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财政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2024-03-29 16:43 来源: 南江县财政局

南江县财政局机关2024年部门收支预算已经南江县财政局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四川省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2022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文件规定,现将2024年部门收支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能职责

(一)拟订全县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定县与乡镇、政府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二)贯彻执行财政、税收、财务、会计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按照管理权限管理全县税政事项。

(三)负责管理各项财政收支。编制年度县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审核批复部门(单位)年度预决算。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报告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等情况。负责政府投资基金县级财政出资的资产管理。负责县级预决算公开。负责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

(四)按分工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等其他非税收入。管理财政票据。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五)组织制定全县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国库业务。贯彻执行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六)贯彻执行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制定具体管理办法,统一管理政府外债,防范财政风险。

(七)牵头编制全县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根据县政府授权,集中统一履行县级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制定县级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制度。拟订全县行政企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制定需要全县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

(八)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和办法,收取县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

(九)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

(十)负责办理和监督县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县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负责投资评审管理工作,负责办理县级基本建设决算审核批复,参与拟订县级基建投资有关政策,制定基建财务管理制度。

(十一)管理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机构贷(赠)款项目的有关业务,参与财经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十二)负责管理全县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指导和监督会计代理记账业务。

(十三)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4年主要工作

一是全面加强党对财政工作的领导。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牢牢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持续强化理论武装,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坚持以政领财,扎实推动党中央和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落地落实。从严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大政治理论学习,巩固抓好意识形态教育,树牢国家安全观,着力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强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扛牢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和主体责任,坚持以严的基调持续深化纠治“四风”,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继续推进“喊醒教育”,持续涵养风清气正的财政政治生态,打造政治过硬、具备现代理财能力的新型干部队伍。

二是奋力推动财政高质量运行。准确把握国家加快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支持革命老区等重大机遇,深入研究省委对巴中的发展定位,以及区域协调发展战略部署和全国革命老区重点城市建设、省39个欠发达县域托底性帮扶政策、低空经济、国资国企托底性帮扶欠发达县域振兴、东西部协调发展契机,压实对接工作责任,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着力推进一批差异化支持政策落地南江。强化部门联动,加强收入征管,加大财源建设力度,努力培植优质税源,加大“两费一金”清缴。加强小微企业纾困帮扶力度,实施更大力度减税降费,加大企业奖补,继续实行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加大全县产业培育,增强市场主体活力。强化预算刚性约束,调整优化支出结构,严格过紧日子执行,强化过紧日子监督,加大“三公”经费支出管控,一般性支出减压力度达到10%,集中腾挪更多财力支持重点发展,弥补民生短板,确保中央、省、市、县重大政策、重大改革、重大项目落实。加快推进财政暂付款清理消化,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用好用活资金增量。稳步建立财政库款运行动态监测管理机制,发挥好预算管理一体化平台监管作用,实施精准调度,增加资金有效供给,强化直达资金使用监管,加大直达资金和“三保”运行日常监测,确保财政稳健运行。

三是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要厉行节约,树牢过紧日子理念,扛牢“三保”支出责任,筑牢兜实“三保”底线,确保“三保”支出不低于70%。推动实施好省30件民生实事,落实好就业优先政策,多措并举稳就业,优化创业就业服务。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加强社会养老保障,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加强文化建设,健全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大对保障性住房、棚户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保障性住房民生领域资金保障力度。支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大力发展绿色低碳经济,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支持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提高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水平,多渠道增加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支持改善县域普通高中基本办学条件,推动高质量教育体系建设。

