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2024-04-03 09:53 来源: 教科体局

南江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2024年部门收支预算已经南江县财政局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四川省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2022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文件规定,现将2024年部门收支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能职责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教育科技体育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贯彻执行上级教育科技体育行政部门的决议、决定;研究拟定全县教育科技体育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和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并根据本县实际情况组织实施。拟定全县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组织制定和实施全县教育事业发展计划,负责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组织实施全县教育教学改革,理顺教育内外关系,建立新形势下教育事业的发展体制和运行机制推进全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和教育公平,推动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成人教育、民办教育、特殊教育工作。负责全县教育、科技、体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筹措教、科、体经费、拨款、基建投资的政策和措施;会同物价、财政部门在省、市教育收费政策范围内,制定收费的具体实施办法,监督全县教、科、体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指导执行国(境)外教、科、体援助、港澳援助和合作项目。负责全县教育系统人才资源配置、教师队伍建设及管理工作。开展教师教育和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岗位聘用及教师资格认定办理工作;按县委规定的管干权限,负责教育直属单位和中小学领导干部的任免和提名、考察或参与考察。负责全县学校布局调整,按管理权限审批学校的设置、更名、撤销与调整。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德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国防教育、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安全教育工作。拟定全县科学技术事业发展规划;负责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负责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负责知识产权、专利工作;负责科学技术宣传普及和青少年科普教育。拟定全县体育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开展群众性、竞技性体育活动,指导全县学校、青少年体育工作;指导训练基地、体育设施建设、体育产业工作。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组织实施国家规定的教学计划、课程标准,开展教育教学科研、电化教育、信息技术教育,负责学科管理、质量管理、学籍管理和教育考试工作,管理全县大中专招生和自考工作。统筹规划、综合管理全县民办教育,规范民办教育办学秩序,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指导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指导中等职业教育教材建设和职业指导工作,开展成人教育扫盲工作。规划并管理全县教育科技体育情报、统计资料及信息系统的建设工作,开展教育方针政策的宣传和舆论监督工作,加强教育网及校园网建设。负责对学校的管理水平、办学条件和教育质量进行监督、检查、评估、指导,保证国家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和教育目标的实现。管理教育科技体育直属事业单位,指导学会、协会、研究会、基金会等教育社团组织工作,承担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相关工作。指导全县教育科技体育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加强学校工、青、妇、少先队等群团工作。负责教育系统监察、审计工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加强学校校舍、食品卫生、饮水、道路交通、教学设施设备等安全管理,协调学校重大安全事故的处理等工作。负责教育系统信访和群众工作。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承办县政府及上级教育科技体育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4年主要工作

2024年,县教科体局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市县各项决策部署,紧盯全年目标任务,全力补短板、转作风、优管理、强队伍、促提升、创品牌,推进教育、科技、体育事业持续快速发展。

(一)坚持质量兴教,落实立德树人。持续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做好“双普县”创建国家级验收,启动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县创建。创建义务教育优质发展共同体领航学校和省市级示范幼儿园4所。进一步完善拔尖人才培育、系统育人育才体系,抓实抓好“培优”“强基”工程,积极推行教师队伍共派、教育资源共享、学校文化共建、教育教学互助的学区制管理,探索推行以实验小学、南江中学等为引领的集团化办学模式,有序实施乡镇初中振兴工程。完成长赤中学省一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实验中学省二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创建。强力推进普职高协调、高质量发展,完成省级中职“三名工程”建设项目年度目标任务,强力提升职业教育办学质量。推进小、初、高课堂教学有效衔接,中、高成绩持续领先全市。

(二)坚持科技创新,优化科技服务。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深入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计划和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培育计划,持续推进省级工程技术中心、省级众创空间等创新平台建设,推动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引导各类技术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全县研发经费投入年增长达到16%,国家有效高新技术企业总量达到18家,入库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50家。

(三)坚持全民健身,增强群众体质。积极筹办文化体育活动周·职工运动会和“园丁杯”职工气排球赛、篮球赛等系列赛事活动,承办“百城千乡万村”赛事活动100场次。建设13个乡镇全民健身中心,实施农民体育健身设施30套,体育彩票销售突破3500万元。开齐开足体育课程,切实开展阳光大课间,丰富体育课堂内容,严格课程质量检测,做好全县学生4次近视筛查和1次体质检测。

(四)坚持党建领航,抓实队伍建设。持续推进中小学校“立德树人·四质强基”工程,全面加强党对学校工作的领导。扎实开展师德师风和工作作风建设,培育“专精尖”管理队伍,探索推行校长任职资格考试,引导书记校长常态推门听课、定期调研、上台教学。抓实系统化师资培育,发挥名师名校长工作室引擎作用,常态化开展夜间突击暗访和专项整治,以“大练兵”“大比武”“晒业绩”等活动为载体,着力提高教师职业素养和业务能力,打造德艺双馨的教师队伍。

