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2024-03-28 15:11 来源: 南江县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

南江县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2024年部门收支预算已经南江县财政局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四川省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2022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文件规定,现将2024年部门收支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能职责

1.负责交通运输领域综合服务性工作;参与道路运输行业发展规划和中长期计划的编制拟订,协助推进道路运输行业标准化、规范化和信息化建设。

2.负责道路运输市场培育、道路运输行业业务信息咨询服务;开展道路运输行业生产、运行、抽样调查、主要经济指标数据统计、分析、报送,调查并向社会发布客货流量、流向及车辆需求信息。

3.负责道路运输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安全生产、生态环保、应急保障(抢险救灾)、战备运输等事务性工作;规划辖区内运力投放,负责客货运输站场、物流配送、车辆维修、检测以及其他运输服务设施的规划设置和建设。

4.组织驾驶员做好继续教育、培训考核等工作。

5.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4年主要工作

(一)办实事,全力争创省级乡村运输“金通工程”样板县。提升运输服务质效,健全乡村运输长效机制,推动乡村客运可持续发展,突出特色亮点,进一步总结可推广经验,持续强化沟通,顺利通过省级相关部门组织的验收,成功创建省级乡村运输“金通工程”样板县。切实加强与邮政、商务、供销、农业农村等部门的协调联动,充分发挥交通运输、邮政、寄递物流等在乡村振兴工作中的基础性作用,推动构建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发展机制,扎实推进全省“交商邮供”融合发展试点工作。

(二)抓项目,夯实站场基础设施建设。加速推进南江县北客站建设;加强与省运管局对接,立足南江实际,有效开展“十四五”规划中期调整工作。

(三)重培育,系统谋划县域货运物流发展。加大道路货运企业培育和指导力度,培育规上企业1家。

(四)强指导,全力提升交通运输服务质量。一是着力规范出租汽车、公交车经营行为。稳步推进网络预约车发展;进一步加大城市巡游出租汽车、公交车经营行为的指导,督促城市客运企业加大对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培训,进一步提升城市公共交通服务质量;指导城市交通做好适老化交通出行服务工作,统筹推行适老化交通出行服务,改善老龄群体出行体验。二是积极引导运输企业做好新能源公交车、出租车的推广应用,鼓励使用电动车等新能源汽车,加速高能耗公交车、出租汽车的更新淘汰步伐,提高清洁能源、新能源车辆在客、货运输领域中的使用比例。三是鼓励推广应用绿色维修技术。进一步加强企业维修过程中节能环保引导,提高绿色维修的宣传和政策扶持力度,积极推进绿色维修技术在实际维修过程中的应用,推广使用更加节能的机动车维修技术。指导汽车维修企业从废弃物分类、处理以及维修作业等方面加强汽车维修的环境保护和节能降耗,建立和完善维修企业节能环保制度。四是组织专家对县内道路旅客运输企业、三级以上汽车客运站、城市公交企业、出租公司、危货企业、驾培机构及一、二类维修企业开展2023年度质量信誉考核;根据《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四川省汽车维修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要求,对县内进行经营备案的一、二类汽车维修企业及三类汽车综合小修业户就2023年度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经营管理、服务质量和社会责任等方面进行综合信用评价。督促、指导驾培机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培训、考试和营运驾驶员继续教育。五是督促道路运输企业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加大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力度,配合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等单位对道路运输企业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抓好交通运输领域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综治信访维稳、禁毒等事务性工作,维护行业安全稳定。六是加强信访维稳工作。及时、妥善处理好各种矛盾和突发事件,维护行业稳定。对“12328”“12345”转办的投诉咨询件及时处理,确保回复率、满意率100%。

(五)全面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交通运输部门交办的各项任务。2024年,中心将进一步推动运输服务行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提升运输服务便民惠民利民水平,进一步提升运输服务支撑保障能力,加快建设便捷顺畅、经济高效、开放共享、绿色智能、安全可靠的现代综合运输服务体系。

三、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情况

南江县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全部收入和支出都纳入预算管理。我中心属南江县交通运输局下属参公管理事业预算单位,内设股室4个,分别是综合股、驾培维修股、运输服务股、财务股。2024年财政预算供给人员共15人,供给车辆0辆。

四、部门收支情况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56.9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34.17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82万元、交通运输支出439.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4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90万元。

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91.13万元,比上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183.31万元,主要原因:一是2024年预算收入包含了上年结转收入134.17万元,较2023年度结转收入减少。二是2023年度新考录7名人员,经费增加。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

1.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91.13万元,比上年财政拨款收入总预算减少183.31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上年结转收入较2023年减少以及人员经费增加。

2.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82万元、交通运输支出439.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4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90万元。

3.具体使用情况说明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22.82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2)交通运输(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439.00万元,主要用于:上年结转项目资金支出和单位人员工资及日常公用支出。

(3)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16.41 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12.90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缴费。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

我单位2024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

我单位2024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

基本支出235.88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91.51万元,包括:基本工资48.71万元,奖金51.23万元,津贴补贴39.2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20.68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8.53万元,住房公积金16.4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30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25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14万元。

(二)运转类项目支出

2024年我单位无运转类项目支出预算。

(三)特定目标类支出(部门项目)

2024年我单位特定目标类支出255.24万元,其中:客运补贴资金39.84万元;7.15交通事故赔款资金缺口65.4万元;特殊人群免费乘坐公交车补助资金150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我单位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1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原因是无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0.1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50%,原因是机构改革后我单位小,接待少。

八、其他重要事项说明情况

2022年1月,由于机构改革,我单位名称由南江县道路运输管理局更名为南江县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原运管局大部分人员划转至南江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部分资产暂未进行划转。

(一)资产配置情况

截至2023年底,我单位固定资产总额原值318.58万元。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套)。2024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我单位未预算政府采购。

(三)购买服务情况

2024年,我单位无购买服务。

(四)预算目标情况

2024年我单位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个,涉及预算132.7万元。其中:特定目标类项目2个,涉及预算132.7万元。

南江县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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