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南江县县级部门川渝通办事项实施清单(第二批)》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集州街道办事处,县级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放管服”改革2021年重点任务清单><川渝通办事项清单(第二批)的通知>》(川办发﹝2021﹞10号)的要求,我县在省市公布的清单基础上,经征求部门意见, 结合实际梳理形成了《南江县县级部门川渝通办事项实施清单(第二批)》,现予以公布,并就进一步做好政务服务“川渝通办”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设立“川渝通办”专窗。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中心要按照“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办理、统一窗口出件”的政务服务模式,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立“川渝通办”专窗,配备相应设备和人员,统一受理办理本县川渝通办事项,并开辟“绿色通道”,推行代办、帮办、领办服务。要指导、督促川渝通办事项实施牵头部门及时在四川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上认领、配置基础信息、申请材料、办理流程等相关要素。并纳入“最多跑一次”“全程网办”“四办”事项,规范化编制线上线下办事指南供办事企业群众查询、使用,确保川渝通办清单内事项在川渝两地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
二、主动做好沟通衔接。请县级有关部门(单位)主动与省市对应部门(单位)做好沟通对接,严格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政务服务“川渝通办”工作规程》办理本行业本系统“川渝通办”事项。同时要强化对窗口工作人员业务指导与培训,加大对外宣传力度,扩大川渝通办事项的知晓度和企业群众的参与度。
附件:南江县县级部门川渝通办事项实施清单(第二批)
南江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
“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24日
附件
南江县县级部门川渝通办事项实施清单
(第二批)
序号 |
事项名称 |
牵头实施部门 |
办理方式 |
1 |
开具有无犯罪记录证明 |
县公安局 |
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到县政务大厅公安窗口办理 |
2 |
开具户籍类证明 |
县公安局 |
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到县政务大厅公安窗口办理 |
3 |
孤儿救助资格认定 |
县民政局 |
由孤儿监护人或本人到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民政窗口办理 |
4 |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 |
县民政局 |
由儿童监护人或本人到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民政窗口办理 |
5 |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格认定 |
县民政局 |
由残疾人监护人或本人到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民政窗口或线上申请办理 |
6 |
纳税状况公证 |
县司法局 |
本人到县政务大厅司法窗口办理 |
7 |
职业年金个人权益记录单查询打印 |
县人社局 |
本人持身份证到机保窗口或在“四川人社”手机APP上查询、办理 |
9 |
个人社保参保证明查询打印 |
县人社局 |
本人持身份证到社保局、居保局、机保局窗口办理 |
10 |
单位社保参保证明查询打印 |
县人社局 |
单位业务经办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到社保局、机保局窗口办理 |
11 |
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
县人社局 |
本人持身份证到社保局窗口办理 |
12 |
领取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工伤保险长期待遇资格认证 |
县人社局 |
本人持身份证到社保局窗口办理 |
13 |
领取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待遇资格认证 |
县人社局 |
本人持身份证到社保局窗口办理 |
14 |
工伤事故备案 |
县人社局 |
单位业务经办人员到社保局窗口办理 |
15 |
工伤异地居住(就医)申请 |
县人社局 |
单位业务经办人员到社保局窗口办理 |
16 |
社会保障卡申领 |
县人社局 |
本人持身份证到邮储银行或农村信用社网点窗口办理 |
17 |
社会保障卡补领、换领、换发 |
县人社局 |
拨打12333热线服务进行社会保障卡挂失、注销后,持本人身份证到邮储银行或农村信用社网点窗口办理 |
18 |
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查询、核验 |
县人社局 |
在四川省人社厅网站职业技能鉴定专栏查询 |
19 |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接收、转递 |
县人社局 |
本人持身份证在人才服务中心办理或登录四川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公共服务平台进行线上办理 |
20 |
依据档案记载出具相关证明 |
县人社局 |
本人持身份证在人才服务中心办理或登录四川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公共服务平台进行线上办理 |
21 |
灵活就业人员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 |
县人社局 |
本人持身份证到社保局窗口办理 |
22 |
新设探矿权登记 |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本人到县政务服务大厅自然资源和规划窗口或线上APP办理 |
23 |
探矿权保留登记 |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本人到县政务服务大厅自然资源和规划窗口或线上APP办理 |
24 |
探矿权延续登记 |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本人到县政务服务大厅自然资源和规划窗口或线上APP办理 |
25 |
探矿权变更登记 |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本人到县政务服务大厅自然资源和规划窗口或线上APP办理 |
26 |
探矿权注销登记 |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本人到县政务服务大厅自然资源和规划窗口或线上APP办理 |
27 |
采矿权抵押备案 |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本人到县政务服务大厅自然资源和规划窗口或线上APP办理 |
28 |
新设采矿权登记 |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本人到县政务服务大厅自然资源和规划窗口或线上APP办理 |
29 |
采矿权延续登记 |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本人到县政务服务大厅自然资源和规划窗口或线上APP办理 |
30 |
采矿权注销登记 |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本人到县政务服务大厅自然资源和规划窗口或线上APP办理 |
31 |
商品房预售、抵押涉及的不动产预告登记 |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本人到县政务服务大厅不动产登记窗口或线上APP办理 |
32 |
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 |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本人到县政务服务大厅不动产登记窗口或线上APP办理 |
33 |
不动产抵押登记 |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本人到县政务服务大厅不动产登记窗口或线上APP办理 |
34 |
测绘成果目录汇交 |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本人到县政务服务大厅自然资源和规划窗口或线上APP办理 |
35 |
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开户 |
巴中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南江管理部 |
持企业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法人及经办人员身份原件到窗口现场办理 |
36 |
住房公积金单位及个人缴存信息变更 |
巴中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南江管理部 |
窗口现场和网厅可办(个人的身份证、姓名变更必须持原件到窗口办理) |
37 |
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
巴中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南江管理部 |
窗口现场、微信公众号可办(易地购房或二手房买卖必须到窗口办理) |
38 |
开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全部还清证明 |
巴中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南江管理部 |
窗口现场、微信公众号、网厅可直接办理 |
39 |
提前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 |
巴中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南江管理部 |
窗口现场办理 |
40 |
公路超限运输许可 |
县交通运输局 |
本人到县政务服务大厅交通运输窗口或线上APP办理 |
41 |
再生育审批(三孩及以上) |
县卫生健康局 |
本人到县政务服务大厅卫健窗口或网上办理 |
42 |
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 |
县卫生健康局 |
本人到县政务服务大厅卫健窗口或网上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