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4-01-03 15:57 来源: 县医疗保障局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相关规定编制。本文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起到2023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电子版通过南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cnj.gov.cn/)全文公开。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南江县医疗保障局联系(地址:南江县光雾山大道滨河路朝阳段290号4楼,联系电话:0827-8228622)。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医疗保障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和要求,紧紧围绕医疗保障工作重点,认真梳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积极主动更新部门信息,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一)主动公开方面。围绕医保定点,打击欺诈骗保等群众关心的热点,及时公开相关信息。2023年,在南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5条,涉及重大民生信息、其他法定信息等内容。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3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严格按照要求集中统一对外公布政策文件、组织机构、政府工作报告等政府信息,使群众更方便获取信息,对政府信息管理指定专人负责,严格实施“三审三校”制,领导负责制,并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局内年度目标考核。本年未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

(四)平台建设方面。我局无微信公众号,依托南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信息公开,做到及时更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今年及时修订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维护,实现数据同源。

(五)监督保障方面。我局制定了全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成立了领导组织机构。由局长担任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并在办公室设有专人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使政务公开有组织、有部署、有落实,为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总体运行良好,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主要体现在:一是对政务公开的界定还不够明确,并存在公开不及时的情况。二是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还需要进一步丰富。三是相关制度还需进一步健全。

下一步,我们将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注重充实公开内容,围绕满足群众最关注、最迫切的信息需求,充分挖掘采集加工并及时发布。同时,扩大医保政策法规宣传,努力提升群众对政策知晓度,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二是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增强政务公开工作实效。加强与新媒体平台沟通联系,积极通过网站、融媒体中心等宣传平台,增加医保政策信息发布量,拓宽群众获取信息渠道,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三是组织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完善保密审查等相关制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南江县医疗保障局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南江县医疗保障局

2024年1月3日

南江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