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对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4号提案答复的函

2023-08-31 16:12 来源: 南江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汪晓奎委员:

您在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大力发展生态绿色工业,加强新材料新能源开发利用的建议》(4号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南江县矿产资源富集,矿种达50余种,已探明17种,霞石、石墨、石灰石等新材料可以为新型建材等新材料产业的发展提供充足的原材料,目前已经形成以海螺为龙头的新型建材产业,以新兴矿业为龙头的霞石产业。有很大的发展前景,并拓展了创新领域。一是延伸霞石产品新建年产15万吨霞石材料生产线,采用干湿法混合强磁选新技术,突破霞石原矿品位变化和加工变化的技术难关。年产铁含量≤0.1%1万吨高端霞石产品,主要出口国际市场,实现国内霞石产品出口突破。二是持续推进石墨研发与山东海创、武汉理工等科研院所、高校、企业合作,研究南江石墨产业发展方向,开发石墨负极材料、氧化石墨烯等项目。目前,在石墨负极材料上取得进展,有望突破南江石墨开发面临的技术瓶颈三是开拓石灰石应用领域全力发展碳酸钙新材料。目前,县属国有企业公投集团正在对接、招引合作伙伴,开发生产纳米钙、超细钙等产品,力争2—3年形成新材料的支柱型产业。

一、关于建议在新材料项目落地中给予更多的政策优惠, 高度重视各新材料建设项目的要素保障工作

聘请专业机构编制招商产业规划和行动计划,全面提升产业招商水平。重点发展新能源新材料相关产业;大力支持企业投资高纯石墨、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鼓励发展高端服务业,积极吸引外商投资企业通过不同形式参与投资金融、保险、证券、融资租赁等现代服务业。外资在同等条件下享受的优惠政策相同。

支持企业科技创新。支持企业与县外高校和科研院所联合共建研发机构。对新设立的重点实验室,按国家级、省级分别给予100万元、20万元补助。企业通过技术交易在我县实现科技成果转化并产业化的,经评估通过,按每个项目实际发生技术合同交易额的3%、最高200万元给予补助。

二、关于建议政府在优势资源配置上优先考虑有实力、有技术、有担当的国有企业进行资源的综合开发利用,以延伸产业链,最大限度提升产品附加值问题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组织专班到省自然资源厅对接新兴矿业公司霞石矿周边零星资源协议出让问题。省自然资源厅已明确答复,待自然资源部《关于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出台后,再行开展下一步工作。

三、关于建议尽快对坪河基本农田压覆的矿产资源规划范围进行调整,为打造南江霞石之都创造条件问题

目前,自然资源部已出台自然资发[2023] 25号文件要求对划定不实的耕地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完成核实处置,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向全县乡镇发出了全年摸排的函,请该企业迅速与乡镇对接,纳入调整范围备案。预计在8月份,省级核实处置细节出台后,全年开展基本农田优化修编工作。

四、关于建议政府狠抓科技人才支撑,在人才引进方面给予政策上的支持,对新材料产品研发有突出贡献的人员给予奖励,以鼓励、激发研发人员的工作热情

实施百千万引才工程,按政策落实引进企业高层次人才医疗、配偶就业、子女入学等保障措施。对在我县注册且固定资产投资超过5000万元、年纳税额超过200万元的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按上述人员对地方经济贡献的80%标准给予奖励。每年每家企业享受人数不超过5人。

搭建高层次人才服务企业发展平台。支持服务在产业园区、编制挂职能部门的方式为企业发展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推进校县合作,实施创新型企业家培养计划,加大企业引进人才培育力度。认真落实中共南江县委、南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江县引进人才和高层次人才管理服务激励办法》》(南委发201616),落实引进高层次人才社会养老、医疗保障配偶就业、子女入学等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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