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经济和信息化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2022-06-14 11:42

    南江县经济和信息化局2022年部门收支预算已经南江县财政局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四川省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2022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文件规定,现将2022年部门收支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能职责
    (一)贯彻实施国家、省、市有关工业经济、信息化和无线 电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监督检查工业、商务和无线电(信息化)方面的政策、法律、法规执行情况。
    (二)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相关行业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产业政策,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负责指导推进全县工业结构调整,无线电(信息化)建设,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等发展。
    (三)监测、分析经济运行态势和质量,建立全县工业经济 运行预警机制,协调解决生产经营和市场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拟订中、近期经济运行目标、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电力、成品油等重要物资综合调控、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协调工作。承办年度工业经济目标责任考核。
    (四)负责全县企业技术改造推进工作,组织制定并实施全县企业技术改造投资规划 ,按照国家、省、市投资政策制定全县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引导目录;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的意见,按照规定权限核准、备案全县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组织企业申报国家、省、市有关技术改造项目并监督实施。
    (五)负责全县工业和无线电(信息化)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制定鼓励企业技术创新的地方性政策措施,指导企业技术创新、技术引进,编制下达全县企业技术创新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按照规定程序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和建设管理工作。
    (六)负责全县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节能降耗、清洁生产和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工作,协调推进工业化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实施相关重大示范项目和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七)负责推进企业信用制度建设,负责工业企业信用担保和融资体系建设并实施行业监管,负责制订工业发展资金等财政专项资金使用计划,负责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生产运行等涉及财政、信贷、税收、保险等方面问题的协调,指导工业企业融资工作,参与工业企业上市培育申报工作。
    (八)承担全县工业企业治乱减负工作,指导工业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负责全县大企业大集团和龙头骨干企业的培育工作,负责全县工业企业发展的指导推进工作,综合协调有关部门拟订促进工业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推进工业企业服务体系建设。
    (九)负责对全县工业各行业实施行业管理,拟订新材料、 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加快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参与推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建设,参与推进农业现代化和新农村建设。指导工业、信息化和无线电领域的社会中介组织发展。
    (十)统筹推进全县信息化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相关政策,指导电子政务、企业信息化、电子商务和互联网发展,推动跨行业、跨部门面向社会服务网络的互联互通和信息资源共享。
    (十一)负责全县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协调和管理,协调电信市场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事项。
    (十二)组织协调全县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信息安 全防范工作,参与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重大事件。
    (十三)统一配置和管理全县无线电频谱资源,依法监督管 理无线电台(站),负责无线电电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无线电监测、检测和干扰查处,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
    (十四)负责实施全县盐业行业管理工作,承担食盐专营管理工作,组织编制盐业发展规划,制定、组织实施产业政策措施。
    (十五)牵头工业园区建设发展的协调服务工作。
    (十六)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七)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2年主要工作
    (一)持续强化工作指导。一是抓好“一企一策”。按照市县“一企一策”方案,健全县级领导挂联重点企业、重点工业项目及定期召开工业经济运行分析会制度,及时解决工业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二是抓好业务培训。及时掌握全县经济发展动态,加强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统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着力提高专业化水平,全面提升统计人员综合素质。三是强化政策激励。按照《南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工业经济稳定增长工作的通知》(南府发〔2016〕24号)及《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意见》(南委〔2019〕57号)要求,对新开工、新竣工、新升规企业以及民营企业在政策落实、市场准入、审批许可、用地保障、信贷融资、经营运行、招投标等方面享受公平待遇,给予优惠支持。
    (二)加大企业培育力度。一是壮大总量。加大小微企业培育力度,力争新注册和培育小微工业企业15户以上。二是盘活存量。切实做好规上企业的培育工作,争取“一对一”服务和指导现有规模以上企业进行技术革新、转型升级、达标企业完善手续和证件。三是提升增量。对符合条件的老企业和新竣工投产的企业,进行业务指导,尽快升规入统,力争新培育莲花石业等规上工业企业5户。
    (三)抓紧抓实项目投资。一是抓好项目开工。重点抓好年加工6000万匹煤矸砖生产线技改工程、南江县金银花全产业链等5个项目开工建设。二是抓好项目竣工。重点抓好市交投花椒树塝建筑石料、长赤翡翠米业厂房建设等5个项目建设,使项目尽快竣工投产。三是抓好项目投资。加快推进莲花石业、南深科技园等项目建设,确保全年完成工业投资25亿元、技改投资9亿元以上。
    (四)加快推进民生实事项目建设。一是持续抓好林区及其成片林输配电设施火灾隐患整治。二是有序推进原小水电供区农村电网改造。三是积极做好乡村振兴电力需求服务。四是持续推进通信5G基站建设和推进光纤超宽带“双千兆”网络,积极推动城乡光纤覆盖和扩容提速。五是持续做好省、市、县重点项目诺水河至光雾山(米仓大道)、鹿角垭隧道、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老旧小区改造等重点项目的电力通讯网络建设、管线(杆)迁改及新建、通信网络弱覆盖区域补点工作,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五)全力抓好安全信访稳定和环境保护工作。一是全面推进经信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持续开展成品油加油站(点)安全生产管理,加强通讯行业安全监督,务实推进民爆行业和规上工业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全面提升高应急保障能力,杜绝各类事故发生。二是进一步加大“散乱污”企业排查清理整治力度,防止问题反弹,巩固“散乱污”企业工作成效。三是加快推进落后产能淘汰,制定2022年淘汰落后产能计划,加强对砖瓦行业的监管,推进对非建成区的燃煤锅炉淘汰工作。
