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
南江县统计局
南江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25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全县人口相关数据公布如下:
一、常住人口情况
(一)全县常住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2]为467609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减少139383人,下降22.96%,年平均下降2.58%。
(二)各乡镇常住人口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中,常住人口在10万人以上的街道办事处有1个,在10万人以下5万人以上的乡镇有1个,在5万人以下2万人以上的乡镇有1个,在2万人以下1万人以上的乡镇有8个,在1万人以下的乡镇有21个。
表1 各乡镇常住人口
单位:人、%
地区 |
常住人口 |
比重 |
集州街道 |
124583 |
26.64 |
沙河镇 |
18552 |
3.97 |
长赤镇 |
52420 |
11.21 |
正直镇 |
31272 |
6.69 |
大河镇 |
17824 |
3.81 |
光雾山镇 |
3861 |
0.83 |
下两镇 |
17723 |
3.79 |
赶场镇 |
10650 |
2.28 |
杨坝镇 |
5305 |
1.13 |
天池镇 |
10371 |
2.22 |
关坝镇 |
4307 |
0.92 |
红光镇 |
10913 |
2.33 |
元潭镇 |
10202 |
2.18 |
赤溪镇 |
8418 |
1.80 |
八庙镇 |
9958 |
2.13 |
双流镇 |
7608 |
1.63 |
坪河镇 |
6285 |
1.34 |
桥亭镇 |
8567 |
1.83 |
和平镇 |
9412 |
2.01 |
侯家镇 |
8351 |
1.79 |
仁和镇 |
7631 |
1.63 |
高塔镇 |
6212 |
1.33 |
兴马镇 |
8490 |
1.82 |
关门镇 |
4490 |
0.96 |
石滩镇 |
7089 |
1.52 |
高桥镇 |
9411 |
2.01 |
贵民镇 |
5928 |
1.27 |
关路镇 |
8452 |
1.81 |
云顶镇 |
5879 |
1.26 |
公山镇 |
19362 |
4.14 |
团结乡 |
4312 |
0.92 |
神门乡 |
3771 |
0.81 |
(三)户别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共有家庭户[3]180325户,集体户3446户,家庭户人口为449009人,集体户人口为18600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49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37人相比减少0.88人。
二、人口性别构成情况
全县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238654人,占51.04%;女性人口为228955人,占48.96%。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4.27下降为104.24。
三、人口年龄构成情况
全县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79298人,占16.96%;15-59岁人口为275741人,占58.97%;60岁及以上人口为112570 人,占24.07%(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89253人,占19.09%)。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5.46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3.62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9.09个百分点(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9.54个百分点)。
表2 全县人口年龄构成 单位:人、%
|
|||
年 龄 |
人口数 |
比 重 |
|
总 计 |
467609 |
100 |
|
0-14岁 |
79298 |
16.96 |
|
15-59岁 |
275741 |
58.97 |
|
60岁及以上 |
112570 |
24.07 |
|
其中:65岁及以上 |
89253 |
19.09 |
四、人口受教育情况
全县常住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40428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69899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37413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70339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3056人增加到8646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10784人增加到14948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35211人减少到29386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38439人减少到36428人。
全县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4]为8.74年,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提高了0.75年。
全县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 15884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1461人,文盲率[5]由7.06%下降为3.40%,下降3.66个百分点。
五、城乡人口和流动人口情况
(一)城乡[6]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177443人,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290166人,城镇化率[7]为37.95%。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化率上升14.69[8]个百分点。
(二)流动人口[9]
全县常住人口中,人户分离人口[10]为104256人,其中,省内流入人口为100167人,跨省流入人口为4089人。
注释: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4]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具体的折算标准是: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专及以上=16年。
[5]文盲率是指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占常住人口总量的比例。
[6]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7]城镇化率是指常住人口中城镇常住人口比重。
[8]2010年城镇化率数据取自《四川省人口就业统计年鉴》。
[9]流动人口是指人户分离的人口。
[10]人户分离人口是指居住地与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不一致且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