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司法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9-01-09 18:05 来源: 南江县司法局 作者:县司法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相关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18年度司法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和投诉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工作人员和费用支出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附表共九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11日起至201812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http:www.scnj.gov.cn )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南江县司法局联系,电话:0827-8222560

一、概述

2018年,南江县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南江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直接指导下,严格按照《南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巴中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通知》(南府办〔201463号)及《关于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专项清理的通知》(南府办〔20159号)精神,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目标,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一)压实责任抓推进。成立党务、政务、司法行政公开领导小组,由党组局书记、局长周国安任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处所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杨琴、文娟为具体经办人员,真正做到了依法规范、及时有效、真实准确。

(二)建立制度抓方向。我局进一步梳理明确政务公开事项范围,重新修订完善了《南江县司法局2018年政务公开计划》《南江县司法局党务、政务和司法行政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南江县司法局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制度》。

(三)对标任务抓落实。根据《南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全县2017年度政务公开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南府办函〔201728号)要求,我局有计划、有步骤地深入推进政务公开,按时按质按量地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发布、编制、上报等工作。20187月,我局将承办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公布于南江县司法局门户网。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按照《条例》规定,2018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0条。其中,概况信息数4条,政策文件、解读文件14条,动态信息数78条,财政信息数14条,服务性信息7条,其他信息数13条。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做到依法、依程序,定期、如实、全面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方式。通过政府网站、政务微博、巴中司法一点通、“南江司法”微信公众号和其他渠道发布政府信息的情况等公布380余件。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的申请情况。2018年度,我局未收到当面申请、网站提交、电子邮件、传真、信函和其他形式申请公开。

(二)对依申请公开信件的处理情况。2018年度,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件。

   (三)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度,我局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公开事项,不存在收费情况。

四、咨询和投诉情况

本年度未发生针对我局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投诉。

五、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度未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工作人员和费用支出情况

(一)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情况为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具体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工作人员共2名,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接受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公开事宜等工作。

(二)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与实际支出情况我局大多信息是全文主动公开在网站上,无此专项费用支出。

  七、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领域有待于进一步拓展。

(二)改进措施。我们将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关于政务公开的工作要求,深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借鉴全市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单位的好经验、好做法,创新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向纵深开展,努力为决战脱贫攻坚、加快绿色崛起,全面建成富丽安康新南江营造良好的政务环境。

八、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九、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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