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司法局机关简介

2024-04-09 09:14 来源: 南江县司法局

南江县司法局(简称县司法局)为南江县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为正科级。

 

主要职能

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县委依法治县办)设在县司法局,接受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的直接领导,承担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具体工作,组织开展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设置县委依法治县办秘书股,负责处理县委依法治县办日常事务和党政法律顾问团工作。县司法局的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承担县委依法治县办相关工作,接受县委依法治县办的统筹协调。

县司法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县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负责协调各部门实施法律、法规、规章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

(三)负责县委、县政府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发布前的合法性审查。承办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报送备案工作。负责各乡镇、街道政府和县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报送县政府的备案审查工作。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负责县本级政府合同管理、县政府涉法事务处理。

(四)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街道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监督检查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监督指导全县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办理向县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以及县政府为被告的诉讼案件。

(五)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调解工作。协助开展人民监督员的选任管理工作。负责实施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推进基层司法所建设。

(六)负责全县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七)负责拟订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全县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八)负责本系统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九)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

(十)负责并指导本系统行政审批工作。负责全县民营企业涉及行政执法方面的投诉处理。

(十一)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二)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名称:南江县司法局

负责人: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何奇擎

办公地址:南江县集州街道红塔大厦8

办公时间:51日至930日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101日至次年430日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827-8222560

 

 

领导简介

 

何奇擎,男,汉族,197812月生,在职研究生,中共党员,县委依法治县办副主任,司法局党书记、局长。协助主任负责县委依法治县办日常工作;主持司法局党、行政全面工作,承担全局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和安全工作主体责任,为乡村振兴工作第一责任人。


陈万杰,男,汉族,19755月生,在职大学,中共党员,县委依法治县办成员,县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副主任、局长负责依法治县工作,承担守法普法协调工作职责。负责全面依法治县、法治政府建设、司法行政改革、普法依法治理、法治创建、对外法治宣传、法治文化建设、装备财务、审计、统计、招商引资、项目储备、业务用房、节能减排、未成年人保护、环境保护、河长制、林(田)长制等工作。分管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秘书股、法治调研和督察股、装备财务保障股。联系下两司法所、沙河司法所工作。承担分管领域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和安全工作直接责任。

 

侯全明,男,汉族,196911月生,大专,中共党员,县委依法治县办成员,县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副主任、局长负责依法治县工作,承担司法协调工作职责。负责社区矫正、刑释帮教、综治、防邪、禁毒、维稳、扫黑除恶、应急处突、安全生产、食品安全、森林防灭火、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工作。分管社区矫正管理局(社区矫正执法大队)、县医调中心。联系长赤司法所、集州司法所工作。承担分管领域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和安全工作直接责任。


张德富,男,汉族,19751月生,在职研究生,中共党员,县委依法治县办成员,县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副主任、局长负责依法治县工作,承担执法协调工作职责。负责人民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指导、人民监督员及人民陪审员选任、基层治理、司法所管理、乡村振兴、驻村及挂联帮扶、县委县政府法律顾问团、放管服改革、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法律服务、政务一体化平台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及农民工权益保护、信访、行政审批、政务服务、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公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等工作。分管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人民调解指导中心)、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公职律师管理办公室)。联系县法律援助中心、县公证处,大河司法所、赶场司法所工作。承担分管领域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和安全工作直接责任。



雷旺勇,男,汉族,198611月生,在职大学,中共党员,县司法局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主持政治处全面工作。协助局党组管理基层党组织和群众组织的干部,领导机关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负责本系统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案事件信息发布及报道、绩效管理、统战、关工委、双拥队伍建设、意识形态、宣传思想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警务管理和督查、组织人事、人才、机构编制、退休人员服务管理、主题教育活动、合法性审查、规范性文件备案和清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调解、行政赔偿、行政执法监督等工作。分管合法性审查股、行政复议应诉股、行政执法监督股。联系杨坝司法所桥亭司法所、光雾山司法所工作。承担分管领域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和安全工作直接责任。



琴,女,汉族,198510生,在职大学,中共党员,县司法局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政务信息、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舆情管理、重大政务督办、史志年鉴编撰、科技与信息化、体育、健康、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等工作。联系公山司法所、正直司法所工作。承担分管领域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和安全工作直接责任。

 

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负责本机关文电、会务、接待、机要、档案、保密、环保、统计、绩效管理、信息宣传、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舆情管理等工作。承担综合公文的起草审核、重大政务督办、史志年鉴编纂等工作。指导推进本系统科技与信息化工作。负责本系统科技信息化建设和网络信息安全工作。

)法治调研和督察股。协调开展全面依法治国理论与实践调查研究工作。承办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规划建议的协调工作。拟订全面依法治县决策部署的年度督察工作计划,开展重大专项督察。组织起草全面依法治县有关重要文件。研究提出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意见和措施。拟订本系统发展战略、发展规划、重大政策。负责推进司法行政改革。负责各乡镇、街道政府和县政府各部门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的备案等日常事务工作。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责任制指导监督各地、各部门普法落实工作。指导监督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推进全民普法。协助做好县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工作。指导各地、各部门、各行业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指导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三)合法性审查股。负责县政府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发布前的合法性审查。承办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报送备案工作。负责各乡镇、街道政府和县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报送县政府的备案审查工作。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承办上级统筹规划立法工作交办事项。

(四)社区矫正管理股(社区矫正管理局)。监督检查社区矫正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执行工作。负责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过渡性帮教安置工作。负责维稳工作。

(五)行政复议应诉股。指导全县行政诉讼、行政裁决、行政赔偿工作,办理向县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案件和因之引发的行政诉讼、市政府裁决案件,办理向县政府申请的行政赔偿案件。

(六)行政执法监督股负责全县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监督检查和评价工作负责行政执法人员、监督人员的资格和证件管理,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办理有关行政执法投诉举报案件协调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中重大问题协调各乡镇、各部门在执法中产生的重大矛盾和争议。

(七)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人民调解指导中心)。拟订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指导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指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协助开展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负责实施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八)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公职律师管理办公室)。负责本系统相关信访工作,承担县司法局行政审批事项,推进本系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行政权力依法规范运行。负责规划和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负责县政府法律顾问团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管理公职律师、公司律师,推进法律服务行业管理。编制南江县司法鉴定、公证和仲裁名册并公告。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负责全县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政策咨询工作。

)装备财务保障股。负责本系统财务、物资装备和基本建设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中央和省级、市级、县级政法补助专款和基建投资的使用工作。负责本系统警车、警械、服装等装备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的预决算、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和基本建设工作。负责安全保卫、通讯和车辆等后勤保障工作。

政治处。负责本系统党的建设、队伍建设、警务管理和督查。负责本局及下属单位干部职工的考核、考察、任免报批工作。负责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劳动工资等工作。负责主题教育活动的开展和意识形态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派出机构和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机关党委及办事机构设置,领导职数配备按照县委规定执行。

设置32个乡镇司法所,为县司法局的派出机构,主要职责是:负责指导乡镇人民调解和参与重大疑难民间纠纷调解工作;组织开展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帮助;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对刑满释放人员的过渡性安置帮教工作;组织开展普法宣传、法治教育工作;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组织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工作,为乡人民政府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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