四是支持抓好“三农”工作。力争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乡村振兴支出和实际投入持续保持增长,土地出让收入安排用于农业农村支出占比达9%以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支持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加强产业和就业帮扶,大力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培育壮大我县黄羊、核桃、银花、茶叶等支柱产业,落实好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机制,大力推动庭院经济发展,帮助农民致富增收。提高高标准农田建设投入标准,支持建设省级现代粮油园区提档升级,加强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支持力度,保障农民种粮收益,积极落实产粮大县奖励、产业帮扶等政策,提升粮食安全保障能力。持续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短板,支持农村公益设施建设,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积极创建国、省、市乡村振兴先进乡镇、示范村。继续支持高桥水库、汇田河水库等两座重点水利建设,支持玉堂水库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和沙河镇防洪堤治理工程项目,落实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全力争创省级乡村振兴成效显著县。

五是牢牢守住债务风险底线。强化专项债券资金使用管理,继续用好增发国债资金,紧盯潜在风险,按照“突出重点、分类施策,加强统筹、系统化解,强化激励、严格约束”的要求和我县化债计划加大地方债务风险化解。以“借新还旧”、遏增量化存量等有效措施,防爆雷强监管。加大存量隐性债务化解力度,健全化债长效机制,严防新债。通过预算安排、借新还旧、处置资产资源、国有企业自筹资金等多种方式筹集资金,全面完成债务化解目标任务,避免出现债务违约、失信事件,切实有效防范债务风险。

六是提升国有资产使用效能。严格落实预算管理和资金形成资产的全链条管理机制,推进与实施国有资产管理融入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工作。全面健全落实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年度报告制度、月报制度,建立资产报表与政府财务报告、企业财务报表的有效衔接机制,完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表评价考核机制,加强报表数据的分析利用。重点加强闲置资产盘活与使用管理,持续开展盘活镇村公有闲置资产工作。深入推进县级行政事业单位闲置房产、门面等资产有效盘活利用,实现县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巩固全县镇村闲置公有资产盘活利用成效,探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共享共用和调剂利用工作,盘活利用闲置资产。

七是助力普惠金融发展。发挥财政性资金对信贷投放的引导作用,完善县域金融机构支持我县经济社会发展评价激励机制,健全财政性资金存放机制,推动信贷资源向实体经济倾斜。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的信贷支持,鼓励保险服务对企业信贷增信实现分险功能,稳定企业融资预期,确保2024年实现信贷投放增量、保险增收。切实用好央行再贷款政策工具,加大对我县普惠小微市场主体信用授信力度,帮助市场主体用好随借随还信用贷款,切实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扩大融资担保业务规模,强化政府性融资担保服务功能,探索对地方贡献突出的重点企业实行“见贷即保”批量担保模式和无抵押信用担保。

八是促进政府采购提质增效。发挥政府采购支持经济发展的功能,积极推动完善政府绿色采购等制度机制。依法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权利促进政府采购领域公平竞争,强化信息公开,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积极采取多种有效措施,降低政府采购成本,不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做好2024年“832”平台农副产品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积极引导和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重点关注采购需求编制内容,加强源头管理,严格、合理、合规制定采购需求。强力开展政府采购专项监督检查工作,严肃查处采购违法违规行为。

九是强化预算绩效监督管理。强化“三全”举措,夯实绩效应用基础,聚焦市县重点推进项目,充分运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把好事前关口、抓实事中监控、多维事后评价,保障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强化支撑保障,压实绩效管理责任,牢固树立“财政+”思维,加强同巡察、人大、政协、审计及各预算单位间的协同配合,建立预算绩效评价同财会监督、审计监督等多个联动机制,形成信息共享、成果共用的良好局面。强化结果应用,发挥绩效管理“指挥棒”作用,严格执行“两书一函”制度,全面落实评价结果奖惩机制,建立绩效评价结果通报、反馈整改机制,加大对相关责任人的终身问责力度,将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与干部考核、预算安排进行实质性挂钩。

