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工贸领域有限空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4-05-24 14:09 来源: 南江县应急管理局

    各工贸企业:

为深刻汲取今年以来省、市有限空间事故教训,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领导批示精神,根据《四川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省有限空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川安委〔2024〕10号)、《四川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全省工贸、危险化学品、矿山领域有限空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川应急〔2024〕49号)、《巴中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巴中市有限空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巴市安办〔2024〕10号)、《南江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南江县有限空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南安办〔2024〕26号)文件精神,结合南江实际,决定在全县开展工贸领域有限空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部署,结合我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及安全生产“强安2024”监管执法专项行动,全面深入排查整治工贸领域有限空间安全风险隐患,集中时间和精力强化有限空间风险防控,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强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坚决防范遏制各类有限空间事故发生。

二、时间及范围

即日起至2024年6月10日,对县域内涉及工贸领域有限空间(密闭空间)作业的生产经营单位全覆盖整治,聚焦重点部位和区域开展,全面查清有限空间分布及具体位置,厘清权属关系,明确有限空间危险因素,设置有限空间警示标志及安全风险告知牌,落实有限空间监管责任人员,建立有限空间台账并动态管理,建立完善有限空间管理、作业制度。负责食品加工生产经营单位(含污水池、发酵池、腌渍池、罐体、仓库、下水道等)、造纸生产经营单位(含污水调节池)等工贸领域的有限空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三、重点整治内容

(一)强化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落实有限空间作业相关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办法、操作指南),制定完善本单位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有限空间作业审批、监护、操作人员的职责,以及安全培训、防护用品、应急救援装备、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置方面的要求。

(二)聚焦关键环节安全风险管控。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审批要求,遵守“先通风、再监测、后作业”程序。督促指导生产经营单位落实有限空间作业监护制,配备专职或兼职的监护人员,人员具备与监督有限空间作业相适应的安全知识和应急处置能力,能够正确使用检测、通风、防护、应急救援等用品。

(三)开展宣传教育和应急演练。加强有限空间事故案例宣传警示教育,广泛普及安全常识和科学施救知识,着力形成“人人知晓有限空间风险”的良好氛围。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对有限空间作业监护、操作、应急救援人员进行培训宣传工贸领域有限空间作业相关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办法、操作指南)。开展有限空间应急演练,完善有限空间应急救援预案,提升应急处置能力,不断增强企业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

(四)完善安全设施设备配备。生产经营单位在有限空间出入口等醒目位置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风险告知牌,对可能产生有毒物质的有限空间采取上锁、隔离栏、防护网或其他物理隔离措施,必须按要求配齐气体检测设备、呼吸防护用品、坠落防护用品、其他个体防护用品和通风设备、照明设备、通讯设备以及应急救援装备等。

(五)加快先进工艺技术推广应用。生产经营单位要改进作业方式、优化设备设施,建设应用有限空间在线监测预警系统,通过有限空间作业在线审批、视频监控、数据监测、入侵报警等功能,提升风险管控水平。

(六)加强问题隐患举报奖励。对有限空间作业存在的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或举报。接到报告或举报后,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及时组织核查,并将核查结果告知举报人。不属于自身职责范围的,应当及时移交负有相关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核查。对报告或举报有功人员,按规定给予奖励。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相关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深入开展有限空间风险辨识,扎实开展问题隐患自查自纠。

(二)强化检查质效。根据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发挥专家专业优势,带着专家真查问题、查真问题。抽查生产经营单位对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和安全管理制度、检测记录、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应急救援演练、专项安全培训等落实情况,以及吸取有限空间事故教训情况。对发现有限空间作业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应当责令立即或者限期整改,在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责令暂停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相关设备、设施;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后,经审查同意可恢复作业和使用。

(三)强化宣传教育。应急管理局将加强生产经营单位基础知识、作业规程、风险辨识和科学施救等方面科普教育,将有限空间事故案例警示教育落实到最小工作单元,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和程序要求,完善有限空间应急救援预案,开展有限空间应急演练,切实提升群众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请各有关工贸企业于5月31日前将本单位有限空间企业台账报送至南江县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基础股(联系人:袁严,电话:19582715002,邮箱:749919181@qq.com)。

附件:2024年南江县工贸领域有限空间企业管理台账表

南江县应急管理局

2024年5月22日

2024年有限空间工贸领域企业管理台账(1).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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