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关于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2024-03-28 13:57 来源: 南江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南江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2024年部门收支预算已经南江县财政局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四川省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2022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文件规定,现将2024年部门收支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能职责

1.组织推动全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工作发展,拟订全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

2.管理全县重大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活动,指导全县重点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设施建设,组织全县文化和旅游整体形象推广,制定文化和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域旅游。

3.指导管理全县文艺事业,推动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巴蜀文化传承发展。

4.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县公共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5.推进全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6.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7.组织实施全县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与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

8.指导全县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市场发展,对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旅游、广播电视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市场。

9.统筹全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县性、跨区域文化、文物、广播电视、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10.负责管理全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与宣传推广工作,组织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推动南江文化旅游走出去。

11.负责对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监督管理全县性重大广播电视活动。组织实施广播电视节目评价工作。监督管理、审查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及质量。指导、监督广播电视广告播放。指导、监督实施行业技术标准。负责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的监督管理,指导、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负责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

12.拟定全县文物和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参与起草文物和博物馆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负责监督检查。管理和指导全县文物保护利用与考古工作。组织管理基本建设涉及文物保护相关工作。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文物安全工作,履行文物行政督察职责。协同相关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推动完善全县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和监督社会文物管理工作。

13.负责依法依规履行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4.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5.职能转变。以人民美好生活为引导,统筹推进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融合发展。统筹推进文物保护利用传承,推动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强化文物安全工作。用好文化创意、科技创新和社会投资等新动能,促进文化和旅游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巩固旅游业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地位,提升南江文化软实力,加快建设文化旅游强县。

二、2024年主要工作

(一)加强文物保护。认真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严格落实新发现文物保护措施及监管责任,并及时进行公布。全面压实各级文物保护责任,严格落实各项文物保护措施,逗硬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宣讲活动,确保文物保护相关政策在全县落地落实。

(二)强化项目牵引。力争全年新谋划包装储备文旅项目20个以上,总投资30亿元以上;年内新开工重点文旅项目2个,加快推进市、县重点文旅项目建设4个,力争年内建成米仓古道北城、张家坪文商旅综合体项目1期,云顶茶乡景区开园迎客,“幻享光雾山·米仓道”系列演艺完美实现市场化运作。

(三)培育市场主体。坚持“外招内育”,围绕南江文创IP产业链条,实施精准招商,力争年内招引落地文旅产业延链企业1家以上;持续优化市场环境,力争年内培育2家文旅企业升规入库。

(四)规范市场监管。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执法人员思想道德素质、依法行政能力和办案水平,全面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严厉打击虚假营销、欺客宰客等违规经营行为,为全县文旅服务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五)提升区域影响。紧抓东西部协作和托底性帮扶等政策红利,强化与东阳市、宜宾市等地交流合作,落实客源共享举措;力争高质量通过年度天府旅游名县复核,充分发挥川东北旅联体发起单位优势,推动联盟成员单位名县抱团互赢;全力以赴办好第十二届巴人文化艺术节,借助主流媒体、新媒体平台,切实提升巴文化在全省范围影响力,奋力谱写南江文旅高质量发展壮美新篇章。

三、部门内设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情况

南江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属于行政单位,下属二级预算单位3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县文化广电旅游局机关有行政编制28名,实有在编人员25人;县旅游促进中心有参公管理事业编制6名,实有在编人员4人;县旅游信息中心有事业编制5名、引进人才单列编制3名,实有在编人员8人;县光雾山文化艺术中心有事业编制10名,实有在编人员2人,定编不定人的长聘人员8人。

四、部门收支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南江县文化广电旅游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和上年结转收入;支出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和其他支出。文化广电旅游局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2099.47万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33.92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收入增加和人员增加变动。

(一)收入情况。收入预算总额2099.4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34.47万元,占总收入49.27%;上年结转收入1065万元,占总收入50.73%。

(二)支出情况。支出预算总额2099.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50.33万元,占总支出40.5%,项目支出1249.14万元,占总支出的59.50%。

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099.47万元,比上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总数增加233.92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收入增加和人员增加变动。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34.47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065万元。支出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313.5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1.1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4.3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6.82万元,农林水支出18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2.56万元,其他支出420.05万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099.47万元,比上年增加233.92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收入增加和人员增加变动。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313.56万元,占62.5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1.12万元,占3.86%;卫生健康支出34.35万元,占1.63%;城乡社区支出16.82万元,占0.8%;农林水支出181万元,占8.6%;住房保障支出52.56万元,占2.5%。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457.39万元,主要用于:文化广电旅游局机关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艺术表演团体(项)2024年预算数为100.47万元,主要用于:县光雾山文化艺术中心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单位正常运转。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和旅游管理事务(项)2024年预算数为108.13万元,主要用于:文化活动开展和旅游景区安全监管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旅旅游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33.6万元,主要用于:文化活动开展和乡镇文化站免费开放奖励补助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66.97万元,主要用于:文化广电旅游局机关和各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18.13万元,主要用于:文化广电旅游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5.71万元,主要用于:光雾山文化艺术中心和旅游信息中心等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4年预算数为10.51万元,主要用于:文化广电旅游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按规定集中缴纳的公务员医疗保险支出。

(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村社会事业(项)2024年预算数为181万元,主要用于:农村数字电视基站和农村广播电视户户通运行维护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52.56万元,主要用于:文化广电旅游局机关及各直属事业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

1.当年拨款变化情况

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

2.支出结构情况

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

3.具体使用情况说明

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

1.当年拨款变化情况

2024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

2.支出结构情况

2024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

3.具体使用情况说明

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

六、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人员类项目)

2024年基本支出833.61万元,其中:

1.人员支出754.34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65.40万元,津贴补贴95.40万元,奖金155.13万元,绩效工资25.4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6.97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3.84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0.51万元,职业年金缴费5.8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2.56万元,住房公积金52.5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92.4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8.22万元。

2.日常公用支出(运行经费)79.27万元,其中:办公费12.27万元,电费2.4万元,邮电费10万元,差旅费8.56万元,委托业务费1.72万元,公务接待费2.80万元,工会经费5.71万元,福利费7.6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6.3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86万元。

(二)运转类项目支出

2024年部门预算未安排。

(三)特定目标类支出(部门项目)

2024年特定目标类支出828.99万元,其中:

1.文化和旅游管理事务——旅游安全监管经费7.2万元;

2.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免费开放配套资金62.6万元;

3.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省级文化和旅游发展资金464.72万元;

4.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 精品剧目创作编排和演出50万元;

5.其他广播电视支出—— 农村广播电视户户通运行维护16.60万元;

6.其他广播电视支出—— 农村数字电视基站及用户运行维护经费46.87万元;

5.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广播电视户户通运行维护63万元;

5.农村社会事业——农村数字电视基站及用户运行维护经费118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2.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8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与2023年持平

2024年公务接待计划用于接待各级各项督导检查考核、全域旅游创建检查指导和各级各类调研等公务活动接待生活开支。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无

因公车改革,县文化广电旅游局机关无公务用车。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4年县文化广电旅游局机关和县旅游促进中心、县旅游信息中心及县光雾山文化艺术中心等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79.27万元,与2023年的预算基本持平。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年初预算未申报政府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本单位所属各预算单位固定资产总额共计762.87万元。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0台。

2024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2024年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4个,涉及预算222.6万元,均属于部门项目。

南江县文化广电旅游局部门预算公开报表.xlsx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