十是持续加大财会监督力度。完善财会监督体系和工作机制,扎实开展财会监督专项行动,切实提升财会监督效能。贯彻落实好《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精神,推动建立部门间财会监督政策衔接、重大问题处理、综合执法检查、监督结果运用、监督线索移送、监督信息交流等工作机制,更好的发挥财会监督职能作用。开展重大财税政策落地核查,加大对关系国计民生的重点行业、关键领域的检查力度,做好“一卡通”规范发放日常监管工作,扎实开展放榜活动,严格核查违规“代管代持”、骗取套取财政资金、挤占挪用补贴资金等现象,严厉打击财务会计违法违规行为,从严从重查处影响恶劣的财务舞弊、会计造假案件,强化对相关责任人的追责问责,确保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和中央、省、市县政令畅通。

十一是持续深化财政改革。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市财政和县委全面深化改革2024年度重点任务,狠抓财政管理改革,提升财政治理效能。进一步完善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夯实“工资管理”模块,实现工资发放管理有序。调整现行总会计制度的会计科目,适度区分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功能,建立“双功能”、采用“双基础”开展总会计核算、支撑“双报告”。拓展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广度和深度,加快修改完善相关制度,构建规范、高效、安全的资金运行体系。进一步完善预算执行监督、资金动态监控、直达资金监控流程和业务规范,全力推进各项财政改革任务落实落地。

十二是深入推进法治体系建设。紧紧围绕财政中心工作,结合《南江县财政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抓好2024年度普法工作,积极落实财政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制度、财政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面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及时向社会发布并按规定进行备案。制定行政权力责任清单、干部职工学法计划、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广泛开展法治教育,依托“四川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平台”,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开展学法考法,实现学法考法全覆盖。持续推动解决八个具体问题和“1+8”示范试点成果推广应用工作,严格按照《南江县财政局法治账图》,细化责任、看账办公、按图作业,实现法治与业务深度融合。

十三是全力推动机关高效运转。修改完善《财政工作规则》《国库管理工作规程》等制度。加强对重点工作的督查督办力度,提高执行力,围绕各项目标任务,完善工作考评机制,明确分管领导和股室责任,细化责任目标,逗硬督查督办结果运用。改进工作作风,完善干部年度考核办法,强化日常管理与测评,强化考核结果运用,以高质量的考核引领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优化完善职级晋升办法,突出实绩导向和干事导向,积极稳妥开展职级晋升工作。加强激励表彰奖励管理,大力宣传担当作为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落实全覆盖谈心谈话制度,建立容错纠错、澄清保护、关心爱护机制,调动干部工作积极性。优化职能职责配置,加强中层干部配备,优化老、中、青组合,做好关键岗位和重点领域干部轮岗构建分工合理、权责一致、协调配合、运转高效的职能职责体系。加强干部人才培养,做好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扎实做好政策培训、警示教育、组织填报、核查处置等工作,选派财政系统干部分批次参加专业能力提升培训,建立优秀年轻干部库,统筹做好优秀年轻干部发现、培养、管理、使用工作。进一步做好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答复组织协调工作,保障件件有着落,办结率满意率达100%。持续做好机关公文运转、档案管理、资产管理、信访维稳、扫黑除恶、政务公开、一网通办、安全生产、保密、禁毒等工作,着力开展机关政治建设、文化活动创新,开展节约能源资源行动、“光盘行动”、无纸化办公,降低机关运行成本,推进绿色机关、节约型机关建设,全面推动财政机关运行高效有序。

三、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情况

南江县财政局全部收入和支出都纳入预算管理。南江县财政局部门预算主要包括4个预算单位,有行政单位财政局机关、参公管理事业单位财政票据管理中心、事业单位金财网络中心、社会资本合作中心。机构总共编制数60个,2024年初在编人员57人,退休人员36人,长赡人员2人。

四、部门收支情况

财政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16,831,450.51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320,785.87元,主要原因:一是新增的工程造价咨询评审服务项目预算1,800,000元,原本应纳入到下属单位南江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年初预算,但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能作为政府服务购买主体,因此今年将此项目纳入到机关预算。二是上年结转资金有675,164.51元。剔除工程造价咨询评审服务项目预算和上年结转资金,本年收支预算总数较上年减少154,378.64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2024年收入预算总额16,831,450.51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356,286元,占总收入85.29%;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1,800,000元,占总收入10.70%;上年结转675,164.51元,占总收入4.01%。