(五)坚持目标导向,全面争创保底。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产业布局和招商方向,上争支持、外抓招引,加快推进南江县职业教育产教园、高水平运动员培训基地等10个市县重点项目建设。聚焦目标任务靶向施策,确保科技体育工作提档升位,走在全市前列。构建心理健康教育体系,持续做好交通、消防、防溺水、防汛防灾、森林防灭火等教育宣传引导,全力守护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三、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情况

南江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包括部门本级及79个下属预算单位(不含8个扩权镇学校)。部门本级共有51个编制,其中:行政编制26人,实有26人;工勤编制5人,实有5人。下属预算单位共有5798个编制,实有5783人。纳入南江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2024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序号

单位代码

单位名称

1

305001

南江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

2

305002

南江县电化教育馆

3

305003

南江县教育技术装备研究中心

4

305004

南江县教育考试院

5

305005

南江县中小学教研室

6

305101

南江县示范幼儿园

7

305102

南江县红星幼儿园

8

305103

南江县集州幼儿园

9

305104

南江县实验幼儿园

10

305201

南江县实验小学

11

305202

南江县文庙小学

12

305203

南江县特殊教育学校

13

305204

南江县朝阳小学

14

305205

南江思源实验学校

15

305206

南江县龙渠小学

16

305207

南江县红塔小学

17

305208

南江县公山镇小学

18

305211

南江县公山镇流坝小学

19

305212

南江县八庙镇小学

20

305213

南江县八庙镇燕山小学

21

305214

南江县高塔镇小学

22

305215

南江县高塔镇金盆小学

23

305216

南江县团结乡小学

24

305217

南江县红光镇小学

25

305218

南江县天池镇双桂小学

26

305220

南江县侯家镇九顶小学

27

305221

南江县双流镇菩船小学

28

305222

南江县下两镇小学

29

305223

南江县下两镇东垭小学

30

305224

南江县元潭镇小学

31

305225

南江县元潭镇凉水小学

32

305226

南江县高桥镇平岗小学

33

305227

南江县仁和镇小学

34

305228

南江县仁和镇长征小学

35

305229

南江县大河镇小学

36

305230

南江县大河镇白院小学

37

305233

南江县赶场镇小学

38

305236

南江县桥亭镇上两小学

39

305237

南江县杨坝镇新民小学

40

305238

南江县贵民镇汇滩小学

41

305240

南江县神门乡小学

42

305241

南江县神门乡西清小学

43

305242

南江县光雾山镇红军小学

44

305243

南江县光雾山镇寨坡小学

45

305244

南江县关坝镇小学

46

305245

南江县沙河镇乐坝小学

47

305246

南江县长赤镇傅家小学

48

305248

南江县正直镇朱公小学

49

305302

南江县赤溪镇九年义务教育学校

50

305303

南江县八庙镇初级中学

51

305304

南江县第二中学

52

305305

南江县红光镇初级中学

53

305306

南江县坪河镇九年义务教育学校

54

305307

南江县天池镇九年义务教育学校

55

305308

南江县侯家镇九年义务教育学校

56

305309

南江县杨坝镇九年义务教育学校

57

305310

南江县云顶镇九年义务教育学校

58

305311

南江县和平镇九年义务教育学校

59

305312

南江县双流镇九年义务教育学校

60

305313

南江县下两中学

61

305314

南江县高桥镇九年义务教育学校

62

305315

南江县石滩镇九年义务教育学校

63

305316

南江县关门镇九年义务教育学校

64

305317

南江县兴马镇九年义务教育学校

65

305318

南江县赶场中学

66

305319

南江县关路镇九年义务教育学校

67

305320

南江县贵民镇九年义务教育学校

68

305321

南江县桥亭镇九年义务教育学校

69

305322

南江县正直镇凤仪九年义务教育学校

70

305401

四川省南江中学

71

305402

四川省南江县长赤中学

72

305403

南江县正直中学

73

305404

南江县大河中学

74

305405

南江县第四中学

75

305406

南江县实验中学

76

305501

四川省南江县职业中学

77

305502

南江县小河职业中学

78

305601

南江县教师进修学校

79

305602

巴中开放大学南江分校

四、部门收支情况

(一)总体情况。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南江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单位资金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南江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2024年收支总预算142896.57万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43111.99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中按照本年度工作计划增加了项目预算。

(二)收入预算情况。南江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2024年收入预算142896.5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6625.38万元,占67.6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33847.11万元,占23.6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1585.69万元,占1.11%;单位资金收入10838.39万元,占7.58%。

(三)支出预算情况。南江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2024年支出预算142896.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9036.27万元,占62.31%;项目支出53860.3万元,占37.69%。

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南江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41310.88万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43049.65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中按照本年度工作计划增加了项目预算。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6625.3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33847.11万元;结转10838.39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万元、教育支出84650.05万元、科学技术支出139.26万元、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5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237.2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172.4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3870.12万元、农林水支出355.29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1.2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642.96万元、其他支出174.22万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

