市道路一级、二级、三级清扫保洁体系。日清扫面积164万平方米,清扫保洁验收合格率达90%以上,解决困难人员就业达300余人,冲洗降尘全年空气质量优量达标率96.5%以上,经济成本控制在预算内,群众满意率达90%以上,营造干净整洁、环境优美、生态文明的人居环境。

3.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箱。评价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2022年到位资金1632.57万元,项目按季申报,审批后,全部支付到位,支付依据合规合法。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日常资金具体审批和使用程序比较规范,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该项目由环卫所负责管理,由宁夏环保集团城市服务有限公司具体开展环卫项目运营服务,该公司拥有比较丰富的环卫项目运营经验,制定了较为细致的项目管理办法,对人员培训、安全与职责、环卫基层作业、环卫作业车辆等方面进行了规范。环卫所配备了四位监管员对环卫作业质量进行定期与不定期的检查考核,根据检查情况,对宁夏环保公司每季服务费进行扣罚,保证了此项工作顺利实施。

四、目标及绩效完成情况

环卫所落实专人对此项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管控,制定了作业标准及考核评分细则,确保项目顺利完成。全面高质量完成绩效目标,对照预定进度计划,全面完成。

五、项目评价结论

该项目的实施,由专业环卫工人对县城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进行频繁的人工清扫,垃圾及时定点运送,实现机械人工清扫—洒水降尘—高压冲洗一体化精细化作业,通过人工作业与机械化作业相结合的模式,有效避免扬尘二次污染,提升保洁管理与运作成效。每个管理员配备一台电动三轮快速保洁车,在服务区域加强日常巡查,看到垃圾马上清除、看到堆物马上载走,达到了保障垃圾及时清理。提升城市主次干道、街道社区等清扫保洁效果。通过自评,我们认为,推进环卫工作市场化效果良好,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基本到位,资金使用符合规定要求。

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七、2022年绩效评价中存在的问题整改情况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2022年度决算公开报表.xls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