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江县财政国库支付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2023-04-13 10:21

南江县财政国库支付中心2023年部门收支预算南江县财政局已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四川省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2022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文件规定,现将2023年部门收支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财政政策、法规。

2.执行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

3.按预算指标调度财政资金,办理财政资金收支结算划拨,受理单位预算资金及往来资金的具体支付业务。

4.负责财政资金及单位往来资金的管理、监督和核算,按时编制会计报表。

5.管理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和财政直接支付系统,办理财政资金直接和授权支付所有支付业务。

6.定期与代理银行、预算单位核对账务,及时提供财政资金支付和清算信息。

7.管理预算单位的预留印鉴卡,受理预算单位预留印鉴卡变更事宜。

8.监督代理银行办理财政资金及单位往来资金支付业务,监控核查县级预算单位财政资金支出信息。

9.受理预算单位、代理银行、收款人有关支付、财务查询和投诉;配合与财政审计有关的工作。

二、2023年主要工作

一是全力保障乡村振兴和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实施。2023年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坚持全面、系统、整体落实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继续深入贯彻实施党的二十大精神,继续坚持巩固乡村振兴工作。严格财政资金支付审核为抓手,以强化财政资金支付监督为着力点,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规范履行国库集中支付程序,不断提升服务保障水平。

二是增添措施,努力实现全年目标任务。今年我县财政收入仍面临着政策性减税等诸多困难,财政收入与支出矛盾较大。国库支付中心将及时配合税务等征收部门,加强对经济运行形势的分析研判,准确掌握经济运行变化对财政收入的影响,切实履行财政国库部门收入入库把关职责,多措并举,坚持应收尽收,确保全年财政收入目标任务如期实现。

三是合理调度资金,全力保障支出预算兑现。坚持“三保一优一防”的预算支出和资金调度原则,进一步加大支付业务审核力度、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健全完善内部管理制度,确保国库资金安全运转和及时支付,切实提升财政服务保障水平。

四是进一步加强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将所有财政预算资金、财政专户资金、财政代管资金全部纳入国库集中支付范围;支付业务通过“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办理,进一步优化流程,提高支付效率,将所有财政专户资金、代管资金纳入支付系统,实行直接支付管理。

三、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情况

南江县财政国库支付中心是南江县财政局下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属二级单位0个。

内设机构4个:综合室、支付室、会计室、稽核室

20231月南江县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在职在编人员22人,退休人员4人。

四、部门收支情况

南江县财政国库支付中心2023年度收支预算总数 426.55万元,比 2022 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 62.38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度预算未批复部门项目支出

(一)收入预算情况南江县财政国库支付中心2023 收入预算431.91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26.55万元,占98.76%;上年结转结余5.35万元,占1.24%

(二)支出预算情况南江县财政国库支付中心 2023 年支出预算 426.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7.55 万元,占 86.17%;项目支出 59万元,占13.83%

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南江县财政国库支付中心2023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426.55 万元,比 202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增加 62.38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度预算未批复部门项目支出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26.55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和就业支出377.0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5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7.0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9万元。

(一)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

1.当年拨款变化情况(与上年比较)。南江县财政国库支付中心2023年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26.55万元,比上年增加62.38万元,增长主要原因为上年度预算未批复部门项目支出。

2.支出结构情况(分功能占比)。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77.08万元,占88.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59万元,占8.58%;卫生健康支出17.04万元,占3.99%;住房保障支出1.19万元,占0.28%。

3.具体使用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3 年预算数为 313.95万元,主要用于:南江县财政国库支付中心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59万元,主要用于南江县财政国库支付中心管理及运行维护等项目支出。

3)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 疗(项)2023 年预算数为 16.59万元,主要用于:南江县财政国库支付中心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3 年预算数为 0.45万元,主要用于:南江县财政国库支付中心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23 年预算数为 0.3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 年预算数为36.23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

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

六、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人员类项目)南江县财政国库支付中心2023基本支出367.5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25.72万元,占88.62%;公用经费41.82万元,占11.38%

(二)运转类项目支出南江县财政国库支付中心2023年运转类项目支出0万元。

(三)特定目标类支出(部门项目)南江县财政国库支付中心2023年特定目标类支出59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南江县财政国库支付中心2023“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为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八、其他重要事项说明情况

(一)资产配置情况2023年国库支付中心无车辆。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二)政府采购情况2023年南江县财政国库支付中心无政府采购预算安排。

(三)绩效目标情况说明2023年南江县财政国库支付中心特定目标类项目2个,涉及预算59万元。其中,特定目标类项目4个,占100%。国库集中支付单证印制、档案资料整理项目涉及预算15万元;国库集中支付金融机构支付代理费项目涉及预算4万元;国库集中支付设备更新维护费10万元;国库集中支付及国库管理业务费30万元。


附件:附件1:部门预算公开报表.xlsx

      附件2:绩效目标情况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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