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江县委政法委员会关于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2023-05-23 17:53 来源: 政府办

为深入贯彻绩效评价管理工作,根据《南江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南财绩〔2023〕4号)文件要求,我委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筹人员安排,明确工作责任,积极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现将我委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汇报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机构组成。中共南江县委政法委员会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纳入预算管理。内设综合办公室、维稳指导室、综治督导室、矛盾多元化解指导室(执法监督和信访室)、政治处等。南江县法学会是县委领导的群团组织,由政法委代管。政法委下设事业单位南江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二)机构职能。

1.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2.深入贯彻党中央决定和省委、市委、县委决策,对政法工作研究提出全局性部署,推进平安南江、法治南江建设,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深化智能化建设,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3.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分析全县社会稳定形势,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综治维稳工作机制,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和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4.加强对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维护政治安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实施工作;指导全县政法系统网络安全和智能化建设工作。

5.组织开展政法领域的调查研究,研究拟定全县政法工作的政策措施,及时向县委提出决策建议;参与有关法规、规章的起草、修改工作,及时提出立法建议。

6.掌握分析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协调政法部门媒体网络宣传工作,指导政法部门做好涉及政法工作的重大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

7.监督和支持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密切配合,研究和协调重大、疑难案件,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8.组织研究政法改革中具有方向性、倾向性和普遍性的重大问题,深化政法改革。

9.指导推动政法系统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协同县级有关职能部门管理监督政法领导干部,代管南江县法学会。

10.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人员概况。2022年财政预算供给人员共25人(政法委机关行政编制实有人数10人,机关工勤编制实有人数3人;纪委监委派驻政法委纪检组行政编制实有人数3人;政法委下设事业单位南江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事业编制实有人数9人,供给车辆0辆。有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2022年本年收入合计1525.7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25.72万元,占100%。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2022年本年支出合计1525.72万元,基本支出457.38万元,占22%;项目支出1068.34万元,占70%。

三、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

(一)制度建设情况

按照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修订完善《中共南江县委政法委员会机关管理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内务管理制度》等制度,从而使干部自律与制度监管相结合,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学习教育与查处惩戒相结合,确保对全体机关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监督的落实到位。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体系。健全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制度,坚持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集体研究,严格执行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和“收支两条线”,坚决禁止“小金库”等财务管理制度。严控“三公”经费,坚决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切实降低“三公”经费开支。

(二)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1.预算编制。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确保预算数据准确,无随意调整预算情况,各项收入均纳入预算管理。按照2022年部门预算编审要求,根据我委职能职责,结合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明确了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年度内履职需要达到的总体目标,认真填报了我委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具体说明了项目概况,设定了年度绩效数量指标、成本指标、效益指标等,详细反映了相应项目工作任务、达成的效果。

2.绩效目标管理。2022年度绩效目标填报完整和可行,绩效目标过程监控具有规范性和长效性,绩效评价具有客观性和公正性。

(三)综合管理情况

1.财务管理情况。严格执行《政府会计制度》,建立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账务处理,会计凭证和财务报告真实完整,不存在假账问题。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确保年初预算准确率;明确一般性支出的开支范围和标准,严格报账审核;公务接待、会议费、差旅费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2.政府采购。全年按照年初采购预算和工作实际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委机关政府采购制度等管理规定,按政府采购程序采购电脑等设备。

3.“三公经费”使用。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4万元,占100%。

4.资产管理。我委资产管理严格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在资产管理信息管理系统进行了全部录入,新购资产同时进行了账务处理,按规定计提折旧,信息系统数据与财务账数据一致。

5.信息公开。2022年度预算批复后,按规定及时在南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开,公开内容包括部门职能、主要工作、年度预算、“三公”经费、政府采购计划、绩效目标等内容。2022年决算批复后,按规定及时在南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开,公开内容包括部门职能、机构设置及人员、主要工作完成情况、预算及执行情况、“三公”经费执行情况、政府采购执行情况、绩效目标评价情况等。

6.依法接受审计及财政监督情况。2022年度我委积极接受财政、审计、纪委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并认真进行自查自纠,确保及时整改。

(四)综合绩效情况

1.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根据年初制定的重点项目绩效目标,全年完成了绩效目标任务,本单位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较好,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科学合理地编制专项预算,所提交的文件、资料均符合相关要求,同时严格按照财政部门专项资金的相关规定进行资金管理,切实做到专款专用,达到预期效果。

2.部门职能完成情况

1.强化维护稳定工作。一是强化责任落实。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切实履行维稳工作责任。二是强化应急处置。树立底线思维,健全指挥体系,充实应急队伍,完备处置预案,密织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三是强化矛盾化解稳控。按照“了事治本、稳控治标”的要求,对一切不稳定因素深入排查、全面化解,将大小矛盾化解在地方,消除在源头,并做好稳控保障。四是强化源头防范。对重大活动、重点项目、重大政策等工作要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各类矛盾纠纷。五是强化重点稳控。对敏感时间节点、重要活动领域、重点防控对象进一步加强稳控力度,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防控体系和处理机制。

