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财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4-01-03 11:36 来源: 南江县财政局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相关规定编制。本文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电子版通过南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cnj.gov.cn)全文公开。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南江县财政局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南江县集州街道光雾山大道城庙段246号201室,邮编:636600;联系电话:0827-8268655)。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南江县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实事求是、公开透明”的原则,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贯穿于财政工作全过程,着力发挥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作用,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走深走实。

(一)主动公开方面。2023年我局通过南江县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2条,其中:政策4条、规划计划1条、财政预决算12条、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1条、其他法定信息34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3年,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条,已按时予以答复。全年未产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坚持“先审查,后公开”“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按照公开保密审查程序,对公开内容进行发布审查,同时结合公文运转和信息发布程序,凡对外公开信息,都经过经办人确认、办公室审核、分管领导复核、主要领导审批后再公开,确保政府信息规范化、制度化。本年未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

(四)平台建设方面。我局目前无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主要依托南江县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政策法规、财政预决算、行政事业性收费等相关财政信息。今年及时修订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维护,实现数据同源。

(五)监督保障方面。成立了以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办公室统筹协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的信息,均严格落实审核制度,由相关股室报局分管领导或局主要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方可上网公开,确保发布内容的正确性、准确性。同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考核要求,认真落实工作要点,对上网的信息及时更新,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年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对照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对照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股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公开信息的主动性和时效性不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还需进一步丰富和规范。

2024年,我局将从以下两方面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要求,着力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强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根据专栏的信息需求与相关股室对接,及时主动公开各项政府信息。二是加强总结提升,主动学习借鉴其他政府部门网站的好经验、好做法,不断丰富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县财政局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南江县财政局

2024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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