1.收入包括:南江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07266.54万元(含上年结转),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16282.76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中按照本年度工作计划增加了项目预算。

2.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万元,占0.01%;教育支出84650.05万元,占78.91%;科学技术支出139.26万元,占0.1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55万元,占0.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237.27万元,占10.48%;卫生健康支出4172.47万元,占3.89%;农林水支出355.29万元,占0.33%;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1.24万元,占0.01%;住房保障支出6642.96万元,占6.19%。

3.具体使用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3万元,主要用于中国共产党组织部门的事务支出。

(2)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776.24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职工工资、公用经费、两新党组织经费等支出。

(3)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其他教育管理事务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676.26万元,主要用于直属单位职工工资、公用经费等支出。

(4)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2023年预算数3999.53万元,主要用于学前教育学校职工工资、公用经费、免保教费等支出。

(5)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2024年预算数25076.52万元,主要用于小学教育学校职工工资、公用经费、营养改善计划、寄宿生生活补助等支出。

(6)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初中教育(项)2024年预算数22513.12万元,主要用于初中教育学校职工工资、公用经费、营养改善计划、寄宿生生活补助等支出。

(7)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高中教育(项)2024年预算数18595.22万元,主要用于高中教育学校职工工资、公用经费、普高助学金、普高免学费、高一新生军训经费等支出。

(8)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高等教育(项)2024年预算数10.4万元,主要用于本专科建档立卡特别资助。

(9)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其他普通教育(项)2024年预算数61万元,主要用于除上述项目以外的普通教育方面的支出。

(10)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中等职业教育(项)2024年预算数11589.29万元,主要用于中等职业教育学校职工工资、公用经费、中职建档立卡特别资助、中职助学金、中职三年级生活补助等支出。

(11)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技校教育(项)2024年预算数1.8万元,主要用于举办的技校教育支出。

(12)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广播电视教育(项)2024年预算数49.03万元,主要用于巴中开放大学南江分校职工工资及公用经费支出。

(13)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教育电视台(项)2024年预算数49.03万元,主要用于电视台方面的支出。

(14)教育支出(类)特殊教育(款)特殊学校教育(项)2024年预算数482.44万元,主要用于南江特教学校职工工资、公用经费等支出。

(15)教育支出(类) 进修及培训(款)教师进修(项)2024年预算数567.73万元,主要用于南江县教师进修校职工工资等支出。

(16)教育支出(类) 教育附加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教育附加安排的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114.5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的公用经费及学生资助等支出。

(17)科学技术支出(类) 科技重大项目(款)重点研发计划(项)2024年预算数60万元,主要用于重点研发计划的有关经费支出。

(18)科学技术支出(类) 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 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2024年预算14.26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

(1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项)2024年预算55万元,主要用于其他文化旅游方面的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4年预算数73.77万元,主要用于退休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和生活补助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4年预算数2495.06万元,主要用于退休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和生活补助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8236.37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430.56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0.6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其他养老方面的支出。

(2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2024年预算数0.83万元,主要用于烈士和牺牲病员、病故人员家属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丧葬补助以及烈士褒扬金。

(2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30.73万元,主要用于部门及下属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2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4129.71万元,主要用于部门及下属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2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4年预算数为5.8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的支出。

(2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6.2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方面的支出。

(30)农林水支出(类) 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社会发展(项)2024年预算数为32.71万元,主要用于农村欠发达地区中小学教育、文化、卫生健康等方面的支出。

(31)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其他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款)其他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1.24万元,主要用于其他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方面的支出。

(32)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改革支出(款) 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6642.9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单位在职人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

南江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34044.34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

南江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2024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

南江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9013.2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2073.94万元,主要包括:行政基本工资、行政津贴补贴、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行政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行政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行政奖金、行政住房公积金、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行政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事业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事业基本工资、事业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事业住房公积金、绩效工资、事业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事业职业年金缴费、事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事业津贴补贴、福利费、工会经费、奖励金等。

公用经费6939.3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电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水费、维修(护)费、印刷费、邮电费等。

(二)项目支出

特定项目支出53860.3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南江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较上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3年预算下降24.81%,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减少公务接待。2024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3年预算持平。南江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现有公务用车0辆。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南江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6939.32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1994.12万元,增长40.32%。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南江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南江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固定资产总额209817.06万元。共有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24年,南江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年度重点工作事项,结合部门职能职责,按要求编制了可量化、可考核的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和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实现与预算编制同布置、同申报、同审核、同批复、同公开、同运行和预算绩效目标全覆盖。

2.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24年,南江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结合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对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按要求进行编制,规范设置了产出、效益、满意度、成本等方面的核心绩效指标,综合反映了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及重点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质量、时效、成本以及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预算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54个,涉及预算53860.3万元。

九、名称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安排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收入: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行政运行: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事业运行: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行政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六)事业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八)行政单位医疗: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九)事业单位医疗: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公务员医疗补助: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十一)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日常公用经费:为保障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教科体局部门预算公开报表(部门公开).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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