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司法局关于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的报告

2023-05-17 17:22

南江县司法局

关于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的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机构组成。南江县司法局是县人民政府的职能工作部门,主管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司法局党委下设机关党委、司法局设政治处(主任按副科级配备),内设办公室、法治调研和督察股、合法性审查股、社区矫正管理股(社区矫正执法大队)、行政执法监督股、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人民调解指导中心)、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公职律师管理办公室)、装备财务保障股等8个职能股(室),在各乡镇设置32个司法所;管理南江县法律援助中心、县公证处、县医疗纠纷调解中心3个事业单位,监督指导全县3家律师事务所、10家基层法律服务所。

(二)机构职能

1.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2.承担统筹规划立法工作的责任;负责县政府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发布前的合法性审查。承办规范性文件的报送备案和清理工作。

3.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办理向县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

4.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

5.负责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6.指导、监督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指导、监督、管理律师、司法鉴定、公证、仲裁、法律援助工作,负责全县外来企业投诉处理和民营企业法律服务工作。

7.配合全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工作。指导法律职业人员入职前培训工作。

8.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人员概况。司法局全部收入和支出都纳入预算管理。2022年财政预算供给人员共80人,核定编制人数85人,其中政法专编74个(其中派驻纪检组使用2个)、参公管理编制2个,事业编制9个。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2022年本年收入合计1676.18万元,其中:年初预算1592.53万元,年内追加经费83.65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2022年本年支出合计1676.18万元,其中:1基本支出1481.8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12.56万元、日常公用经费169.31万元),占 88.41%;(2项目支出 194.31万元占总收入的11.59%

三、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

2022年,我单位预算项目绩效有:

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衔接驻村经费4.27万元,全年已执行4.27万元,执行率100%

社区矫正经费34.1万元,全年已执行34.1万元,执行率100%

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115.94万元,全年已执行115.94万元,执行率100%

政府法律顾问组工作经费40万元,全年已执行40万元,执行率100%。

(一)制度建设情况

按照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修订完善了《南江县司法局财务管理制度》、《南江县司法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进一步加强各岗位风险评估和监管力度,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力,杜绝违法违规行为。

(二)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1.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编制预算时充分调研了解各股室实际需求情况,坚持科学合理,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加强预算编制相关政策的学习,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核对信息,确保准确编制部门预算。

2.绩效目标填报的完整性和可行性。制定绩效目标时密切结合实际,确保目标可行性,并按照上级部门要求,保证绩效目标填报的完整性。

3.绩效目标过程监控的规范性和长效性。在项目开展的过程中,严格对照绩效目标,加强过程监管,规范监管程序,确保绩效目标过程监控的规范性和长效性。

4.绩效评价的客观性和公正性。对照评价指标,全面客观真实地进行绩效评价,填报绩效评价相关报表、总结等。

(三)综合管理情况

1.政府性债务管理:我局无政府性债务。

2.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全年按照年初采购预算和工作实际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局内政府采购制度等政策规章,按政府采购程序采购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

3.三公经费预算使用情况:2022“三公”经费支出11.3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0.01万元,占88.2%公务接待费1.34万元,占11.8%

4.资产管理情况:严格按照资产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进行全局的资产购置、处置等,按时计提折旧,及时更新资产管理系统,确保资产管理规范有序。

5.信息公开。按照规定加强信息公开审核,及时公开政府采购、财务预决算资料等信息。

6.财务核算以及依法接受审计及财政监督情况。我局按时按质进行财务核算工作,积极接受财政、审计、纪委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并认真进行自查自纠,确保及时整改。

(四)综合绩效情况

1.纵深推进全面依法治县。深入实施“一规划两方案”,组织开展法治攻坚“十大治理”和法治惠民“十件实事”“推动解决法治建设个具体问题”活动。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3期、主要负责人集中述法活动1次、专题学习教育活动6场次。将法治文化融入乡村振兴战略,打造法治文化公园(广场)3个、法治文化长廊31条、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1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2个、省级第二批“红色法治文化遗存目录”3个。

2.持续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牵头推进四川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建立“信息报送”“联席会议”“督查问责”三项机制,印发月工作提示函4期,发放宣传工作简报16期,开展示范创建实地调研63场次,多项特色工作得到省市推广宣传。

3.扎实推进人民调解。开展人民调解员培训64次,参训人员3200余人次,不断提升调解员业务水平。各级调解组织化解矛盾纠纷1320件,调解成功1307件,调解成功率达99%以上。

4.不断强化矫正帮教。印发《南江县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南江县社区矫正对象分类管理办法(试行)》等制度,推进各项社区矫正监管措施及制度落实到位。全县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177人,期满解除201人,列管434人,累计办理社会调查评估案件120件。截至目前,全县在矫社区矫正对象252人,无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

5.不断深化法律援助工作。进一步降低门槛,将更多与民生紧密相关的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全年共办理法律援助咨询4953人次受理法援案件556件。落实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受理指派刑事法律援助案件124件。在县域内设立4个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共受理案件12件,提供残疾人其他法律服务1713人次。

6.全力推进公证服务。加强全县公证执业活动监督,规范公证执业行为、提升服务质量。截至目前,县公证处共办理各项公证案件561无一件错证。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2022年,我单位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94分,主要扣分点是项目支出绩效管理。从整体情况来看,我局在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中,能够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和实施,项目的管理、实施和效果均达到预期目的,管理较规范,实施进度快,最终效果好。同时,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优化完善内部管理制度,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情况得到提升,“三公”经费总体控制良好,与上年度比较均有下降。

五、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问题

预算编制的合理性有待提高,单位的支出管理还有待进一步细化和量化。

(二)改进建议

1.注重业务能力提升。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县相关要求,强化从业人员业务知识学习,提升内部控制覆盖经济和业务活动的全范围能力,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

2.强化收支预算约束。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开展节约型机关建设,强化收支预算约束,全面开展预决算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推动财务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附件:2023年县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xls

 

南江县司法局       

2023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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