    三、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情况
    南江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全部收入和支出都纳入预算管理,属一级预算单位。内设9个职能机构:办公室、经济运行股、企业股、电力股和信息化股、安全生产监督股、环资股、财务和人力资源股、政策法规股、群众和信访工作股。同时下设二个直属事业单位:南江县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南江县工业发展促进中心。2022年财政预算供给人员共56人(在职32人,离休1人,长赡人员22人)。                       
    四、部门收支情况
    收入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一)收入情况。收入预算总额653.6万元,比上年预算506.979万元增加146.620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53.65万元,占总收入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0%。
    (二)支出情况。支出预算总额653.6万元,比上年预算506.9795万元增加146.62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19.04万元,占总支出94.71%,项目支出34.56万元,占总支出5.29%。
    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53.6万元,比上年预算506.9795万元增加146.6205万元,增长28.92%。。增长主要原因:因人员工资及在职人员目标绩效增加146.6205万元。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53.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61.09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15.9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1.3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2.2万元,农林水支出3万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53.6万元,比上年预算506.9795万元增加146.6205万元,增长28.92%。。增长主要原因:因人员工资及在职人员目标绩效增加146.6205万元。
    支出预算总额653.6万元,比上年预算506.9795万元增加146.62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19.04万元,占总支出94.71%,项目支出34.56万元,占总支出5.29%。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
    本单位2022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
    本单位2022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六、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人员类项目)。人员支出563.34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47.67万元,绩效工资41.74万元,津贴补贴79.77万元,奖金98.7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58.74万元,职工医疗保险缴费17.97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8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1.64万元(包括工伤保险、失业保险、补充医疗),住房公积金44.0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9.18万元(包括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离休费、奖励金、生活补助)。
    (二)运转类项目支出。58.69万元。其中: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衔接驻村经费3万元,其他交通费22.39万元,邮电费6.5万元,差旅费5.8万元,水费0.50万元,工会经费4.55万元,印刷费1.1万元,电费2.2万元,维修(护)费0.5万元,公务接待费2.20万元,办公费3.05万元,劳务费1.2万元,福利费5.69万元等。
    (三)特定目标类支出。31.56万元。其中:  关停企业人员临时生活救助7.8万元,规模以上企业网报人员经费23.76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2.2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其中:
    (一)出国(境)经费。2022年单位无出国(境)计划,未预算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2.2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本单位无公务用车,未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底,本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固定资产总额195.23万元。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47.93万元,占固定资产的24.55%,通用设备112万元,占固定资产的57.37%,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34.18万元,占固定资产的17.51%,无形资产1.12万元,占固定资产的0.57%。
    九、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3个发展类项目科学完整地编制了绩效目标,发展类项目预算涉及财政资金34.56万元,其中:规模以上企业网报人员经费23.76万元,关停企业人员临时生活救助7.8万元,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衔接驻村经费3万元。
    十、名称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安排拨付的资金。
    (二)行政运行: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三)机关服务: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后勤服务的基本支出。
    (四)事业运行: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其他商贸事务支出:指其他用于商贸事务方面的支出。
    (六)行政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七)事业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八)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九)行政单位医疗: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事业单位医疗: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一)公务员医疗补助: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十二)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三)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六)日常公用经费:为保障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附件:南江县经济和信息化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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