2.统筹推进综治工作。一是加强平安创建。建立健全平安宣传工作机制,切实加大平安建设宣传力度,提升平安建设群众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度。二是加强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管理。实施雪亮工程四期建设,建立健全雪亮工程运行管理制度,提升雪亮工程功能。三是加强治安巡逻、群防群治和视频监控巡防。加强重点地方和重点时段治安巡防,提高群众见警率,加大群防群治力度。充分发挥智慧城市、智慧旅游、智慧交通和雪亮工程视频监控平台作用,加强全县治安安全视频监控巡察。四是加强网格化管理服务。建立健全网格化管理服务工作规范和网格员管理考核办法,充分发挥网格员的积极作用。五是加强综治安全稳定工作。加强寄递物流和危爆物品安全监管;加强客运站源头安全监管;加强重性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服务;建立常态化管控机制,制定常态化管控措施,落实常态化管控人员。六是加强机制完善。着力抓好贯彻落实《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7+N”矛盾化解机制,充分发挥群众调解作用。七是加强综治中心规范运行。进一步加大综治中心建设力度,规范运行管理综治中心建设。八是加强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进一步开展好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行动,形成多部门协作、联合执法、情报共享的工作机制。

3.强化教育防范工作。一是警示教育常态化。深入开展防范工作警示教育“七进”活动,实现警示教育无盲区、无死角、无空白。二是防范控制网格化。把防范控制工作纳入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确保情况信息快捷灵通,及时高效。三是依法打击精准化。配合公安、文化、宗教等相关部门,加大对涉案的侦办力度,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四是教育转化规范化。深入开展教育转化工作,严格按照“五条标准”衡量转化效果,确保教转质量。五是涉外斗争长期化。坚持网上网下联动、联防、联打,有效抵制反宣渗透,巩固防范成果,真正实现“三无”标准。

4.强化执法监督工作。制定了《执法监督工作方案》《法律监督专项检查实施方案》《行政执法监督实施方案》等方案,今年以来,已开展专项监督4次、集中监督1次,发现并反馈执法司法不规范线索54条,督促完善相关执法制度12项。

5.推进法学会工作。一是健全完善法学会工作组织体系。二是强化法学会研究体系建设。三是强化法学队伍教育管理。四是加强法学工作信息经验交流。五是完善法学工作考核激励机制。六是推进法学会实体化、实战化建设。

6.加强政法队伍建设。一是加强班子能力建设。巩固和拓展“四对照四提升•做忠诚卫士”专题教育活动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全面提升抓班子、带队伍、促发展、保稳定工作水平。二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在全县政法系统内大面积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活动,把中央八项规定和从严治警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聚焦“四风”,立行立改,以铁的决心维护纪律的严肃性、权威性,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违纪违法问题,确保队伍纯洁性。三是加强理论学习贯彻。扎实开展理论、纪律、法规等系列学习教育活动,进一步深化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和领悟,进一步贯彻好中央、省、市、县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增强政法队伍政治觉悟和理论水平。四是加强技能学习培训。对全县政法干警进行分层、分级、分类全员培训,广泛开展岗位练兵、技能比武竞赛活动,提升全面素质。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1.根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测算,本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结果等次为“优”。从整体情况来看,我委在各项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中,能够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和实施,项目的管理、实施和效果均达到预期目的,管理较规范,实施进度快,最终效果好。

2.根据财政相关文件要求,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部门整体支出评价报告及绩效自评情况均按要求进行了公开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3.我委2022年专项预算严格按照财政预算口径编报,加强项目目标绩效考核,全面完成预算执行,切实做到专款专用,无挪用、占用、套取专项资金等违规现象。

(二)存在问题

年初预算的编制,与实际资金需求差距较大,部分资金预算未纳入年初预算,导致年内预算调整较大。单位的支出管理项目还有待进一步细化和量化,强化单位经费预算管理的刚性约束,项目支出按预算和工作进度执行,进一步规范各项支出。

(三)改进建议

1.注重业务能力提升。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相关要求,强化从业人员业务知识学习,提升内部控制覆盖经济和业务活动的全范围的能力,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确定单位年度预算目标,细化预算指标,科学合理编制部门预算,推进预算编制科学化、精准化。

2.强化收支预算约束。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开展节约型机关建设,强化收支预算约束,全面开展预决算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推动我委财务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3.持续抓好“三公经费”控制管理。进一步细化“三公经费”的管理,合理压缩“三公经费”支出。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规模和比例,把关“三公经费”支出的审核、审批,杜绝挪用和挤占其他预算资金行为;进一步细化“三公经费”的管理,合理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附件:2022年县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附件:2022年县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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