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0-01-14 11:17 来源: 南江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作者:县文旅局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相关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19年度本部门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http//:www.scnj.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南江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联系(地址:南江县朝阳新区仿古街68号,邮编:636600,电话:0827-8222921)。
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是贯彻实施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重要举措。2019年,县文广旅局深入宣传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以及省、市、县委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县委“生态立县、文旅强县、绿色崛起、同步小康”发展战略,始终坚持“率先发展文化事业、加快培育文化产业、广泛开展文化活动”的工作思路,严格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打造亮点、体现特色”的工作要求,着眼巩固基础、探索工作创新、努力实现稳步提高,同时建立机构,加强组织领导,健全规章制度,认真抓好落实,较好地完成了信息公开工作。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为双组长,各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和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围绕工作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把社会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事纳入政务公开的范畴,明确责任,配备专人,扎实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二)健全制度,认真抓好落实。我局把政务公开制度建设作为推进此项工作的重要措施,对全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有部署、有检查,鼓励全局干部职工撰写各类工作信息,制定工作任务和目标,严格落实公开信息分管领导把关、主要领导审批制度,及时准确发布信息,以制度来杜绝公开工作中的随意性,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提高公开工作的规范性。
(三)建立健全主动公开和申请公开程序。对应当让公众知晓的事项,我局主动公布相关办事依据、申请条件,程序、期限和结果等;对专业性和技术性较强的审批事项,我局事先进行论证,以保证公开的广泛性;对部分不被公众广泛知晓的事项,我局严格按程序向申请人公开。
(四)加强监督,提高公开实效。一是加强社会监督。我局为方便社会各界对我局工作人员及执法人员的行政行为进行监督,在网上公开了监督电话号码,并进一步完善相关档案资料,及时听取、收集群众的意见,积极采纳群众提出的合理意见和建议,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或作出解释说明;二是加强内部监督。我局把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考评,定期或不定期对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和通报,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1 | 1 | 1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12 | 8 | 2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万元) | |
政府集中采购 | 13 | 563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反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南江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取得一定成效的同时,还存在一些不足的问题,主要是信息公开不够及时,主动公开的内容还需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信息安全意识有待加强。在以后工作中,我局将继续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畅通信息发布渠道,对于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做到及时公布;二是健全信息公开机制,深化主动公开内容,完善并规范信息公开内容;三是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深入领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提高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及保密工作的认识水平和政策把握能力,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高效完成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南江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执行政务信息公开,无其他需报告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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