(二)支出预算情况。2024年支出预算总额16,831,450.51元,其中:基本支出10,303,589元,占总支出61.22%;项目支出6,527,861.51元,占总支出38.78%。

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6,831,450.51元,比2023年收支总预算增加2,320,785.87元,主要原因:一是新增的工程造价咨询评审服务项目预算1,800,000元,原本应纳入到下属单位南江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年初预算,但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能作为政府服务购买主体,因此今年将此项目纳入到机关预算。二是上年结转资金有675,164.51元。剔除工程造价咨询评审服务项目预算和上年结转资金,本年收支总预算较上年减少154,378.64元。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356,286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1,800,000元、上年结转675,164.51元。

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327,586.51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23,165元、卫生健康支出554,230元、城乡社区支出1,800,000元、农林水支出66,170元、住房保障支出760,299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4,356,286元,比上年增加6,394元。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2024年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668,592元,占81.2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23,165元,占9.22%;卫生健康支出554,230元,占3.86%;农林水支出50,000元,占0.35%;住房保障支出760,299元,占5.29%。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4年预算数为4,800,922.23元(包括本年财政拨款安排4,435,016元和上年结转安排365,906.23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开展财政综合业务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财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6,346,664元(包括本年财政拨款安排6,161,435元和上年结转安排185,229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2024年预算数为30,785.28元(包括本年财政拨款安排0元和上年结转安排30,785.28元),主要用于:财政信息化建设及运行维护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1,129,215元(包括本年财政拨款安排1,052,141元和上年结转安排77,074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2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其他财政事务方面专门性工作任务的项目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4年预算数为353,622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4年预算数为1,412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968,131元,主要用于:因实施养老保险制度而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9)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292,685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10)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56,688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11)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4年预算数为124,350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2)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80,507元,主要用于:其他行政医疗方面的支出。

13)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760,299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4)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66,170元(包括本年财政拨款安排50,000元和上年结转安排16,170元),主要用于:我单位派驻的驻村工作队开支的各项费用。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

1.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2024年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1,800,000元,比上年增长1,800,000元,主要原因是下属单位南江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能作为政府服务购买主体,因此机关新增了采购投资评审服务项目的预算。

2.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2024年城乡社区支出1,800,000元,占100%。

3.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具体情况。城乡社区支出(类)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800,000元,主要用于:财政投资评审服务费。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2024年没有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人员类项目)。南江县财政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0,041,286元,其中:人员经费9,016,066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福利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公用经费1,025,220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等支出。

(二)运转类项目支出。2024年运转类项目50,000元,主要用于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衔驻村工作队开支的费用。

(三)特定目标类支出(部门项目)。2024年部门项目预算6,065,000元,部门预算项目9个,主要满足相关项目经费的开支。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南江县财政局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4,00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4,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

(一)公务接待费24,000元,较上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较上年预算持平。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0元,较上年预算持平。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3年底,南江县财政局及其下属单位无公务用车。本单位所有的资产来自于自用的办公用房和办公设备、机房网络设备,本单位未有单价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二)政府采购情况。2024年政府采购支出2,371,000元。采购具体情况见附件2。

(三)购买服务情况。2024年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支出1,750,000元。购买服务情况见附件3。

(四)预算绩效目标情况。2024年南江县财政局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9个,涉及预算6,065,000元。其中:特定目标类项目9个,涉及预算6,065,000元。具体情况详见附件4和附件5。

   

附件:1.南江县财政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xlsx

2.南江县财政局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表.xlsx

3.南江县财政局2024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xlsx

4.南江县财政局2024年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xlsx

5.南江县财政局2024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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