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医疗保障局5起典型案例曝光

2023-06-25 16:54

1、巴中市正华药业连锁有限公司长江分店解除医保协议案例

南江县医疗保障局在2021年开展“小诊所、小药店”专项治理中巴中市正华药业连锁有限公司长江分店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现场检查,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九条规定县医疗保障局对该店作出责令立即纠正上述行为并暂停医保服务协议处理意见并送达。暂停期间南江县医疗保障局工作人员多次现场或电话与该店负责人沟通,其仍然不接受我局的监督检查并表示自身原因无法履行医保协议。2023年1月依据《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 3号)第四十条第一款、《巴中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巴中市正华药业连锁有限公司长江分店解除医保服务协议。

2、巴中市惠康药业连锁有限公司一六六分店解除医保协议案例

南江县医疗保障局在2021年开展“小诊所、小药店”专项治理中巴中市惠康药业连锁有限公司一六六分店存在违反《巴中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相关条款的行为,县医疗保障局对该店作出了暂停医保服务限期整改的处理意见并送达。暂停期间,该店未履行医保协议条款对涉及违规问题进行整改。2023年1月依据《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 3号)第四十条第一款以及《巴中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巴中市惠康药业连锁有限公司一六六分店解除医保服务协议。

3、南江张靖诊所解除医保协议案例

南江县医疗保障局在2021年开展“小诊所、小药店”专项治理中南江张靖诊所存在违反《巴中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相关条款的行为,县医疗保障局对该诊所作出了暂停医保服务限期整改的处理意见并送达。暂停期间,该诊所未履行医保协议条款对涉及违规问题进行整改。2023年1月依《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 2号)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以及《巴中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南江张靖诊所解除医保服务协议。

4、巴中市正华药业连锁有限公司长赤惠民大药房解除医保协议案例

南江县医疗保障局在2022年开展医保基金使用专项治理中巴中市正华药业连锁有限公司长赤惠民大药房存在违反《巴中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相关条款的行为,县医疗保障局对该店作出了暂停医保服务限期整改的处理意见并送达。暂停期间,该店未履行医保协议条款对涉及违规问题进行整改。2023年5月依据《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 3号)第四十条以及《巴中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第三十九条相关规定,对巴中市正华药业连锁有限公司长赤惠民大药房解除医保服务协议。

5、巴中千方馆医药有限公司南江上两利民店解除医保协议案例

南江县医疗保障局在2022年开展医保基金使用专项治理中巴中千方馆医药有限公司南江上两利民店存在违反《巴中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相关条款的行为,县医疗保障局对该店作出了暂停医保服务限期整改的处理意见并送达。暂停期间,该店未履行医保协议条款对涉及违规问题进行整改。2023年5月依据《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 3号)第四十条第一款以及《巴中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对巴中千方馆医药有限公司南江上两利民店解除医保服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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