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信访局关于开展“三公”经费情况自查报告

2020-09-15 15:35 来源: 政府办


根据南江县财政局《关于开展“三公”经费自查工作的通知》(南财监督〔20205号)文件要求,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落实成立工作组开展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强化组织。

立即召开班子成员会传达文件精神并进行安排部署,成立以局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自查小组,对我局“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开展全面自查,确保我局该项工作高质高效完成。

二、强化宣传,提高认识。

我局以此次“三公”经费自查为契机,加强机关全体干部职工财经纪律、“三公”经费使用要求及规范进行宣传学习,增强全体干部职工思想认识,自觉遵守相关制度及要求,严格按照“三公”经费申报审批要求规范我局“三公”经费使用,杜绝违规违纪行为发生。

三、全面自查,规范整改到位。

根据文件要求,我局对20191月至20208月“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开展全面自查,通过自查我单位仅有公务接待费用:壹万壹仟零壹元整(¥11001.00元),不涉及公务出国(境)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所有公务接待及报销凭据均按严格照标准及要求进行填报,不存在“三单”超标准接待、虚增接待人次等方式虚报多报费用情况。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严格按照规定使用“三公”经费,确保我局“三公”经费使用规范长效有序。

特此报告

 

附件:1.公务出国(境)经费自查情况统计表

      2.公务接待经费自查情况统计表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经费自查情况统计表

 

 


“三公”经费附件1..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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