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商务局关于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公示
2024-01-02 15:08 来源: 南江县商务局 作者:南江县商务局
根据《南江县财政局关于调整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南财农﹝2023﹞54号)文件,下达我局南江县电商平台建设项目资金86万元,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南江县电商平台建设项目
投资规模:180万元(其中,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86万元)
资金来源:项目承建业主自筹资金94万元,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86万元。
实施地点:四川省南江县长赤翡翠米业有限公司、红光镇房岭村、红光镇海棠村、天池镇马桑村、侯家镇灵官村
建设内容:建设5处电商服务平台:包括直播间装饰装修、背景设置,门牌招牌;新购置摄像机1台、智能直播一体机1台、电脑1台、智能手机1台、直播灯2台、专业ST10声卡1套、音控设备等设备。专业“网红”直播带货技术培训、服务指导、直播间产品采购等。
实施期限:2023年5月—2023年10月
主管单位及责任人:南江县商务局,岳星
受益对象:南江县省级粮油现代农业园区内农户
补助标准:四川省南江县长赤翡翠米业有限公司电商平台补助18万元,红光镇房岭村、红光镇海棠村、天池镇马桑村、侯家镇灵官村4处电商平台各补助8万元,共计50万元。结余36万元用于2024年乡村振兴相关项目建设资金补助。
举报电话:0827—8600118
南江县商务局
2023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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