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财政局关于审计整改结果公告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 四川省审计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审计整改结果公告办法>的通知》(川审委办发〔2022〕11号)精神,现将审计整改结果公告如下。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为切实做好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审计整改工作,我局高度重视,成立了审计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召开整改工作专题会,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要求,强力推进审计整改。
二、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项目推进缓慢未及时发挥资金使用绩效。
整改情况:积极督促项目推进缓慢相关单位加快项目实施进度,确保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二)债券资金闲置。
整改情况:闲置的债券资金已于2023年6月使用完毕。
(三)存量资金未及时收回。
整改情况:未及时收回的存量资金已于2023年9月底前收回。
(四)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购买服务纳入财政预算。
整改情况:强化政策宣传,加强业务指导,规范预算编审,从源头规范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工作。
(五)未完成资金支付绩效目标任务。
整改情况:已于2023年7月21日拨付煤矿安全改造资金。
(六)资产账实不符。
整改情况:我局已同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全面清理核对各单位公务用车信息情况,对车辆信息入账不完整、车辆属性不准确的,督促相关责任单位改正。
(七)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追偿不到位。
整改情况:南江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分类制定了垫付救助基金追偿方案,对无法追偿的垫付资金,按照救助基金核销条件准备齐全相关资料,及时向上申报核销。
(八)垫付交通事故抢救费佐证资料不齐。
整改情况:南江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已与实施救助的医疗机构衔接,补充医疗机构抢救时所需资料并及时追偿。截至2023年12月底,医疗机构正在整理医疗抢救佐证资料。
(九)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不及时。
整改情况:已督促相关单位及时缴纳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
(十)库款保障缺口较大。
整改情况: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合理调度资金,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财政库款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提高库款保障水平。
(十一)非税收入未及时缴库。
整改情况:已于2023年1月将2022年度未缴库的非税收入缴库。
南江县财政局
2024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