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南江县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公告

2024-02-23 09:48 来源: 交通局

南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江县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下称《办法》)于202178日印发,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目前,《办法》试行已经到期。《办法》试行期间,对规范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工作起到了显著作用,但随着中央和省相关新政策和新规范的出台,《办法》部分条款已不适应当前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工作需要。

为进一步规范农村公路建设管理,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更好地服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我结合中央和省农村公路建设管理新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办法》修订工作,主要包含农村公路分类、审批权限、设计变更、质量管理等内容,并在充分征求县级相关部门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形成了《南江县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欢迎社会各界人士通过以下途径提出宝贵意见,以便我们进一步研究、修改。意见征集起止时间:2024223-2024324日,期为30天,逾期不再接收。请提出意见建议的单位和个人,于2024年324日前,将意见反馈至南江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南江县米仓山大道文星段287号县交通运输局(收)

电子邮箱:627230818@qq.com

联系电话:0827-8861518

 

附件:南江县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docx(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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