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办理市县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通知

2023-06-28 11:29

南交发〔202318

 

交通运输各单位、局机关各股室:

今年县交通运输局收到市县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共37件。其中市人大代表建议1件,县人大代表建议27件,县政协委员提案9件。为扎实做好2023年提案办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站位,强化领导

县交通运输局成立议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局党委书记、局长石忠任组长,副局长周波任副组长,各承办股室、协办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局办公室,具体负责议提案办理工作统筹协调、督查问效等相关事务。局相关领导领衔督办分管领域议提案办理工作。各承(协)办股室、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加强领导,及早安排部署,制定方案,明确专人,落实责任,杜绝推诿,切实提高建议、提案办理的质量和实效。

二、强化沟通,务求实效

一要强化责任落实。各承办股室、单位接到交办任务后,要仔细核查,如有异议应在交办之日起3日内向局办公室提出书面意见,由局办公室提请议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研究。任何股室不得滞留拖延或自行转办。

二要注重办理实效。各承办股室、单位要认真梳理研究议提案,结合本股室工作实际,迅速制定办理方案,提出办理措施,明确办理时限,落实办理责任。要对所承办的建议、提案进行认真分析研究,把办实事、求实效、抓落实体现在办理工作中,在解决实际问题上下功夫,提高建议、提案的办结率和满意率。在议提案办理过程中,对凡是应该解决且有条件解决的,要集中力量尽快解决;对因条件限制一时难以解决的,要制定计划,逐步解决;对于在现阶段确实解决不了或由于其他原因无法解决的,要实事求是向代表、委员解释清楚,讲明政策,征得代表、委员的理解与支持。对情况复杂、办理难度较大且难以单独承办的重点议提案,要及时报请议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专题研究,确保A类件数达50%以上。

三要加强沟通协调。各承办股室、单位要带着感情、带着责任、认真做好议提案办理工作。办理前,要通过登门拜访、电话联系等方式,积极与代表、委员沟通,了解真实意图,共商解决办法;办理中,要通过面商、邀请实地调研等方式,主动向代表、委员通报办理工作情况;办结后,要积极回访代表、委员,及时反馈办理工作实效,同步征询代表、委员对办理工作的意见。

三、明确时限,规范程序

(一)明确时间节点,提高执行力。各承办股室、单位应认真研究、办理县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并自交办之日起三个月内基本完成答复,确保8月底全面完成议提案办理工作。

(二)加强协作配合,提高协同力。对涉及两个及两个以上单位共同承办的建议或提案,主办单位要主动与协办单位沟通、协商,并做好意见的汇总工作,及时答复代表、委员;协办单位应积极配合,将本单位意见函告主办单位,协助主办单位切实做好办理和答复工作;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意见不一致时,要协商一致后再答复代表、委员。在办理过程中,要坚决避免推诿扯皮、敷衍了事等现象,坚决杜绝因主办单位与协办单位配合不力而影响办理工作质量的现象。

(三)规范答复程序,提高服务力。议提案答复函由承办股室负责起草,经承办股室负责同志审核后,送局分管领导审定再回复。市议提案答复函须以县人民政府名义起草回复,经县政府分管领导审核,报县政府主要领导审签后进行回复。起草答复函,要坚持“一件一答”,杜绝出现“多件一答”,答复函内容要严谨,切忌答非所问、敷衍应。起草答复函应事先与建议人、提案人协商后再按程序进行审签。

答复函要严格按照规定格式,并加注“ABC”分类,A类表示所反映的问题已解决或基本解决;B类表示所反映问题正在解决或已列入计划逐步解决;C类表示因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其他客观条件限制,所反映问题留作今后工作参考。涉及承办、协办的议提案,承办单位起草答复函应综合协办单位意见,未综合协办单位意见的答复函,县政府办作退文处理、不予运转。

各承办股室要及时将议提案答复函送达各位代表、委员,认真征询代表、委员办理工作意见,做好相关记录,收回《征询意见表》或《反馈意见表》。答复函连同《征询意见表》或《反馈意见表》,属市人大代表建议、市政协委员提案的,统一送局办公室汇总上报;属县人大代表建议的,分送县政府办、县人大人事代表工委;属县政协委员提案的,分送县政府办、县政协提案委。

若代表、委员对办理结果不满意,则承办单位要认真分析总结原因,及时整改,并耐心细致做好解释工作,重新按程序办理并书面答复有关代表、委员,直到代表、委员满意为止。

(四)推进结果公开,提高公信力。根据省、市、县关于办理工作要求,要对办理结果进行公开,除涉及国家秘密的依法不予公开外,原则上要求全文公开。各承办单位作为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主体,按照“谁主办,谁答复,谁公开”的原则,保证复函自签发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在政府门户网站和部门网页予以公开,同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自觉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县政协和人大代表、提案者及人民群众的监督。

(五)做好归档工作,提高约束力。

议提案办理完毕后,各承办单位要根据公文立卷、归档管理的有关规定,将办理的议提案有关文档资料及时整理归档。一是建立个案专卷,实行一案一卷。档案中至少应包括议提案纸质件、办前沟通记录、办中面商照片、办后回访照片、答复函件、征询意见表或反馈意见表、网上公开的截图、办理实效照片及相关文件等。二是建立综合专卷,档案中至少应包括股室负责人主持研究议提案工作的会议记录、议提案工作方案、办理工作机构及人员设置文件、股室年度工作要点等。各承办股室要严格按照议提案办理要求,认真开展自查,扎实做好市县人大、政协组织开展的民主评议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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